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6)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水利部门)

发布时间:2025-03-25 09:28 信息来源:靖州县水利局

反馈问题

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部分职能部门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方面还有较大差距,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尚未完全形成。水利部门对河道违规采砂疏于监管,导致盗采盗挖、侵占河湖岸线问题长期存在;对小水电生态流量管理、考核不严不实,监督不力,致使部分河段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整改目标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的问题,坚持对标对表、精准整改,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制定科学、精准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主体、整改验收单位,确保全面整改、销号到位,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整改措施

1. 水利部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建立部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2、加大违规河道采砂监管力度及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水利部门明确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监管“四个责任人”,并向社会公示;推动河道采砂和疏浚管理信息化,建立非法采砂和侵占河道岸线行为举报机制;加强河道采砂监管,严厉查处盗采盗挖、侵占河道岸线等行为;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实施“六控”措施(控总量、控范围、控深度、控时段、控船数、控功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配合省水利厅修订《湖南省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检查,对不达标电站下达整改通知,并持续跟踪整改成效。

整改完成情况

1.建立了《靖州县水利局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方案》、《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工作方案》。2.落实了渠水靖州段和四乡河、大木溪、老鸦溪、异溪河、广坪河等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告;3.制定了《靖州县关于对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定期开展了河道巡查行动。4.加强了全县小水电生态流量日常监管,并不定期到现场开展生态流量督查,通过生态流量监管系统平台进行监管,全县23个小水电12个月生态流量监管均为合格。

验收销号意见

同意验收销号

拟何时销号

    2025年3月31日

意见反馈渠道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8259626 邮箱:62559707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