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林业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17 11:31 信息来源:靖州县林业局
根据《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内容,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创新载体,注重实效,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能力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明显,精神文明建设与法治建设进一步强化,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党委书记石昌银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明文兵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局法制办为我局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综合机构,具体承担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协调和日常的督促检查工作,其他各股室站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具体工作
(一)严守党内学习制度,带头抓学习。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组织“第一议题”学习26次、中心组学习12次,结合“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开展党纪学习研讨16次,组织基层党支部学习45次,利用红色资源开展党性教育1次,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研学1次,通过班子领学、视频学习等方式,全方位提升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理论水平。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具体要求,讲政治、顾大局,守好林业生态保护和社会经济建设两条底线。通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党委会、局务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放管服”、营商环境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政策意识和效率意识;切实转变作风、务求实效、恪尽职守、竭诚服务,做到“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将采伐许可证发放前移至各乡镇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涉及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便民事项审批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实行承诺告知办理制度,方便服务对象办事,营造简洁高效的营商环境。积极作为,主动介入,竭尽全力为企业做好服务。同时,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和技术指导工作,做到主动介入、超前服务,对来访、来电客商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真诚帮助,对需要使用林地的项目,及时向企业提供政策讲解、申报流程答疑等服务,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立定期调度督办制度。对涉种子经营、涉松加工单位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减少检查频次,对企业实行扫码登记进厂检查制度,减少对各企业的骚扰,受到好评。
(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会议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加强林业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林业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健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切实规范林业行政决策行为,确立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党委决策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我局继续贯彻落实《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和有效期等制度,对前几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起草并联合其他5个单位制定了1份《靖州数字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经县人民政府“三统一”后公布。
(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持续开展国家森林督查、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打击毁林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保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健全常态化日常监管机制,切实杜绝运动式执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在林业执法实施过程中,加强林草部门与公安部门、检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林业执法协作机制,在信息交流、情报共享、重大案件研判、涉林违法犯罪案件查办、联合督导检查、联合培训等方面紧密配合、加强合作。建立“两法衔接”网上沟通平台,2024年移交公安部门涉林刑事案件2起,接收公安部门移送案件4起,接收检察机关检察建议移送案件6起。2024立案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立案53起,已办结47起,正在办理6起。其中已办结滥伐林木20起,违法使用林地21起,擅自在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1起,非法猎捕2起,植物检疫3起,移送森林公安局2件。损失林木蓄积133.1105立方米,破坏林地69.54亩,已基本补办手续或整改到位,责令补种树木3457株,处罚个人52人。启动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案件1件,已结案。录入“怀化市信用信息系统”信息1500余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3家涉松木加工企业和6家林木种苗基地进行了现场检查,均未发现问题,检查结果已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上公开。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依法治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林业执法人员证件资格审核、离岗清理及新增人员的执法证件办理,所有新增执法人员必须通过统一组织的法律法规考试,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提高林业行政执法维护林区秩序稳定的能力,确保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正确实施。二是加强林业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林业法律知识,增强林业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能力,适应新形势下林业工作的需要。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林业行政权力置于阳光之下,自觉接受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四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林业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做到执法主体、程序、行为合法,执行首违轻微不罚原则。对检查出的违法案件,依法处理、严格办案,确保案件处理、审核执行规范,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各项合法权利。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开展林业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八)深入推进学法普法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确定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落实到各股室站,真正形成上下联动、协调行动的整体合力。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全局年度学习计划范围,明确学法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保证学法用法效果。按照县普法办的要求开展网上学法考法工作,除免考人员外全部通过网上普法考试,在全局开展了行政“五法”宣传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逐步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九)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行政处罚网上公开,重大事项决定网上公开原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按规定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包括解读发布、解读形式、内容深度、解读推广。依法妥善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十)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完善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通过在林业局办公楼设立举报箱、门户网站上设立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渠道,及时接收投诉举报和情况反映,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支持审判机关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审判机关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监督。加强对行政处罚决定的内部审核和行政执法活动的不定期监督。
二、存在问题
(一)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待提升。涉林案件频发是由于部分群众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法律知识匮乏、法律素质有待加强,而日常林业法治教育宣传不够,使得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效果不明显。
(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局执法队伍年龄老化,平均年龄50岁,且执法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不够,后备力量不足,需要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队伍建设。
(三)林业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完善,法律进企业、进乡村、下基层等落实不够,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法治氛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更好地推动全县林业生态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积极开展林业法治宣传教育。为推进林业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林业实际,积极开展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林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宣传媒介,丰富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浓厚宣传氛围。
(三)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精选年轻素质高的人员,加入执法人员后备力量库,随时充实到一线执法队伍。抓好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林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现代化林业执法队伍。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