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3-16 16:40 信息来源:靖州县司法局

一年来,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精心指导下,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开创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现将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情况2020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力,切实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1、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活动为载体,组织“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集市,开展公共法律集中宣传服务活动,让群众知晓公共法律服务具有帮助指导他们预防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问题的功能,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截至目前,共发放《法律援助为您维权》《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等资料8000多份,围裙及环保手提袋等法治宣传物品5500余份。

2、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以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以刑事辩护全覆盖契机,扩大了刑事法律援助面,共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0件。组织律师驻县人民检察院值班,参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工作,驻检值班律师共参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案96件,有力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认罪认罚工作的正常开展。继续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3件。

3、加强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湖南正清律师事务所作用,由律所派律师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坐班值班,网上(如法网)网下(当面)接待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依法解决涉法问题,接待来访群众,1200余人次。

(二)加强基层建设,确保人民调解有力推进

1、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通过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形式,为道交委、医调委、劳动争议调委会、城区治安调解室、县联调委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室)和全县11个乡镇调委会分别购买了专职人民调解员,使我县矛盾纠纷的调解逐渐步入专业化的轨道。严格按照“八有”“六统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对全县村(社区)调委会进行了一次清理和重新布局,进一步完善基层调委会内外设施和各项工作制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完成了80%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任务。同时,与县人民法院衔接,完成了律师调解工作室建设,指派3名律师参与调解工作。

2、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3月29日,召开了由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单位分管政法及综治工作的领导、综治办主任、司法所长、派出所所长参加的“四查四防化纠纷 千乡万村创四无”暨“矛盾纠纷大化解 平安和谐迎国庆”专项调解活动推进会,对专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排查重大矛盾纠纷(积案)26起,已经化解销号22起,化解销号率达80%以上,一些群众关心、政府揪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严管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一是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思想政治教育。今年以来,对全县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纪律作风问题进行了2次整顿。二是对两家基层法律服务所每季度开展一次的执业监督检查,对存在财务管理混乱、案卷整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并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加强同人民法院的衔接配合,对无证执业的“黑律师”“土律师”进行了一次清理整顿,营造一个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四是对照《湖南省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与诚信建设实施细则》要求,完成了两家法律服务所诚信等级的评定工作,两家法律服务所基本达标,顺利通过年检注册关。

(三)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切实提升监管水平

1、社区矫正特赦工作顺利完成。为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我局在省厅、市局的指导下,共甄别摸排出5名社区矫正特赦对象,5名特赦对象的上报工作在9月初全部完成,并在9月底经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予以特赦。

2、认真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严把社区矫正入口。截至目前,共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120件,其中建议不适用社区矫正18件,建议慎用社区矫正26件,建议适用社区矫正76件,所有调查评估均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议,出具评估意见书,为法院适用非监禁刑罚执行措施提供了参考意见。

3、加强监管,确保刑罚有效执行。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明确监管责任,加强与司法所的沟通,利用湖南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的app手机定位功能和电子腕带进行电子网络监控,并对重点对象利用电子腕带实时监控,随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向,始终将社区服刑人员处于掌控之中,对违反规定的服刑人员及时组织追查,严格落实奖惩措施。截至目前,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作出警告处分4人次,建议撤销缓刑2人,建议收邮件执行1人。

(四)认真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严格落实 “两类人员”(刑满释放、社区矫正)涉黑涉恶的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定期报到、外出和居住地变更审批、请假、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对涉毒等社区服刑人员从严管控,坚决防止发生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因脱管失控而造成重大刑事案件和极端个人暴力事件。二是充分利用手机定位、每日签到等监管手段,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和心理疏导等方式,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积极化解不良情绪,消除再违法犯罪心理。三是以司法所为单位,对全县160名社区服刑人员和2040名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排查,督促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遵纪守法,远离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活动。并与160名社区服刑人员签订了《无涉黑涉恶承诺书》,鼓励社区服刑人员积极向司法局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截至目前,共排查涉黑涉恶线索6条,并将6条线索上报县扫黑办和市司法局;排查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4名,对4名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落实监管责任人,并开展走访,及时掌握他们的动向。

(五)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广泛开展法律宣传

1、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为切实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我县各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都按要求制定了法律法规的学习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得到了有效开展。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等有关部门把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在每次干部培训中都安排了法治培训内容,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2、加强国家公务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各单位、各部门充分利用专栏、政治业务学习等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重点抓好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继续发挥好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全县33所学校都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并下发了聘书,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二是积极开展各种校园法治宣传活动。县司法局和教育局联合制定《扫黑除恶进校园活动方案》,编制《扫黑除恶进校园》宣传册2万册。4月26日,县委法治办联合县教育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到艮山口中学开展扫黑除恶进学校活动。9月,以“祖国在我心中 法律伴我成长”为主题的青少年法治宣传周活动全面开启。9月24至27日,县委法治办邀请法治副校长到平茶中学、三中、飞山小学、鹤山小学讲解关于国旗国徽国歌的知识、扫黑除恶知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毒品犯罪、防性侵防拐卖以及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开展一系列的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

4、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深入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加强企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诚实守信、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增强了依法经营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5、加强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在各乡(镇)组织开展“三下乡”、“送法进村入户”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开展120场次法治宣传,受教育群众达8000余人次。2月5日,大年初一,在渠阳镇八一村举办了“贺新春党建扶贫暨法治进村”活动,丰富村民法治文化生活。4月10日,县委法治办联合县扫黑除恶办、县司法局、三锹乡人民政府,在地笋苗寨开展了一场法治文艺巡演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活动。5月11日,县委法治办、司法局、交警队、禁毒办、新厂镇人民政府联合在新厂镇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现在工作人员通过设立法律服务台、发放宣传资料、法律书籍、法治物品等形式,重点宣传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宪法知识、法律援助、劳动维权、妇女儿童保护等法律法规及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相关政策。

6、加强城镇居民法治宣传教育3月15日,靖州县司法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等十多家单位在靖州县靖天广场举办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展出假冒伪劣产品20多个品种,受理消费者投诉10余起。4月9日、10日在县民族广场和三锹乡地笋村举行“法治·必由之路”专题巡演活动。4月15日,在靖天广场联合开展“4.15”国家安全日及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活动中,向在场群众发放宣传手袋、围裙2500余份、发放《宪法》读本2000余册,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宣传教育群众200余人。9月19日,县委法治办联合县司法局、交警队、禁毒办、志愿者协会在飞山民族广场开展了一场“送法进社区”暨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文艺演出,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法律咨询的形式给城区群众送去了丰富的法治大餐,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治素养。

(六)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严格贯彻《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控发文数量,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共出台规范性文件7件,均按规定“三统一”严格把关。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办文把关。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办文行文规范,严格控制规范性文件制发源头,进行严格把关。一是严把论证关。经县人民政府、政府办批准同意制定规范性文件后,由文件起草部门拟写文件草案,召集相关部门座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或书面形式下发征求意见稿等形式,广泛征求吸收各方面意见,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经反复论证修改后,按程序审核。二是严把审查关。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五级审查”,即起草部门法制机构审查、起草部门领导审核,涉及多个部门的实行部门领导会审,合法性审查,县政府领导审签。

2、及时公布和报备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三统一”制度和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严格审查,坚决防止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阻碍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经审查签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按规定向市政府及县人大报备。

(七)切实强化监督管理,保障规范有序

1、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能。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大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力度。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已办结7件,其中作出维持决定4件,撤回3件。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不断改进审理方式,充分运用和解、调解等手段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认真办理行政应诉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共26件,已全部审结。通过不断完善应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应诉工作,落实了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使我县行政应诉工作走向规范化。

3、加强执法证件管理。根据上级考试安排,组织开展了2019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共55人通过了考试。

4、加大司法鉴定管理力度。组织利阳鉴定所工作人员对《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技术与标准规范》《司法鉴定文书和档案格式》进行了学习。同时,对司法鉴定所的基础建设、业务开展、案件质量、执业人员纪律、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等方面,严格把关。今年来,鉴定所完成鉴定案件58件,接待群众来访65人次,案件咨询37起,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进行鉴定的案件和群众投诉案件。

5、规范办理公证事项。严格按申请、受理、审查、出证、归档的程序操作,加强对遗嘱、继承、赠予协议、证据保全等高风险业务的重点监控。截至目前,已办结各类公证事项447件,其中民事类382件,涉外65件。

(八)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1、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推进党组织“五化”建设作为主要途径,及时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网络学习、集中学习和干部自学等学习体制机制,结合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搞好“规定动作”,选好“自选动作”,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党员战斗力,增强党性修养,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

2、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工作。按照县委机构改革文件精神,在3月底完成了县司法局重组挂牌工作。在4月底,按照要求起草了县司法局三定方案报县编办审核,设置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办公室等12个股室,并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职能的融合。

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法治建设实效,防范化解社会各类矛盾,做实做优法律服务,严管特殊人群,夯实基层基础,努力开创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44号),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设。一是抓好实体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做实中心、站、点,保障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平台“应驻尽驻”,更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二是加强法律援助等各项法律服务均等化、便利化建设,探索法律援助网上申请、建立案卷电子档案;三是强化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多办理典型援助案件,做好典型案例宣传报送工作,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提高法律援助影响力和承办人员知名度;落实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健全公、检、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并规范运行,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落实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

(二)进一步提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深入开展好“人民调解化矛盾,防范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着力化解拆迁、劳资、医疗、环保、民间融资借贷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把各种可能的矛盾和风险预防化解在内部、基层和萌芽状态,防止民转刑案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按照“稳固纵向、拓展横向、延伸环向”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动态排查预警和调处、管控机制,构建人民调解全方位、全覆盖网络。继续全面加强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信访、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的调解室建设,不断探索发展个人调解室的建设。

(三)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针对当前新态势新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大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规范律师涉黑涉恶案件代理,严格工作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承诺书管理确保我县扫黑除恶工作有序推进。

(四)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的管控。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漏管、脱管,减少和杜绝重新犯罪。严格执行定期报到、外出和居住地变更审批、请假、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对涉毒等社区服刑人员从严管控,坚决防止发生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因脱管失控而造成重大刑事案件和极端个人暴力事件加强安帮信息平台衔接力度,落实服刑人员基本信息的核实、预释放人员的回执和安帮人员的衔接,进一步落实刑释人员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确保我县“三率”核实回执工作继续保持全市前列。

(五)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增强普法形式的趣味性和群众学法参与的积极性。2020年要进一步推进全民普法,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要不断扩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建设平安和谐靖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深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进完善政府议事决策规则,细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量化标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实施《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保障决策的科学性。

(七)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点在城市管理、卫生计生、农业、交通运输等领域内推进综合执法。在违章建筑查处、环境保护治理等问题较为集中,涉及部门较多的行业和领域重点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切实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八)加强和改善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能力按照《靖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应诉培训、管理,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办法,全面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探索对重大、复杂或者事实争议较大的案件听证审理。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不断加强,助推行政执法质量的提升,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更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