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统计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打算

发布时间:2025-03-27 08:45 信息来源:靖州县统计局

2024年,靖州县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在省、市统计局的正确指导下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着力提升统计服务、统计法治建设水平,推动党建与统计业务工作相融合,现将2024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4年主要工作

1.围绕发展大局,加大统计监测分析力度。根据主要经济指标对行业发展形势预判,细化主要经济指标走势的研判分析,分析我县各行业对GDP增长的贡献情况,充分挖掘我县经济增长长板、短板、底板和潜力板,明确补缺方向,确保县委、县政府及时了解我县经济最新情况,着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服务。初步核算,2024年1-12月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116.1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增长5.9%,全市排名第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0.5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31.7亿元,增长8.4%;第三产业增加值63.9亿元,增长5.4%,三次产业结构为:17.65:27.34:55.02;规模工业增加值24.29亿元,增长15.6%,全市排名第8;全县固定资产投资74.62亿元,增长15%,全市排名第 2;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9.74亿元,增长5.9%,全市排名第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62亿元,增长0.59%,全市排名第9;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3451元,增长6.6%,全市排名第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77元,增长5.7%,全市排名第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44元,增长7.1%,全市排名第3。

2.提升源头管理,尽职尽责做好主责主业。统筹做好月报、季报、年报等日常重点工作,组织实施好工业、投资、建筑业、批零和住餐业、房地产、服务业、能源等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做好农业、住户、畜禽监测、人口、劳动力、科技等领域各项常规统计调查,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加强企业入库指导工作,建立“三库”即企业培育库、企业潜力库、重点项目库,全面掌握企业动态,及时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各类问题,确保企业良性经营,稳定和补充在库企业总量。2024年,全县“四上”企业共有155家,占全市5.1%,总量排名全市第10。全年新增“四上”企业21家,全市排名第7,其中工业8家、批发业3家、零售业4家、房地产业1家、建筑业1家、服务业4家。

3.夯实统计基础,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强化基层统计队伍建设。深化调查对象学习培训,重点对源头数据采集、统计报表制度、联网直报平台操作技能、报表流程等内容进行面对面培训指导,并现场答疑解惑,全面提高基层统计报表人员业务能力。2024年共举办培训10期180人次。二是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提升。以走访调研为契机,督促各报表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按照统计制度规定做好统计报表、统计台账、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从源头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三是强化统计知识培训。按照省市相关要求,通过线上线下组织干部职工认真接受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共计8次,20余人次,切实提升统计工作者理论和业务水平。

4.重法治增质量,营造良好统计法治范围。一是统计法治规范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切实履行统计机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明确干预内容和起止时间并如实记录留存;推动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和问责制。二是有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执行数据质量抽查制度,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抽查,着力解决基层基础资料不齐全,财务不规范、源头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9月,联合通道侗族自治县统计局采取“双随机”方式,抽查4家名录库单位,重点检查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数据原始凭证及重点考核指标。经检查,未发现统计违法现象,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上报数据与原始凭证数据基本一致。同时,县统计局在统计信息公开网上征求统计违法线索,没有接到统计违法举报电话。三是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结合普法宣传日、“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统计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活动,积极开展“学条例·防造假”行动月活动。9月27日举办了靖州县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围绕新中国成立75周年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现代化改革,以“数览发展 向新而行”为主题,用统计数据反映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展现统计部门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成果,努力扩大统计开放日影响力,不断凝聚认同、支持统计工作的社会合力。宣传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本、宣传纪念品1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25余条、为群众提供统计法律咨询服务100余人次。

二、2025年工作计划

1.聚焦任务目标,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做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监测,密切关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效果,强化苗头性、趋势性、倾向性问题分析,为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提供可靠统计支撑。强化沟通协调能力。及时共享统计信息,与各部门沟通协调,不断提高统计数据分析解读能力,突出重点工作,及时向上对接,充分发挥统计“数库”“智库”和参谋助手作用。

2.坚持谋划在先,做好常规统计调查。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调查队专业报表制度,高质量完成各专业2024年统计年报及2025年定期报表任务。组织实施好GDP核算、工业、投资、建筑业、批零和住餐业、房地产、服务业、能源等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做好农业、粮食、住户、畜禽监测、人口、劳动力、科技等领域各项常规统计调查,为县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力量,充分发挥统计晴雨表、温度计、风向标作用。

3.立足统计职能,提高源头数据质量。落实落细各专业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和“一套表”开网期间“即报即审”工作机制,加大数据上报期间随报随审力度和异常数据查询力度,严把源头数据质量关。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加强与发改、工信、住建、税务等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利用部门行政数据、历史数据,加强数据逻辑性审核,全面提高基层统计数据真实性。三是严把入退库质量关。推动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进一步加强入退库管理,严把“入退库”审核关,加强申报材料核实,坚决杜绝不达规单位入库;针对投资重点项目,须到现场核实项目施工进展情况,确保入库项目质量。

4.加强法治宣传,提升统计法治意识。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再学习、再落实,尤其是加强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面学习和宣传,把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学细悟,并在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切实压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做好数据质量核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确保完成“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任务;拓展统计法治宣传,利用“普法宣传日”“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等契机,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