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23年)

发布时间:2024-01-19 15:16 信息来源:靖州县林业局

根据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和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指标内容,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创新载体,注重实效,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能力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明显,精神文明建设与法治建设进一步强化,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林业各项工作。

二、组织保障

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局法制办为我局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综合机构,具体承担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协调和日常督促检查工作,法制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各股室站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三、具体工作

(一)健全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会议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加强林业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林业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切实规范林业行政决策行为,确立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实行科学民主集中决策。

(二)执行执法制度。严格执行《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湖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靖州县林业局行政执法检查制度》《靖州县林业行政执法审核制度》《靖州县林业局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制度》等行政执法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严格遵守行政处罚“三公开”制度,行政处罚严格遵循《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行政处罚案件由法制审核,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决定,从制度上、程序上、实体上保障林业行政处罚公平、公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执法腐败。

(三)梳理服务事项。严格坚持“职权法定、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等原则,按要求对本局行政权力进行“地毯式”梳理,理清有交叉、可取消等职权内容,并按类别对梳理出的职权进行划分,实行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制,实现分层分类分股室确定工作职责,界定基本职权。及时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对社会公开。按照县政务中心的要求,对梳理好的100余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填报,制作办事指南,编制审批手册和行政权力流程图,缩短办理时限,方便群众办事。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坚决贯彻落实《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停止执行已到期的规范性文件。对其他行政发文实行法制会签制,行政合同由法制部门审批把关。

(五)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制定年度学法普法计划和法律宣传计划,确定年度普法宣传教育重点,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分解到各股室站,形成上下联动、整体协调的行动合力。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全局年度学习计划范围,明确学法内容,保证学法用法效果。积极开展行业网上学法考法工作,网上普法考试通过率100%,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逐步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积极组织参与省市林业主管部门举办的法制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办案水平。利用赶集日深入各乡镇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熟悉度,营造了浓厚的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氛围。

(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人员须通过统一的法律法规考试持证执法,今年换发、新发林业行政执法资格证件35本。坚决执行行政执法“三公示”制度,坚持亮证执法,在信用信息平台上及时公示处罚决定,完成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6起。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做到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今年共立一般程序林业行政案件59件,办理简易程序案件30件,罚款192.54万元,启动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案件1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件。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地检查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户6户,未发现异常。执法大队横江桥中队获赠“秉公办事,执法如山”锦旗一面。

(七)推进政务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保障林业局子站建设内容并及时更新动态。梳理林业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统一纳入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在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植物检疫证、林木采伐证、林地使用同意书”等行政许可事项1400余条。

(八)加强“两法衔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文件,落实《湖南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在林业案件的办理中,不以行代刑,加强与森林公安局等司法部门的协作,坚决打击涉林刑事犯罪行为,今年移送森林公安局涉嫌刑事犯罪案件4件。

(九)完善监督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建立完善投诉举报渠道,接收群众对林业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和情况反映,及时处理违法行为。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切实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履行审判机关生效判决和裁定,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依法监督。局党委指派局法制办定期和不定期对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行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纠正错误行为。主动接受市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案件办理质量的检查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

(一)林业法治政府建设创新不足。对新形势下如何开展林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考不多,在制度的建设、执行和宣传等方面缺少创新举措。

(二)林业法治宣传有待完善。法律进企业、进乡村、下基层等落实不够,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三)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学习培训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

四、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培训和宣传。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二次林业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利用各种手段宣传林业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群众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减少林业违法案件发生。

2.加大两法衔接力度。积极抓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搭建两法衔接网上报送信息平台。严格落实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制度,不徇私枉法,不以罚代刑。加强案件审查和涉刑犯罪案件移送的管理。

3.做好执法队伍建设。抓好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林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现代化林业执法队伍。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