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25 16:47 信息来源:靖州县财政局

2022年度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政策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县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定制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江河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小型及骨干灌渠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中小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11、指导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3、监督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靖州县水利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水利规划科技与建设股、水资源与水土保持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河长制工作办公室)、水利工程质量与运行安全监管股(水旱灾害防御股)、农村水利水电股(节约用水办公室、水库移民股。县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49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事业编制1名,年末在职人数46名,行政人员5人,事业人员41人,县水利局二级机构包括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水利水电工程质监站、水政监察大队、河长制工作委员办公室、金麦水库管理所、地灵水库管理所、南团坝水库管理所、渠阳水利工程管理所、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506.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50.34万元,减少75.93%,主要是因为本年县涉农整合资金未纳入决算中。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506.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6.1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50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0.29万元,占51.81%;项目支出725.83万元,占48.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06.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50.34万元,减少75.93%,主要是因为本年县涉农整合资金未纳入决算中。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06.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750.34万元,减少75.93%,主要是因为本年县涉农整合资金未纳入决算中。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06.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30万元,占1.28%;城乡社区(类)支出120.53万元,占8%;农林水(类)支出1365.54万元,占90.67%;其他(类)支出0.75万元,占0.0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9.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0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5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19.3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死亡抚恤金。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2.3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将其纳入行政运行经费中,决算中实际为伙食补助费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118.1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决算中实际为上级拨入的三塔桥、牛峰堆水库除险加固专项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11.2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将其纳入行政运行经费中,决算中实际为后山溪电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将其纳入行政运行经费中,决算中实际为差旅费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1.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决算中实际支出为困难帮扶生活补助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1.3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决算中实际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06.85万元,支出决算为63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准确及功能支出类科目分类不准确。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4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48.4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将其纳入行政运行经费中,决算中实际为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等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8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38.8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将其纳入行政运行经费中,决算中实际为办公费、水电费、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决算中实际为上级拨入的城市重要防洪堤、飞山水库标准化建设,四乡河二期工程、溪口河段治理工程等项目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4.9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204.9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决算中实际为上级拨入的宗冲水库除险加固、宗冲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22.6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将其纳入行政运行经费中。决算中实际为差额人员绩效奖金、塘款村工作经费等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9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54.9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决算中实际为上级拨入的望江楼水位站点建设、磨石电站水库水毁修复工程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0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43.0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决算中实际为上级拨入的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2.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将其纳入行政运行经费中,决算中实际为小型水库安全管护员岗位补助支出。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 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0.7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决算中实际为南团坝清淤工程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0.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0.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49.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2%,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 电费、邮电费、 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公务接待费、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4.39万元,完成预算的39.9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预算的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接待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28万元,减少86.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预算的41.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维护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0.18万元,增长5.0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已久,增加了车辆维修维护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6万元,占15.0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73万元,占84.9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12个、来宾62人次,主要是上级来检查我单位水利工作开展、指导、鉴定等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3万元,主要是车辆油料费、保险费、维修费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8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1.41万元,增长27.63%。主要原因是:聘用劳务人员工资劳务费增加,河长制工作经费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8万元,用于开展事业单位人员线上培训,人数26人,内容为事业单位人员线上在岗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水利局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建工作

2022年,水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注重政治学习、开展党性教育,不断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较好地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水利局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1.加强理论学习,促进党员素质提升。一是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年初党委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二是加强党员干部的集中学习。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迅速行动起来。发放《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学习辅导百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上下卷)》、《新湖南新征程》等书籍,要求每位党员干部职工撰写学习心得两篇以上。三是加强党员清廉文化教育学习。开展清廉文化建设工作,水利局党委组织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清廉文化教育相关的知识,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开设廉政教育课堂、论坛讲座等形式,开展清廉文化宣传教育。四是加强党员党课学习。各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党委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上党课。党委书记为党员讲2次党课,支部书记上党课1次。

2.规范制度建设,加大党员管理力度。一是加强党费的收缴工作。按照上级的文件要求,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布置2022年度党员党费收缴预算工作,安排专人负责E缴费的录入和管理工作。每个季度对收缴党费进行公示。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以及意识形态工作为主题给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四是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制度。水利局机关党支部确定1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1名预备党员;五是加强全国党员管理系统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党员关系的转接以及发展党员的录入工作,并做到及时更新。六是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对落实“一图一表一清单”开展全面自查,对下属党支部“五化”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明确“五化”指导员驻地指导,保证年内党支部“五化”达标率达到100%,对是否存在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面摸底自查。七是开展党支部换届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水利局党委下属3个支部3月底全部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新一届支委班子全部到位。八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分别制定工作方案,按照计划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6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对照检查明确整改重点、努力方向和落实实现,创造条件逐步整改,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取得最好的整改效果。

3.创新工作机制,党建助力各项工作提升。一是健全了“一岗双责”工作制度。支部具体抓落实的党建工作领导体系,形成了统一领导,上下联动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扎实开展好党建促进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对滞留人员全部联系,做好外出报备工作。三是深入推进党建促乡村振兴。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安排党员到大堡子镇塘款村开展驻村帮扶,并抓好落实,达到提高群众满意度的目的。四是扎实推进党员教育促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管理。一方面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做好扫黑除恶常态化管理工作;另一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水利部门政治建设,持续打造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五是统筹抓好党建工作促进水利工作职能的发挥。局党委注重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求党员要有情系水利、乐于奉献的主人翁意识。较好地履行了水利各项职能,体现党员队伍的良好风范。六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促进意识形态工作。督导党员加强“学习强国”自学,要求水利系统党员干部坚持“每日一学”,每天登录,自觉学习。始终坚持做好网上舆论管理,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媒体,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七是全面落实党建促进“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制定了《靖州县水利局关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安装了崇尚清廉、喜迎二十大宣传画,营造“崇廉倡廉”氛围;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等。

(二)河长制工作

1.各级河长按时开展巡河。截至10月中旬,县级河长巡河105次,乡级河长巡河1235次、村级河长巡河4685次,交办问题185个,已全部整改。

2.召开会议。5月6日召开了县城防洪堤建设联席会议、5月17日召开了全县总河长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年的河长制工作;开展了河长制工作培训。

3.完成白石滩下游废弃鱼池碍洪问题的整改工作。开展“清河净滩”活动17次,参与人数425人,悬挂宣传横幅17副,出动垃圾打捞机械1台,打捞漂浮垃圾2.5吨,清理岸线16公里,清理水域8.5平方公里,保障了河道畅通。完成第二季度河长制督查工作。

4.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3月22日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宣传活动、4月20日开展了爱卫月宣传、5月20日开展了全国节水周的宣传、5月22日开展了生物多样性的宣传以及6次志愿者净滩活动。开展了节水宣传进学校、进机关。9月27日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投放鱼苗18万尾。完成“守护幸福河湖”河长制短视频的上报工作。开展了人饮工程大排查和大整治,保障了农村安全饮水。

5.完成真抓实干重点工作任务。完成了金鑫村示范河流建设的验收工作。完成了四乡河示范河流一期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完成88%;坳上镇、大堡子镇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中;36处水利工程划界工作已获政府批复;完成美丽河湖“一乡一亮点”11条河流的建设及“一县一示范”河流的建设。

(三)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1.今年汛期以来,我水防中心在县防指的统一调度指挥下已防御“5.8”、“5.30”等九轮强降雨并完成了水利工程水毁灾情核实。

2.完成了两轮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专项检查,并对水库“三个责任人”进行了专业培训和对水库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3.对33个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站点、4个水位监测站点及防汛会商系统等进行维护,并每日监测,当前各站点、系统均能正常运行,确保我县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顺利开展。

4.对全县上型水库防汛的“三个责任人”人员确认,并开展了责任人业务培训,加强了水库巡查、抢险等业务处置能力。

5.对全县353处山洪灾害危险区排查摸底,对隐患及时备案整改,实行科学规划。

6.督促各水库管理单位完成了调度规程、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并完成了所有水库调度规程的批复。

7.正在开展牛峰堆和三塔桥两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施工工作,预计11月底完成。

8.正在开展我县10座(存量3座,新增7座)病险水库的初步设计工作,计划于11月初上报市水利局批复。

9.今年我县遭遇了60年不遇的特大旱情,我局及时收集气象预报信息,做到上传下达,负责及时通报旱情和各地抗旱动态,及时发布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指令,把握好正确的抗旱舆论导向;研究、分析可能出现的灾情,发出抗旱部署;督促各村检查各地抗旱工作情况;加强水利工程的灌溉用水管理,提倡节约用水。搞好工农业生产的用水协调工作。

(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1.全面完成巩固提升任务。我县2022年计划投入资金773.78万元,对2.5万人的饮水安全进行巩固提升,其中脱贫人口0.39万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6处;截至10月中旬,16处项目已全部完工,完成进度100%。

2.饮水安全应急工程.为应对“大旱、长旱”的严峻形势,针对我县日趋突出的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业抗旱问题,县水利局自9月份以来,全县124个行政村,共上报饮水困难问题142个,共涉及80个村,其中渠阳便民服务中心暂未上报饮水困难问题。142个饮水困难问题中,其中93个问题无需工程措施解决,49个需通过工程措施彻底解决饮水困难问题;截至10月13日,全县共计已寻找到新水源30处,拟将打水井12口,已完成了12口水井,拟新铺设管网56.25千米,日送水量60吨,总送水人口663人,需水质检测42处,已取样检测36处,现在饮水困难人口0人。针对这142个问题,县水利局于9月30日组织了七支应急抢险队伍,正在按应急项目实施要求,抢抓工期加班加点建设,预计在10月底全部整改完毕;涉及安全饮水的142个问题共投入资金437.4万元。

3.切实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问题清零。今年上半年,我局安排了专技人员分片对11个乡镇开展了三批次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大排查,逐村、逐户、逐个工程仔细查,精准掌握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和短板问题,聚焦督查、暗访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季节性缺水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确保了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无死角盲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率达100%。

(五)行政审批工作

1.水资源工作。①按照市局下达的用水指标制定了2022年度全县用水计划,并严格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目前收取水资源费共计200.8252万元,到年底预计收取水资源费共计232.8252万元。②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全面摸排地下水用水户,建立名册完善取用水信息资料;全年继续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设1次、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2次、节水型医院建设1次、节水型小区建设3次、节水型校园建设2次。③对大型灌区和公共供水厂集中安装了20套取水计量设备。并根据省水利厅节水任务要求,在靖州县自来水公司和靖州台泥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安装了2套全新计量设施,以上全部接入省数据平台,实施流量动态监测。为实现靖州县节水型社会的建成提供了精准的数据基础。

2.水土保持工作。①配合省水利厅开展湖南省2022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经实地核查后发现未批先建、超防治责任范围、水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10项。截至本月,10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销号;②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今年来共计对32个生产建设单位(企业)开展了水土保持措施巡查(养猪场12个、房地产项目6个、城市配套设施建设3个、采矿取土企业7个、经济林地4个),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水土保持意见及建议。③按照水土保持补偿费最新计征标准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其中一般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标准均为1.00元/平方米。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占用土地面积1.00元/平方米;开采期间按开采量0.7元/吨。取土、挖砂、采石及烧制砖、瓦、瓷和石灰,根据取土、挖砂、采石量1.00元/立方米。排放废弃土、石、渣1.00元/立方米。今年来共计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48.5514万元,未缴纳到位的99.4万元。

3.河道管理工作。①圆满完成全县河道划界工作。河道管理范围得到了明确的界定,通过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有利于建立归属清晰、责权明确、监管有效的河道资源管理体系,对于推进靖州县河长制工作,明确河道管理保护范围,进一步开展“清四乱”工作具有重大意义。②建立了健全的河道巡查制度,每周巡河1次,对于发现的各类问题能够做到及时固定证据,与河长办实施信息共享、联合作战。今年来年通过举报电话及信息共享共计查处侵占河道案件1起,砍伐护岸林木案3起;发现交办整改河道四乱问题20余次。③积极对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开展好河湖岸线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正在申请资金扶持,确保以后河湖岸线保护率达到先进水平。④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今年来共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保护生物多样性”“增殖放流”“河湖卫士”“节水型城市创建”“为综合小流域建设观摩献策”等主题宣传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活动21次。

4.行政审批。①为民办实事,履行好自身职责。严格规范各项审批工作,今年以来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1件、洪水影响评价审批2件、取水许可审批5件,均获得办事单位(企业)好评。②根据各项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靖州县水利局结合实际工作从严落实工作职责,以学促行大力推进“放管服”执行落地,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③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使群众办事更方便快捷,5月5日上午我局根据《靖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州县开展“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到政务中心水利办事窗口以企业群众身份通过线上全流程体验、线下实地调研,对8个水利政务审批事项进行了全方位模拟,共查找出审批权限问题1个,优化办事效能问题3个,部门职权对接问题1个。重点围绕事项的办理便捷度、服务方式、办结时限等方面,通过真正办一次手续,走一遍流程,找到了“堵点”和“痛点”,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5.水行政执法。①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今年来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9起(同比上年增加50%)。其中砍伐护岸林木案3起,侵占河道案1起,水土保持类案件1起,安全生产案2起,妨害行洪案1起,生态损害索赔案1起。②参与省 市水行政执法培训3次,组织本单位水行政执法学习培训会议2次,行政执法证换证率100%,确保2023年度我局执法证考试通过率在90%以上。

(六)电力工作   

1.对全县27座小水电站的生态流量下泄值进行了核实,按市局通知确定了纳入年度评价名录的水电站以及未纳入年度评价名录的水电站,同时符合坝高30m以上等4个条件的,确定小水电站生态流量重点监管名录,与环保局联合行文。

2.对全县27座电站的生态流量监测数据进行了抽查,对没有达到下泄标准的电站进行了跟踪落实,确保下泄流量达到要求。

(七)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及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积极开展了“靖州县水利局2022年春节前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2022年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检查”、“靖州县水利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防溺水、防汛度汛及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等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切实做到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重点工程工作

1.开展水利各项规划及方案编制。开展了靖州县水安全战略规划(2020年—2035年)、靖州县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靖州县中型灌区电子地图绘制、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水利灌溉设施上图方案等,目前已完成靖州县水安全战略规划(2020年—2035年)、靖州县中型灌区电子地图绘制,其他的预计11月底完成。

2.扎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

⑴2022年涉农整合农田水利建设项目。2022年涉农整合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已完成工程量90%,完成投资851.661万元,计划11月底全部完成。

⑵2022年抗旱项目。2022年抗旱项目已完成工程量50%,完成投资225万元,计划12月底全部完成。

⑶靖州县四乡河流域平茶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该项目位于靖州县平茶镇平茶村、界牌村范围,综合治理河道长度10km,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工程量50%,完成投资750万元,计划12月底全面完工。

⑷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靖州县牛峰堆三塔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316.23万元。目前,已完成工程量80%,完成投资284万元,计划11月底全部完成。

⑸南团坝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项目。南团坝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项目已完成立项手续、初步设计及技施设计,正在进行财政评审。预计10月底进行招标挂网,2023年4月全面完工。

⑹靖州县城市重要堤防治理工程项目。靖州县城市重要堤防治理工程项目已完成立项手续,正在进行房屋、土地征拆实物量调查。预计10月底公示征拆公告,2023年1月正式开工。

⑺政府债券项目。靖州县水利灌溉配套设施及综合开发项目、靖州县乡村振兴供水保障巩固提升工程已完成立项批复及初步设计,正在进行概算批复,预计2022年12月正式开工。

3.加大水利项目申报力度。

通过多部门整合资源,多渠道、多方式积极争取水利项目,积极谋划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项目、城市防洪堤建设项目、农村集中供水保障项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配置项目、水网规划项目等申报。目前,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遴选方案正在编制;城市防洪堤建设项目可研、初步设计已完成,并已上报;南团坝灌区续建配套项目实施方案及初设批复文件已上报省厅;金麦水库重点中型灌区新建工程可研已完成,正在开展初步设计,预计12月底完成;积极开展靖州县水利灌溉配套设施及综合开发项目、靖州县乡村振兴供水保障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目前已完成可研、资金平衡方案及初步设计,并同步完成“一件三证”,力争该项目专项债券发行,使项目落地。

总结归纳本部门(单位)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围绕部门(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预算编制与部门整体支出有差距、预算编制不健全。今后将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项目预算执行的准确性有待加强,同时分析手段和技术水平也有待完善,应运用好绩效评价结果,不断完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省财政厅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可参考中央相关部门的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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