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3 16:04 信息来源:靖州县财政局

2023年靖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3、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6、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建设、工程建设、人民防空、消防、建筑业、招投标、城镇污水、建筑节能、监理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住宅房地产业、城镇保障性住房、新型城镇化、市政公用事业、物业管理、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2)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日常工作。

(3)负责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

(5)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

(6)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7)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

(8)负责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开拓县内外建筑市场。

(9)负责城乡规划区域内的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10)负责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扩建、改建工程;负责全县城建档案管理;负责城市供水、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供水企业的水质监测和指导;负责城镇污水排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11)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

(12)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

(13)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

(14)负责县本级城市建设和房建开发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城建资金、新型城镇化资金、人民防空经费的使用监督和管理。

(16)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及执法。

(17)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为应急救援服务。

(1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19)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管理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2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在职人员行政编制数为9人,机关工勤编1人,共计10人。现在实际人数为16人。事业编制90人,现在实际人数为64人。其中:正科级9人,副科级7人。现有退休人员28人。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建筑工程管理股、住房保障股、城乡建设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股、建筑消防监督管理股,下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筑工程管理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污水处理监管办、规划建筑勘察设计院、重点城建项目办、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房产执法监督大队、廉租房管理中心、白蚁防治所等10个事业单位个二级机构。

(三)预算单位构成

2023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靖州县住建局本级,无其他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预算包括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186.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86.28万元(经费拨款4186.2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446.2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城镇购房预算780万、违法建筑房屋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检测鉴定费170万元、靖州县城区提质改造工程383.21万元、融媒体分流至我单位9名自收自支人员增加的人员经费等。

2、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186.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3.4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4.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8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446.2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城镇购房预算780万、违法建筑房屋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检测鉴定费170万元、靖州县城区提质改造工程383.21万元、融媒体分流至我单位9名自收自支人员增加的人员经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86.2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753.2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设备购置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3.4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网络运行维护经费等方面支出等。

    2、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343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污水管网维护经费16.00万元,用于污水管网零星维修支出;污水处理泵站运行经费64万元,用于污水处理泵站运行电费、设备维护维修等支出;建材价格询价发布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我县每年4次的建安材料价格询价及发布等工作;退伍安置军人经费8万元,用于我局退伍安置军人经费支出;其他专项经费690万元,用于我局自收自收人员经费及消防、人民防空、建筑工程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设工程招投标、村镇规划建设、住房保障等职能工作经费支出;污水处理运行经费500万元,用于我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行经费;城区污水设施建设暨黑臭水体整治资金393.80万元,用于我县污水设施建设及运营维护;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费80万元,用于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靖州县第五批14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经费138.99万元,用于14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老旧小区及棚户区改造县级配套资金200万元,用于我县老旧小区及棚户区改造;城镇购房补贴780万元,用于我县为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实行的购房补贴;靖州县城区提质改造工程382.21万元,用于支付靖州县城区提质改工程款;违法建筑房屋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检测鉴定费170万元,用于支付我县违法建筑房屋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检测鉴定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应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为262.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5.9万元,增加21.19%,主要原因是因职能、融媒体分流至我单位自收自支人员增加的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三公”经费: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是我局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无一般性支出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安排。

    4、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

6、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18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3.28万元,单位项目支出3433万元,具体见门户网预决算公开栏,预算绩效评价模块的报表。

六、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