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03 15:25 信息来源:靖州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示范作用,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将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书籍资料,通过专题讲座和理论学习中心组自主学习、集中研讨等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推动全局上下学深学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学法质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行动自觉。

2.健全干部职工培训机制。持之以恒抓好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系统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法治意识、法律素养。坚持业务知识与法律知识并重,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的原则,分季度分批组织干部参加各项业务培训班,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网络在线法律培训班学习。共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4期次,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1期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1期次。今年我局普法考试报考率、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2024年共有13名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9人通过执法考试。目前,我局持有执法资格证人数9人。

(二)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机制

3.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度。一是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重点举措,对要求报送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材料等重要工作做到亲自部署、研究。二是落实年终述法制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的重点内容。扎实推动省市县法治建设规划纲要落地落实,认真落实《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湖南省2023年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法治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靖法办〔2024〕5号)整改要求,按照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4.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严格依法行政,及时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2024年没有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和行政复议建议,及时反馈县党代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提案建议采纳情况,办理回复率达100%。

(三)加快法治政府体系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5.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行政审批制度,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全面推行集成服务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落实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有效压缩办理审批时限。

6.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维护工作,及时更新“一单两库”信息,将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股室,进一步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2024年共启动抽查任务数5项,检查对象数15个,已公示检查结果对象数15个,结果公示率100%。

7.严格执行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认真贯彻《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落实靖州县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议事细则》等集体决策制度,推进我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

8.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定期清理,严格落实《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2024年我局农村经营服务站起草的《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送审稿)》规范性文件,经过了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确保政策措施合法有效。

9.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认真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落实“五公开”要求,在县政府网站、信用怀化等信息化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条,用政务服务“温度”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严厉打击农业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巡查,严厉打击假劣农资、非法捕捞、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宅基地、拖拉机顽瘴痼疾整治等农业重点领域违法行为。全年农资市场监督共出动执法人员115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105家次,查处问题21个,整改21个,查处假劣农资案件3起;开展渔政执法巡查309次(其中夜巡130次),出动执法人员1545人次,累计巡查河段2200公里,非法捕捞案件立案5起,结案5起;开展农机安全监督整治24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11次;开展私屠滥宰及活禽市场整治28次。

1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平台建设,强化与县检察院、森林公安局、市监局、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信息共享能力,建立健全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2024年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分别向我局移送案件2起。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2024年办结渔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2起,收缴生态环境赔偿款2000元。

(五)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提升农业农村法治宣传实效

12.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认真落实省市县法治工作要点,广泛开展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我局先后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政务公开主题日”和“宪法宣传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制作展板、印发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疑问700余人次。

13.加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根据《靖州县农业农村局、靖州县司法局〈关于印发靖州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靖农联〔2022〕18号)文件要求,按照村民自荐、村委会、乡(镇)政府推荐,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司法局依据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认定标准、学法用法情况,听取当地派出所、乡镇意见,对示范户进行认定并登记造册,目前全县已有示范户备案125户,完成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制村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二、存在的不足

“三农”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与老百姓息息相关。在推进全县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目前持证执法人员只有6人,难以满足全县农业执法工作需要,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素质有待提高。同时,缺乏法律专业人才从事公职律师工作,并建立完备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农村普法宣传工作成效有待提升。提高新时代农村法治宣传实效性,切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是普法宣传的重中之重。但因农村村民青壮年外出较多,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较多,平均文化程度较低,影响农村法治宣传工作成效,运用新技术、新媒介开展法治宣传能力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新四城”战略,持续打造新时代农业产业化“靖州现象”,推动我县农业高质量发展,打造过硬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好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持续抓好农业重点领域执法。继续开展“湘剑”护农行动,加大对经营假劣农药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管理秩序。联合公安、市监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调运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乡镇宅基地执法、渔政执法的指导与监管,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快法律人才培育。一是配齐配强执法力量,确保在编执法人员到岗到位。二是加强法律人才培育,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加大法律法规培训力度,制定并落实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计划,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外出交流、技能大比武、岗位大练兵等活动,加强执法人员专业性法律法规培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明确各部门的职能职责。严格按照“行业监管在前、行政执法在后”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到农业执法与行政监管及相关职能部门间的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无缝对接,确保农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四)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充分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带动周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效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着力改善乡村法治环境。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紧紧围绕老百姓的法律需求,运用手机、网络、新媒体等新型媒介宣传法律,采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