2023年度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5 09:45 信息来源:靖州县财政局
2023年度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建设、工程建设、人民防空、消防、建筑业、招投标、城镇污水、建筑节能、监理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住宅房地产业、城镇保障性住房、新型城镇化、市政公用事业、物业管理、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2、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日常工作。
3、负责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
5、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
6、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7、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
8、负责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开拓县内外建筑市场。
9、负责城乡规划区域内的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10、负责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扩建、改建工程;负责全县城建档案管理;负责城市供水、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供水企业的水质监测和指导;负责城镇污水排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11、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
12、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
13、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
14、负责县本级城市建设和房建开发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城建资金、新型城镇化资金、人民防空经费的使用监督和管理。
16、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及执法。
17、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为应急救援服务。
1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19、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管理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2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我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和审计股)、建筑工程管理股、住房保障股、城乡建设股(科技与设计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建筑消防监督管理股等六个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我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靖州县住建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312.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061.40万元,减少64.66%,主要是因为本年无靖州县自来水提质改造工程专项债券收入与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312.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01.62万元,占87.6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10.92万元,占12.4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31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9.95万元,占38.94%;项目支出2022.59万元,占61.0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01.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5.63万元,减少12.79%,主要是因为购房补贴、人防地面指挥集成系统、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01.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5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5.63万元,减少12.79%,主要是因为购房补贴、人防地面指挥集成系统、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资金支出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01.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2万元,占0.33%;国防支出74.31万元,占2.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11万元,占2.97%;卫生健康支出26.33万元,占0.91%;节能环保支出154.02万元,占5.31%;城乡社区支出1840.15万元,占63.4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99万元,占0.17%;住房保障支出706.09万元,占24.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86.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0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人员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2万元,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人员经费支出。
3、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3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渠阳里一期预交人防易地建设费退还增加的人防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35.86万元,支出决算为7.2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前退休人员到龄的支出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4.67万元,支出决算为59.16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组织调动及退休导致人员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支出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逝世增加的死亡抚恤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
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役士兵安置支出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行政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4.36万元,支出决算为25.81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组织调动及退休导致人员减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76万元,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组织调动导致人员减少大额医疗互助保险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138.99万元,支出决算为154.0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传统村落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09.27万元,支出决算为1141.0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5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减少。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96.3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本级施工图审查服务费按实际产生费用据实拨付。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9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违章建筑房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费用支出按实际产生费用据实拨付。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82.21万元,支出决算为414.7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村镇建设支出等。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房屋建筑普查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拨付资金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8.50万元,支出决算为42.65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组织调动及退休导致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780万元,支出决算为657.45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数为预估数,年中由各房开企业交付的资料经财政审批后据实发放购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4.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5.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5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49.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4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18万元,支出决算为6.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40万元,减少27.9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防职能转隶至发改局,资产、车辆、人员一并转出,且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从而因公车改革,车辆权属划拨县机关事务中心,由单位拨付车辆运维费用给县机关事务中心,上年车辆费用科目为其他交通费,本年调整为公车运行维护费。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长0万元,增长0%,主要是因为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71万元,支出决算为4.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41万元,减少29.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防职能转隶至发改局接待事项减少,且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47万元,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0.99万元,减少40.24%,减少的主要原因年中人防职能转隶至发改局,人防指挥车一并转出,而且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1万元,占76.2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7万元,占23.7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2个、来宾354人次,主要是上级部门检查、兄弟单位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万元,主要是人防指挥机要通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7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1.87 万元,增长58.20%。主要原因是:因会计科目核算原因,上年部分机关运行支出从按项目管理的其他运转类“其他专项经费”中支出,按预算类别计入按项目管理的项目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没有发生召开会议的支出;开支培训费1.23万元,用于参加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厅规定的每年度一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及专业科目岗位培训,人数41人,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及专业科目岗位网络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4.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89.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5.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5.1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16.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1、组织对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等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6.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的工作进度,促进了城市更新,提升了城市品位和群众的幸福指数,加快了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2、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01.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等项目的工作进度,促进了城市更新,提升了城市品位和群众的幸福指数,加快了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努力打造习近平新时代农业产业化“靖州现象”,奋力实现“五区”建设目标,聚焦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全力助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坚持项目引领,城市承载持续提升。①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2023年共谋划落地重大项目6个,概算总投资超4亿元。②加大生活污水整治力度。县污水处理厂经扩建及提标改造,目前处理能力由原来的1.5万吨/天提升至2.5万吨/天,污水收集率达80%以上,出水质由原来的一级B标准提升至地方一级A标准(全市最高标准),污泥含水率由原来的80%降至60%以下。5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并实行专业化市场化运营。③加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今年来累计发现施工现场未按“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行为39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停工整改通知书9份,约谈责任单位6家、约谈责任人员8人次,向城管执法部门移交案件线索7件。目前全县所有在建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及扬尘监测系统已基本安装运行。二是坚持民生为基,住房保障稳步提高。坚持把住房保障作为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千方百计改善群众居住条件。①全面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步伐。2023年共计改造7个社区,29个小区,115栋、2009户、19.01万平方米。②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我县纳入农村危房改造3户完成竣工验收并发放6万元改造补贴资金;完成全县监测户对象住房安全鉴定工作。③稳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完成85户棚户区改造。④开展城市危旧房屋摸底调查工作。完成全县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共计4171栋。三是坚持制度为先,行业发展更趋稳健。坚持“补短板、防风险、促升级”行业发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稳步有序推进建设行业发展。①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力推进落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千鸿帝景房地产开发项目入围广厦奖,成为全省唯一一个县级入围单位。②严格行业监管。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县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购房进行严格检查。今年来,网签备案登记701套、面积8.42万平方米。③加强物业管理。今年来,指导17个小区成立或改选了业主委员会,对11家物业公司开展检查2次以上,处理物业方面投诉50多起,会同城管执法部门、渠阳镇及社区联合进行执法5起。四是坚持服务为本,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抓紧抓实,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①建机制。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产业项目“三集审批”提速,重点推进“集合查验”工作开展,聚焦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进一步降低企业报建成本,提振企业信心。②抓改革。全面推进“放管服”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即办率达100%,网办率达到100%。③抓特色。湖南骅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产业项目成为靖州首个“拿地即开工”“竣工即交证”模式试点。五是坚持安全为要,安全生产持续向好。坚持“精准管理、严格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导向,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①扎实开展自建房整治。顺利通过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第四阶段考评,完成“四性”隐患整治并销号。②加强建筑行业监管。今年来,共排查发现77处重大安全隐患,203处一般安全隐患,并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成销号;全县建筑工程项目安全考评覆盖率为100%,项目状态真实性为100%。今年有1个项目获怀化市优质工程。③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下达不良行为告知书4份,并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移交城管执法部门案件4件;查处安置区使用竹制脚手架12起,移交城管执法部门案件12件,目前安置区使用竹木脚手架情况得到基本遏制。④持续开展建筑施工管理。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93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2份,施工图审查违反强条的执法处理11起,下达不良行为认定书9份,移交违法线索1起。积极开展质量和安全标准化考评,应考评项目41个,目前已考评项目41个,施工现场考评优良项目38个,合格等级111次。⑤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完成全县动态新增疑似危房安全结构性鉴定排查工作;完成两批新建农村住房集中抽查50户(抽查比例24%),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下发交办函13份,已全部整改到位;随机抽查46户(抽查比例27%),下发整改通知函10份,已全部整改到位。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监管。开展施工现场消防施工质量监督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100余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18份,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开展建筑领域消防行政执法检查5次、立案3起并处罚到位;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督促17家企业办理消防验收备案,并全部整改到位。⑦加大建设招投标监管及标后稽查。全年开展招投标“回头看”6次,开展标后稽查15次,下发整改通知13份,现场交办5起。对在乐群小学食堂建设项目招投标中,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5名评委,给予暂停评标1年处罚。
2023年,县住建局被评为湖南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住建系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单位,城市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建筑管理、自建房安全管理、污水处理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建筑质量安全等7项工作获2023年度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单项工作先进。1人获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人获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突出个人荣誉称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国防支出类“人民防空”:反映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九、节能环保支出类“农村环境保护”科目:反映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十、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类:“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方面的支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除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农村危房改造”反映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老旧小区改造”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反映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靖州县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预算编码 4140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4 年 4 月 20 日
靖州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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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黄军 |
联络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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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
89 |
实有人数 |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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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概述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建设、工程建设、消防、建筑业、招投标、城镇污水、建筑节能、监理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住宅房地产业、城镇保障性住房、新型城镇化、市政公用事业、物业管理、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三)负责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牵头组织拟订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发展计划。负责推动城市住房建设,指导全县住宅建设和住宅供应政策的实施。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县本级商品房预售、销售,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备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公布各种类别房屋的重置价格;拟订和发布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负责全县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工作;推进建立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体制;监督保障性住房租金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与管理。负责城镇房屋白蚁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房屋安全监督工作,指导全县房屋维修养护、危房普查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全县物业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监督和管理,审核和核发资质等级证书。 (四)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保障性住房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保障性住房资金计划安排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管理,指导和监督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负责房屋租赁备案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县住房保障信息系统。 (五)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相关的管理制度,组织拟订我县具体实施办法、管理规程或地方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造价、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设计、消防设计、防雷装置设计、人防设计等施工图审查的核准、备案、验收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建设项目施工报建审批。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及招标投标监管和备案、工程监理、合同管理。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开发和利用。负责水泥砖、预制板、涵管等建筑材料加工及销售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开拓县内外建筑市场。 (八)负责城乡规划区域内的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九)负责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扩建、改建工程;负责全县城建档案管理;负责城市供水、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供水企业的水质监测和指导;负责城镇污水排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十)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县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的执业资格的审核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报建的审批工作及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 (十一)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落实国家、省、市、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督促指导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乡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国家、省、市、县重点镇的建设。 (十二)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县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十三)负责县本级城市建设和房建开发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权限内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职责。 (十四)负责城建资金、新型城镇化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城建项目的招商工作。 (十五)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管理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和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开展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建设行业协会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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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工作 内容 |
任务1:坚持项目引领,城市承载持续提升; 任务2:坚持民生为基,住房保障稳步提高; 任务3:坚持制度为先,行业发展更趋稳健; 任务4:坚持服务为本,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任务5:坚持安全为要,安全生产持续向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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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努力打造习近平新时代农业产业化“靖州现象”,奋力实现“五区”建设目标,聚焦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全力助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坚持项目引领,城市承载持续提升。①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2023年共谋划落地重大项目6个,概算总投资超4亿元。②加大生活污水整治力度。县污水处理厂经扩建及提标改造,目前处理能力由原来的1.5万吨/天提升至2.5万吨/天,污水收集率达80%以上,出水质由原来的一级B标准提升至地方一级A标准(全市最高标准),污泥含水率由原来的80%降至60%以下。5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并实行专业化市场化运营。③加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今年来累计发现施工现场未按“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行为39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停工整改通知书9份,约谈责任单位6家、约谈责任人员8人次,向城管执法部门移交案件线索7件。目前全县所有在建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及扬尘监测系统已基本安装运行。二是坚持民生为基,住房保障稳步提高。坚持把住房保障作为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千方百计改善群众居住条件。①全面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步伐。2023年共计改造7个社区,29个小区,115栋、2009户、19.01万平方米。②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我县纳入农村危房改造3户完成竣工验收并发放6万元改造补贴资金;完成全县监测户对象住房安全鉴定工作。③稳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完成85户棚户区改造。④开展城市危旧房屋摸底调查工作。完成全县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共计4171栋。三是坚持制度为先,行业发展更趋稳健。坚持“补短板、防风险、促升级”行业发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稳步有序推进建设行业发展。①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力推进落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千鸿帝景房地产开发项目入围广厦奖,成为全省唯一一个县级入围单位。②严格行业监管。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县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购房进行严格检查。今年来,网签备案登记701套、面积8.42万平方米。③加强物业管理。今年来,指导17个小区成立或改选了业主委员会,对11家物业公司开展检查2次以上,处理物业方面投诉50多起,会同城管执法部门、渠阳镇及社区联合进行执法5起。四是坚持服务为本,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抓紧抓实,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①建机制。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产业项目“三集审批”提速,重点推进“集合查验”工作开展,聚焦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进一步降低企业报建成本,提振企业信心。②抓改革。全面推进“放管服”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即办率达100%,网办率达到100%。③抓特色。湖南骅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产业项目成为靖州首个“拿地即开工”“竣工即交证”模式试点。五是坚持安全为要,安全生产持续向好。坚持“精准管理、严格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导向,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①扎实开展自建房整治。顺利通过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第四阶段考评,完成“四性”隐患整治并销号。②加强建筑行业监管。今年来,共排查发现77处重大安全隐患,203处一般安全隐患,并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成销号;全县建筑工程项目安全考评覆盖率为100%,项目状态真实性为100%。今年有1个项目获怀化市优质工程。③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下达不良行为告知书4份,并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移交城管执法部门案件4件;查处安置区使用竹制脚手架12起,移交城管执法部门案件12件,目前安置区使用竹木脚手架情况得到基本遏制。④持续开展建筑施工管理。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93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2份,施工图审查违反强条的执法处理11起,下达不良行为认定书9份,移交违法线索1起。积极开展质量和安全标准化考评,应考评项目41个,目前已考评项目41个,施工现场考评优良项目38个,合格等级111次。⑤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完成全县动态新增疑似危房安全结构性鉴定排查工作;完成两批新建农村住房集中抽查50户(抽查比例24%),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下发交办函13份,已全部整改到位;随机抽查46户(抽查比例27%),下发整改通知函10份,已全部整改到位。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监管。开展施工现场消防施工质量监督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100余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18份,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开展建筑领域消防行政执法检查5次、立案3起并处罚到位;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督促17家企业办理消防验收备案,并全部整改到位。⑦加大建设招投标监管及标后稽查。全年开展招投标“回头看”6次,开展标后稽查15次,下发整改通知13份,现场交办5起。对在乐群小学食堂建设项目招投标中,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5名评委,给予暂停评标1年处罚。 2023年,县住建局被评为湖南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住建系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单位,城市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建筑管理、自建房安全管理、污水处理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建筑质量安全等7项工作获2023年度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单项工作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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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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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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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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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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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331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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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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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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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331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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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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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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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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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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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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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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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当年结余 |
累计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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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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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3312.53 |
1289.95 |
1039.81 |
250.14 |
202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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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3312.53 |
1289.95 |
1039.81 |
250.14 |
202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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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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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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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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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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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6.18 |
4.71 |
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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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6.18 |
4.71 |
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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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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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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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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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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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52.99 |
15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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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152.99 |
15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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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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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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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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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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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提升城市承载; 目标2:提高住房保障; 任务3:推进行业发展; 任务4:优化营商环境; 任务5: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环境。 …… |
任务1:城市承载持续提升; 任务2:住房保障稳步提高; 任务3:行业发展更趋稳健; 任务4: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任务5:坚持安全为要,安全生产持续向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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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 目标及实 施计划完 成情 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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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单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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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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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落地重大项目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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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量 |
≥2.5万吨/日 |
由1.5万吨/天提升至2.5万吨/天,污水收集率达80%以上,出水质由一级B标准提升至地方一级A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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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管网维护工作完成率 |
100%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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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自支、临聘及劳务派遣人员支出人数 |
≥52人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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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县老旧小区改造 |
共计改造7个社区,29个小区,115栋、2009户、19.01万平方米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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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 |
3户 |
完成竣工验收并发放6万元改造补贴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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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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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85户棚户区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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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率 |
100%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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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行业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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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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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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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合格率 |
100%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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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验收合格率 |
100%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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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工作按时完成率 |
100%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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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年度预算支出控制数 |
≤4186.28万元 |
小于年初长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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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完成非税征收任务 |
1000万元 |
非税收入征收1332.3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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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加强住房保障 |
有效保障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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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优化 |
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抓紧抓实 |
有效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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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防止返黑返臭 |
有效治理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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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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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所有在建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及扬尘监测系统已基本安装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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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
有效规范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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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3%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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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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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次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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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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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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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分管财务领导签字(手写:同意上报,分管领导签名)
2024 年 4 月 1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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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意见: 主要领导签字(手写:同意,主要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2024 年 4 月 1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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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是一个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编制数89人。实际人数为105人,其中:在职人员71,退休人员34人。在职人员正副科级领导有8人,退休人员正副科级13。全局有9个二级单位(招标办、重点办、质安站、建管站、村规站、污水处理办、设计院、房产执法监察大队、白蚁防治所)。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我局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类。基本支出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为老旧小区改造支出、传统村落建设、违法建筑房屋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鉴定费、城区风貌改造工程、农村危房改造、购房补贴、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费、按项目管理的运行支出等项目。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3年我局基本支出1289.95万元,较年初预算基本支出增加536.6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71.24%,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39.81元,公用经费250.14万元。 (二)专项支出 2023年我局项目支出2022.58万元,为财政拨款支出1617.77万元、其他资金支出404.81万元。组织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6%;人民防空支出74.3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67%;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19.7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98%;农村环境保护传统村落支出154.0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61%;城乡社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6.5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81%;;建材价格询价发布专项工作支出5.8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9%;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支出96.3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76%;违法建筑房屋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检测鉴定支出111.9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53%;乡镇房屋安全鉴定34.7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72%;城区风貌改造支出787.0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8.91%;坳上镇九龙村传统村落保护项目20.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99%;村镇建设支出12.5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62%;自然资源事务支出4.9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4%;农村危房改造支出6.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30%;购房补贴657.4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2.51%。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努力打造习近平新时代农业产业化“靖州现象”,奋力实现“五区”建设目标,聚焦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全力助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坚持项目引领,城市承载持续提升。①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2023年共谋划落地重大项目6个,概算总投资超4亿元。②加大生活污水整治力度。县污水处理厂经扩建及提标改造,目前处理能力由原来的1.5万吨/天提升至2.5万吨/天,污水收集率达80%以上,出水质由原来的一级B标准提升至地方一级A标准(全市最高标准),污泥含水率由原来的80%降至60%以下。5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并实行专业化市场化运营。③加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今年来累计发现施工现场未按“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行为39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停工整改通知书9份,约谈责任单位6家、约谈责任人员8人次,向城管执法部门移交案件线索7件。目前全县所有在建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及扬尘监测系统已基本安装运行。二是坚持民生为基,住房保障稳步提高。坚持把住房保障作为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千方百计改善群众居住条件。①全面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步伐。2023年共计改造7个社区,29个小区,115栋、2009户、19.01万平方米。②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我县纳入农村危房改造3户完成竣工验收并发放6万元改造补贴资金;完成全县监测户对象住房安全鉴定工作。③稳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完成85户棚户区改造。④开展城市危旧房屋摸底调查工作。完成全县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共计4171栋。三是坚持制度为先,行业发展更趋稳健。坚持“补短板、防风险、促升级”行业发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稳步有序推进建设行业发展。①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力推进落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千鸿帝景房地产开发项目入围广厦奖,成为全省唯一一个县级入围单位。②严格行业监管。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县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购房进行严格检查。今年来,网签备案登记701套、面积8.42万平方米。③加强物业管理。今年来,指导17个小区成立或改选了业主委员会,对11家物业公司开展检查2次以上,处理物业方面投诉50多起,会同城管执法部门、渠阳镇及社区联合进行执法5起。四是坚持服务为本,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抓紧抓实,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①建机制。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产业项目“三集审批”提速,重点推进“集合查验”工作开展,聚焦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进一步降低企业报建成本,提振企业信心。②抓改革。全面推进“放管服”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即办率达100%,网办率达到100%。③抓特色。湖南骅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产业项目成为靖州首个“拿地即开工”“竣工即交证”模式试点。五是坚持安全为要,安全生产持续向好。坚持“精准管理、严格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导向,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①扎实开展自建房整治。顺利通过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第四阶段考评,完成“四性”隐患整治并销号。②加强建筑行业监管。今年来,共排查发现77处重大安全隐患,203处一般安全隐患,并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成销号;全县建筑工程项目安全考评覆盖率为100%,项目状态真实性为100%。今年有1个项目获怀化市优质工程。③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下达不良行为告知书4份,并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移交城管执法部门案件4件;查处安置区使用竹制脚手架12起,移交城管执法部门案件12件,目前安置区使用竹木脚手架情况得到基本遏制。④持续开展建筑施工管理。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93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2份,施工图审查违反强条的执法处理11起,下达不良行为认定书9份,移交违法线索1起。积极开展质量和安全标准化考评,应考评项目41个,目前已考评项目41个,施工现场考评优良项目38个,合格等级111次。⑤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完成全县动态新增疑似危房安全结构性鉴定排查工作;完成两批新建农村住房集中抽查50户(抽查比例24%),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下发交办函13份,已全部整改到位;随机抽查46户(抽查比例27%),下发整改通知函10份,已全部整改到位。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监管。开展施工现场消防施工质量监督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100余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18份,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开展建筑领域消防行政执法检查5次、立案3起并处罚到位;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督促17家企业办理消防验收备案,并全部整改到位。⑦加大建设招投标监管及标后稽查。全年开展招投标“回头看”6次,开展标后稽查15次,下发整改通知13份,现场交办5起。对在乐群小学食堂建设项目招投标中,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5名评委,给予暂停评标1年处罚。 2023年,县住建局被评为湖南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住建系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单位,城市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建筑管理、自建房安全管理、污水处理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建筑质量安全等7项工作获2023年度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单项工作先进。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行政职能较多,人员不足。 2、经费保障紧张。 3、部分职能的监督和管理脱节。目前还存在部分管理职能的监督和管理职能脱节的问题,各部门行政管理职能交叉,责任不明晰。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2023年,我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2024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夯实基础、深化改革为主线,以完善机制、体制、法治为重点,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主要目标任务:力争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4%,全年建筑业“四上企业”新增1家,房地产业“四上企业”新增1家,城镇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30%;完成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5个,农村危改2户,新建污水管网3公里。主要做法: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加强队伍建设。二是突出城乡融合,保持发展主色。①实施城市更新改造;②提升城乡建设品质;③推进传统村落保护;④实施农村危房改造;⑤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是厚植为民情怀,永葆初心本色。①聚焦“保交楼”政治任务;②聚焦物业服务提升;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四是狠抓行业监管,擦亮安全底色。①加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②加强建筑及消防安全监管;③加强城市既有房屋安全。五是筑牢发展根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①管好城建档案;②筑牢人才支撑;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④加快城乡绿色发展;⑤加强舆论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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