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州至黎平(湘黔界)高速公路K52+600~K54+600段铁路溪河道改道涉河工程涉河管理事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1-14 12:05 信息来源:靖州县水利局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靖州至黎平(湘黔界)高速公路K52+600~K54+600段铁路溪河道改道涉河管理事项的请示》及《关于靖州至黎平(湘黔界)高速公路K52+600~K54+600段铁路溪河道改道涉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我局联合市水利局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并对该建设项目涉河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靖州至黎平(湘黔界)高速公路是省市重点项目,是连接湖南和贵州的重要交通线路。靖州至黎平(湘黔界)高速公路K52+600~K54+600段设计线路与渠水二级支流铁路溪多次交叉重叠,因靖州至黎平(湘黔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需要,项目设计将铁路溪6+130~铁路溪8+000段1.87km河道改移至高速公路北侧,改移后新河道长1.74km(桩号改溪0+000~改溪1+740),原则同意按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二、本次防洪评价对象靖州至黎平(湘黔界)高速公路K52+600~K54+600段位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平茶镇界牌村境内,其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9°17′25"~东经109°18′14";北纬26°19′52"~北纬26°20′4"。

同意该工程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满足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2014)有关规定。

四、原则同意该项目涉河工程建设方案,主要涉河建设内容为靖州至黎平(湘黔界)高速公路K52+600~K54+600段,该段高速公路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路基宽24.5米。铁路溪改建后河道采用两种断面形式,形式一为6.0m×1.5m(宽×高)矩形断面,边墙顶部与现状地面齐平,采用0.4m厚现浇C20混凝土衬砌;形式二为4.5m×2.0m(宽×高)矩形断面,边墙顶部与现状地面齐平,采用0.8m厚现浇C20混凝土衬砌。新改河道断面底宽4.05m~9.31m不等,边墙高1.60m~2.39m不等。工程建设最大阻水率满足行洪有关技术标准,不得建设其他有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优化铁路溪改建后布置方案,以减少高速公路路基与水流夹角,降低洪水对高速公路路基的影响。工程建设方案如发生较大变更,需重新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请你公司按照防洪评价要求,完善施工期和运行期的防汛应急预案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切实做好项目安全管理、防汛度汛和河道保洁日常监管。施工期污水和渣土不得直接排入河道,确保河道行洪通畅。

六、建设单位要自觉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管理。批复后两年内没有开工建设的,需重新进行评价。

七、你公司在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安排报我局备案;在工程开工时由我局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复文件的要求施工,不得越线施工,并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我局的统一指挥;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我局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我局备案,工程运行后应加强日常管护。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