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司法局 关于印发《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1 17:29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靖司发[2019]1号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司法局

关于印发《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司法所(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室)、机关各股室、法律服务机构:

现将《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司法局

2019年3月22日

 

 

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重组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启程、整体发力的第一年。党和国家大事多,同时敏感节点多、风险挑战多,司法行政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变量新挑战。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奋斗方向,保持定力,坚定必胜信念,统筹兼顾,做优做强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稳步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

2019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提升法治建设实效,防范化解社会各类矛盾,做实做优法律服务,严管特殊人群,夯实基层基础,努力开创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今年的工作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我们一定要将政治要求、政治标准贯穿于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1、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对党绝对忠诚。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持党建先行强基础,坚定信念信心,以党建促队建,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践行法治、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2、要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充分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的长期性和重要性,深化标本兼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4、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主动权。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讲好司法行政故事,传播司法行政正能量。

二、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针对当前新态势新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大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规范律师涉黑涉恶案件代理,严格工作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承诺书管理,助力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

三、立足“七五”普法新趋势,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再创新

1、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以案释法制度,有效推动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各类普法纳入年初工作要点,广泛宣传宪法、党纪法规和部门法律法规。抓住“关键少数”,完善考核考评机制,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青少年及村(居)民的法治意识。做好2019年全县干部职工学法工作,组织参考学员开展网上学法,完成全年学法考法任务。

2、进一步开展“八进八创”法治创建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到基层。进一步完善“八进八创”工作机制,加大对县直各单位、乡镇的指导力度,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乡村、社区、单位、机关、企业、家庭、市场、学校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动创建工作,确保今年“法治乡镇、村(社区)、单位”创建活动达标率达75%以上。完善村(社区)法治基础设施和队伍“七个一”建设,即每村(社区)有一个法治宣传长廊、一个公共法律服务点、一所法治学校、一个法治图书角、一名法治宣传员、一名法律顾问、一批法律明白人。

3、开展独具民族特色的普法活动。抓住时间节点,与县文化馆及苗学会合作编排法治节目,利用我县的“杨梅节”、“姑娘节”、“芦笙节”等民族节日,将典型案例编成法治故事进行宣讲,形成少数民族文化与法治相结合的普法方式,增强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实效性,着力提高全民法治素养。

四、立足基层矛盾新形势,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再深入

深入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和全省“四查四防化纠纷、千乡万村创四无”活动,重点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平安和谐迎国庆”专项调解攻坚活动,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1、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全力抓好乡镇、村(社区)调委会规范化和队伍建设。加强同乡镇党委政府衔接沟通,着力解决调解阵地缺失、内部设施不全、人员配备不到位的问题,充分利用好现有的人力资源,将“一村一辅警”人员进行力量整合,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加强业务指导,确保矛盾纠纷能及时调处化解。规范调委会工作制度、调解程序、调解文书、台账资料,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公信力。

2、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加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建设力度,对矛盾多发的行业、专业调委会,实施政府购买方式,充实调解人员,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五、立足维护稳定新任务,推动社矫安帮工作再提升

1、加强督查,守住安全底线。会同检察院对乡镇司法所不定期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到位,杜绝脱管、漏管现象。

2、严格奖惩,消除安全隐患。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符合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一律收监执行。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队伍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每月的监管安全分析例会,以会代训,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刑罚执行意识,规范执法行为,规避执法风险,提高执法技能和水平。

4、着力规范中心运行,发挥中心效能。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中心的功能作用与核心枢纽作用,严格按照《湖南省社区矫正中心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加大社区矫正中心档案管理、台账设置、人员分工、定位监控、心理咨询、入矫宣告、入矫教育、集中教育,重点矫正人员训诫教育等工作力度 。

5、加强与政法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每月与检察机关就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和重新犯罪数据进行清查比对,每季度与同级公安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重新犯罪情况进行清查比对,严格按照比对结果实施奖惩,消除监管盲区。

6、落实安置帮教工作任务。加大帮扶力度,做好“为了花朵的微笑”佳祥助学项目和“小海豚关爱成长计划”的实施、回访评估工作,切实降低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加强安帮信息平台衔接力度,落实服刑人员基本信息的核实、预释放人员的回执和安帮人员的衔接,进一步落实刑释人员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确保我县“三率”核实回执工作继续保持全市前列。

六、立足服务民生新起点,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再完善

1、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的运行管理机制。指派律师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看守所、县法院值班;进一步整合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到乡镇、村(社区)法律公共服务站点坐班,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构建起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群众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完善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指派工作,加强对承办环节的监督。加强对案件受理审查的力度。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努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3、深化公证体制改革。在全面完成公证机构体制转轨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继续优化机制,落实公证机构自主管理权。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做好公证员培训和人才招聘工作,提高公证队伍整体素质。

4、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规范法律服务秩序。加强对公证、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及业务培训,建立诚信档案,将年度执业情况、遵守规定及投诉查处情况、群众满意度等信息记录在案,作为年检注册的重要依据。全年开展两次以上法律服务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时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并限期整改,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公布法律服务投诉电话,畅通法律服务投诉渠道,及时受理调查法律服务投诉案件。

5、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深化法律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将更多的法律资源、法治力量投入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去。指导、参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引导广大群众崇尚法治、尊重科学、弘扬诚信、移风易俗,不断提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平安、和谐、文明、美丽新靖州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七、严格管理司法行政队伍,牢固树立干部责任意识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进一步加大对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交办的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相关股室要做好登记,将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3、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干警行为。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提振“精气神”,拒绝“慵懒散”,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