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林业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4 15:50 信息来源:靖州县财政局

2023年度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林业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订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拟订相关县级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监督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竹林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协助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县管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工作。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全县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行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石漠化防治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石漠化土地的合理利用。

(六)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出口。承担国家及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出口和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七)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指导监督实施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组织监督执法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负责对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产生的山林权属纠纷的调处,配合县国土资源局对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因登记产生的新的山林权属纠纷的调处,指导、协调林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调处。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九)制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指导组织山区综合开发。负责经济林的开发利用工作。

(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全县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开展防火、扑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责任,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和监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县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县级林业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的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申报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十二)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本单位属全额拨款的单位,会计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单位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管理股。县委编办核定机关编制163人,实有人数143人,其中在职人员139人,经费自理人员3人,离休人员1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5226.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7.15万元,减少5.72%,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226.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26.7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22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7.25万元,占47.2%;项目支出2759.52万元,占5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26.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7.15万元,减少5.72%,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26.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7.15万元,减少5.72%,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26.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7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8.77万元,占6.86%;卫生健康(类)支出106.93万元,占2.05%;节能环保(类)支出545.48万元,占10.44%;农林水(类)支出4051.79万元,占77.52%;住房保障(类)支出153.43万元,占2.9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89.5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22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8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7万元,超出年初预算10.3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计生帮扶资金及原木材公司改制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41.16万元,支出决算为3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16.97万元,支出决算为20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31万元,超出年初预算115.3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支出。

5、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93万元,超出年初预算106.9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疫情防控费用。

6、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2.52万元,超出年初预算442.5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付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

7、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96万元,超出年初预算102.9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专项资金石漠化治理项目支出。

8、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831.6万元,支出决算为195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会保险缴费等增加。

9、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2.38万元,超出年初预算182.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生态廊道建设等项目尾款及2022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助支出。

10、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6万元,超出年初预算10.3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支出。

11、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54万元,支出决算为20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全结算。

12、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年初预算为297万元,支出决算为153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7.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含上级专项资金。

13、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143.92万元,支出决算为9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支出减少。

14、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81万元,超出年初预算63.8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林长制相关费用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55.23万元,支出决算为15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使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7.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24.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1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42.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38万元,支出决算为15.33万元,完成预算的39.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非必要支出及部分支出年底未结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2.67万元,减少45.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非必要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36.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非必要接待及部分支出年底未结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69万元,减少19.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非必要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与上年相比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9.38万元,支出决算为8.33万元,完成预算的42.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公车使用标准,车辆燃料、维修维护费用严格控制,与上年相比减少10.98万元,减少56.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公车使用标准,车辆燃料、维修维护费用严格控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万元,占45.6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33万元,占54.3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6个、来宾437人次,主要是上级来人检查林业工作情况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3万元,主要是燃料、过路费、车辆修理费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2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7.34 万元,降低28.6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4.3万元,人数23人,主要用于开展人社局统一要求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线上培训以及怀化市林业系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费;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8.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2.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5.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8.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8.2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43.21%,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6.79%。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预算配置情况。2023年县委编办核定机关编制163人,实有人员143人。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226.77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本年决算支出5226.77万元,年末结余0万元。

2、严格预算执行。一是预算执行信息化管理制度,部门预、决算通过政府门户网全民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二是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对于财政性专项资金,在县财政局的督导下,严格按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执行,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报账、验收、结算等相关手续,做到不集中使用、不滥用资金,最大限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3、加强预算管理。一是制度办法较完备,做到以制度约束支出、以制度规范行为。二是推进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进行责任分解,完成2023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设备购置、购买服务等都严格按要求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4、提升支出绩效。2023年,靖州县林业工作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扣县委、县政府打造习近平新时代农业产业化“靖州现象”目标,根据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工作要求,以林长制为抓手,着力抓好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惠民等工作,全力提升县域森林生态系统质量,促进全县林业持续健康发展,靖州县人民政府被评为“2022年度湖南省林长制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质量评估优秀单位”,靖州县被中国林学会授予“中国楠竹之乡”,《靖州县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经验做法》在国家林草局《林业改革动态(2023年第2期)》上推介发表,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获省委通报(第54期)表扬,《湖南靖州:念好楠竹“产业经”增强发展“新动能”》在《世界竹藤通讯(2023年11月“以竹代塑”文献汇编)》上发表,靖州县5篇林改案例成功入选《怀化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典型案例》。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问题: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有偏差。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部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脱离实际情况较严重。

分析:需从源头上强化对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实行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结合单位实际,按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同时,要强化财务控制意识,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目前,项目预算执行的准确性有待加强,分析手段和技术水平也有待完善,应运用好绩效评价结果,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靖州县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预算编码               4160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4 年 4 月 20 日

靖州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石昌银

联络电话

人员编制

182

实有人数

143

职能职责概述

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出口。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制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全县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开展防火、扑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责任,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和监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年度主要工作

内容

任务1:营造速生丰产林0.5万亩以上;

任务2:森林覆盖率稳定率100%;

任务3: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

任务4: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任务5:天然林和公益林补助资金发放率100%;

任务6:开展森林督查工作;

任务7:保障在职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和机关的正常运转。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2023年,靖州县林业工作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扣县委、县政府打造习近平新时代农业产业化“靖州现象”目标,根据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工作要求,以林长制为抓手,着力抓好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惠民等工作,全力提升县域森林生态系统质量,促进全县林业持续健康发展,靖州县人民政府被评为“2022年度湖南省林长制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质量评估优秀单位”,靖州县被中国林学会授予“中国楠竹之乡”,《靖州县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经验做法》在国家林草局《林业改革动态(2023年第2期)》上推介发表,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获省委通报(第54期)表扬,《湖南靖州:念好楠竹“产业经”增强发展“新动能”》在《世界竹藤通讯(2023年11月“以竹代塑”文献汇编)》上发表,靖州县5篇林改案例成功入选《怀化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典型案例》。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

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5226.77

5226.77

1、局机关

5226.77

5226.77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当年结余

累计结余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5226.77

2467.25

2224.99

242.26

2759.52

1、局机关

5226.77

2467.25

2224.99

242.26

2759.52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5.33

7.00

8.33

1、局机关

15.33

7.00

8.33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800.07

800.07

1、局机关

800.07

800.07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任务1:营造速生丰产林0.5万亩以上;

任务2:森林覆盖率稳定率100%;

任务3: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

任务4: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任务5:天然林和公益林补助资金发放率100%;

任务6:开展森林督查工作;

任务7:保障在职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和机关的正常运转。

1、完成油茶新造7100亩、低改3000亩

2、森林覆盖率稳定率100%;

3、全县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4、全年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面积6.8231万亩,成灾面积0.06万亩,成灾率0.223‰;

5、天然林和公益林补助资金发放率100%;

6、严格落实森林督查任务,组织开展2023年四期森林督查工作,核查四期变化图班844个,立案13起,结案13起,违法案件由2022年的35起下降至13起,违法案件发生率下降68%。

7、顺利保障在职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和机关的正常运转。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

目标及实

施计划完

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营造速生丰产林

≥0.5万亩

1.01万亩

质量指标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4‰

0.223‰

时效指标

全面完成绩效目标

100%

100%

成本指标

全年支出控制在预算内

支出控制在预算内

支出控制在预算内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天然林和公益林补助资金发放率

100%

100%

社会效益指标

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

≤0.9‰

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

生态效益指标

森林覆盖率稳定率

100%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控制森林火灾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木绿化保护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95%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95

评价等次

四、评价人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单  位

签  字

石昌银

局长

靖州县林业局

明文兵

副局长

靖州县林业局

杨建文

规划财务股股长

靖州县林业局

龙玉琴

会计

靖州县林业局

评价组组长(签字):

                                           分管财务领导签字:

                                                              2024 年 4 月 15 日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2024 年 4 月 15 日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名):龙玉琴                    联系电话: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县委编办核定机关编制163人,实有人员143人。主要承担职责如下: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出口。7.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指导监督实施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组织监督执法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负责对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产生的山林权属纠纷的调处,配合县国土资源局对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因登记产生的新的山林权属纠纷的调处,指导、协调林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调处。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9.制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全县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开展防火、扑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责任,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和监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3年我局总支出522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7.25万元,占总支出的47.2%;项目支出2759.52万元,占总支出的52.8%。基本支出主要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维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为完成林业发展、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绿化造林、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生态护林员及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等。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2023年基本支出2467.25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47.2%,其中人员支出2224.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18%,公用支出242.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2%,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以及办公、水电、业务招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2.2022年“三公”经费总支出15.33万元,未超过年初计划数,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3万元。“三公”经费比2022年减少12.67万元。主要是2022年度支出部分未结算。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2023年各级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2759.52万元。主要为靖州县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102.96万元、公益林天然林资金1536.51万元、中央造林补助资金180万元、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442.52万元、林长制工作经费61.47万元、病虫害防治资金94.65万元、林下经济奖补资金38.81万元等。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2023年项目总支出2759.52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52.8%。包括森林资源培育、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执法与监督、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天然林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石漠化综合治理等。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一是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要求专款专用,做到按照设计方案实施,不随意修改计划或改变资金使用方向,做到不截留、不滞留、不违规抵扣资金、不挪用资金、不虚列支出等。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开展了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发放的专项监督检查。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管理项目资金,从项目的申报、审核、立项、评审、实施及验收都有专人负责,严格把关,确保工程项目进度和质量,各工程项目质量合格,已完工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

由于项目资金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关系到林农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切身利益,近年来,我们加大了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针对各项工程资金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一方面严格按国家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和审核,另一方面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完善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负责,按施工进度进行结算。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对工程实施情况及时了解掌握,不定期检查,切实将项目资金落实到实处。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预算配置情况。2022年年末在职人员编制182人,实有在职人数143人,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226.77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本年决算支出5226.77万元,年末结余0万元。

严格预算执行。一是预算执行信息化管理制度,部门预、决算通过政府门户网全民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二是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对于财政性专项资金,在县财政局的督导下,严格按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执行,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报账、验收、结算等相关手续,做到不集中使用、不滥用资金,最大限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预算管理。一是制度办法较完备,做到以制度约束支出、以制度规范行为。二是推进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进行责任分解,完成2023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设备购置、购买服务等都严格按要求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提升支出绩效。2023年,靖州县林业工作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扣县委、县政府打造习近平新时代农业产业化“靖州现象”目标,根据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工作要求,以林长制为抓手,着力抓好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惠民等工作,全力提升县域森林生态系统质量,促进全县林业持续健康发展,靖州县人民政府被评为“2022年度湖南省林长制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质量评估优秀单位”,靖州县被中国林学会授予“中国楠竹之乡”,《靖州县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经验做法》在国家林草局《林业改革动态(2023年第2期)》上推介发表,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获省委通报(第54期)表扬,《湖南靖州:念好楠竹“产业经”增强发展“新动能”》在《世界竹藤通讯(2023年11月“以竹代塑”文献汇编)》上发表,靖州县5篇林改案例成功入选《怀化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典型案例》。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有偏差。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部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脱离实际情况较严重。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从源头上强化对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实行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结合单位实际,按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同时,要强化财务控制意识。

(二)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目前,项目预算执行的准确性有待加强,同时分析手段和技术水平也有待完善,应运用好绩效评价结果,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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