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教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4 00:00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2018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年来,我局根据《条例》要求和2018年靖州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确定的主要任务和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我局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指定了具体的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县教育局办公室、电教室工作人员配合负责信息内容的更新。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有专人管理,将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有效推进。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运作机制,明确各相关股室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责任和义务。凡是需通过靖州县政府门户网站及靖州红网等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都必须经分管领导进行严格把关以及保密审查后公开。同时健全和完善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审议、考评、反馈、监督检查、备案、年度报告制度、公示制度、信息发布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

三是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在认真组织学习《条例》的基础上,努力抓好《条例》的贯彻与实施工作,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确保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四是加大了新闻宣传力度。突出改革主题,重点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突出我局自我革命,主动瘦身的精神,对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审批管理、公开办事流程和审批结果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宣传报道;围绕中心工作,对局里开展的一些重要工作、重要活动,与承办股室认真策划,积极组织,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五是提高了信息公开质量。重大规划、政策出台同步安排政策解读工作,并选择主流媒体及时进行发布。审批、审核、备案信息除有保密要求外,无一例外都在靖州县党政门户网及时上网发布。有关项目资金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公告,按照制度要求都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和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年度工作总结、绩效工资改革、教师招聘、教育信息等内容主动公开。2018年,积极努力制作、获取政府信息并以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其中政策法规7条,发文21条,教育新闻135余条,工作动态信息220条,党建信息4条,发布重点工作通报15项。截至2018年底,已完成公开400多条。

二是多渠道多形式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教育网站、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和会议通报等对公众需要知晓的公开信息进行公开,同时充分利用县内政务信息、靖州红网、怀化新闻网、《边城晚报》、《科教新报》等相关媒体,加大对政务信息、工作动态的通报力度,将教育相关信息广泛向社会公布,有效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书面信息公开申请,大多都以群众电话咨询等形式予以解决。对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决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未有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些差距。2019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条例》的力度,积极拓展公开内容、切实增强公开效果。一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尤其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要准确、及时地公开,强化服务意识。二是强化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通过信息公开促进全县教育工作的开展,平时要加强对教育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时公布服务学校的信息,努力创建服务型机关。三是不断创新。以靖州红网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不断创新符合新形势下的教育工作机制,特别是在广大中小学校方面,经常下到基层学校,了解学校教育教学信息,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通过网络搭建起机关和学校沟通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