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午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8 15:23 信息来源:靖州县水利局

中国共产党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员会

靖委干〔202186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

关于杨午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织:

经县委研究,同意:

杨午棠同志任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免去其县委办副主任职务;

邹小彬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职务;

李大升同志任县社科联主席,免去其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职务;

张幼玲同志任县委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一峰同志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免去其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李昌贵同志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免去其县政府办党组成员职务;

易生连同志任县史志研究室主任,免去其县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职务;

石鸣同志调县委组织部,免去其县史志研究室主任职务;

蒋顺喜同志任县工业集中区党工委副书记,免去其水利局党委委员职务;

陈健明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委编办副主任职务;

李运建同志任县委编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昌武同志任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免去其县审计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明泽信同志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张明富同志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姚希煌同志任县委农办副主任;

尹德清同志任县水利局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县政府办党组成员职务;

刘湘春同志任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免去其县委巡察一组组长职务;

王俊尧同志任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免去其藕团乡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吴仕钢同志县政府办党组成员职务;

刘全成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刘宗义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职务;

禹中华同志任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免去其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职务;

吴遵东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成员职务;

潘丽芳同志任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刘德军同志任县工商联合社党组成员、副主席;

姚希悦同志任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县工商联合社党组成员、副主席职务;

邓一同志调县委办;

邹本来同志任县工业集中区党工委委员;

陈云飞同志任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杨小平同志任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免去其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龙东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组组长职务;

曾建平同志任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免去杨春霞同志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陈林同志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陈君同志任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县纪委监委驻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委委员职务;

潘俊成同志任县纪委监委驻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委委员,免去其县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公安局工作组长职务;

彭开伟同志任县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公安局工作组长(试用期一年);

张凯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胡本来同志任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明同志城西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周永成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

李康诚同志任县公安局新厂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孙建军同志任县公安局监所管理中心教导员;

免去李杰同志县公安局队伍管理中心教导员职务;

免去姚源明同志县公安局监所管理中心教导员职务;

免去储永海同志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吴昌威同志县公安局平茶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李顺丰同志县公安局藕团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易延湘同志县公安局寨牙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莫要武同志县公安局太阳坪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邹思遥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局飞山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照文同志县森林公安局飞山派出所教导员;

储昌来同志任藕团乡党委副书记;

周义人同志任平茶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试用期一年);

钟志礼同志调县委组织部,免去其平茶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职务。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

                              2021年10月15日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202111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