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司法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4 09:26 信息来源:靖州县财政局
2023年度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司法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司法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统筹规划县人民政府有关的单行条例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
(四)负责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承办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执行后评估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有关争议和问题。
(六)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以县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承办或指导有关单位办理县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承办或指导有关单位办理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负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担县人民政府涉外协议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与法治宣传股、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股、规范性文件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股(政策法规股)、计财装备股、政工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只有: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司法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993.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14万元,增长2%,主要是因为项目资金、人员经费、抚恤金增加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93.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3.3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9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7.99万元,占93%;项目支出65.36万元,占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93.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18.14万元,增长2%,主要是因为项目资金、人员经费、抚恤金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3.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14万元,增长2%,主要是因为项目资金、人员经费、抚恤金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3.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2万元,占0.2%;公共安全支出782.36万元,占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85万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47.58万元,占5%;其他支出18.35万元,占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0.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93.35万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2.19万元,支出决算为47.58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51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5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司法支出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1.34万元,支出决算为96.35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45万元,支出决算为693.08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支出减少。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1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3.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2.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115.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36万元,完成预算的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8.29万元,增长18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开支增加,财政支付力度降低等。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完成预算的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财政支付力度降低等。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7.26万元,完成预算的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4.12万元,增长1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下乡、出差派车增多,车辆维修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9万元,占3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26万元,占70%。其中:
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0个、来宾518人次,主要是省、市、县司法局来靖州指导工作以及业务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6万元,主要是油费和维修费用以及车辆保险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32 万元,降低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人员调出等。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部门整体绩效情况如下:
1、由于年初预算各学校项目经费,而决算仅司法局本级,预决算有差异。除此以外均控制较好,预算执行比较到位 ,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内,无截留或滞销专项资金现象,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2、预算管理较为理想,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
(1)“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36万元,完成预算的86%。
(2)管理制度健全。我们严格预算管理,切实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预算资金审批和拨付程序、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财务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保证了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资金使用管理逐步加强。单位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正确组织资金的筹集、调度和使用,费用开支有标准、有预算,债权债务及时结算、结清。所有支出均通过我单位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办理,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部门预算收支严格按年初部门预算方案执行,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均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单位绩效评价队伍有待加强,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期机制。
2、预算执行存在偏差,会计业务能力有待提高,进一步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3、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固定资产台账未及时与账面资产金额对账,且未与实物进行清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靖州县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司法局
预算编码 1170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4 年 4 月 20 日
靖州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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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陆通志 |
联络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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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
53 |
实有人数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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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概述 |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统筹规划县人民政府有关的单行条例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 (四)负责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承办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执行后评估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有关争议和问题。 (六)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以县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承办或指导有关单位办理县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承办或指导有关单位办理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负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担县人民政府涉外协议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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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工作 内容 |
目标1: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确保实现“四个不发生”。安置帮教工作有效加强,不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事件。 目标2:影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热点矛盾纠纷得到有效排查化解,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进一步提高,力争乡镇(街道)、村(社区)无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而引发“民转刑”、非正常死亡,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目标3:切实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提高法律援助质量,让法律援助更加有效维护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目标4:根据司法部相关文件要求,推动全省各级司法机关信息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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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基层治理提质增效。一是固本强基,着力提升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我们严格按照“八有”“六统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对全县80%以上的村(社区)调委会开展清理整顿和规范建设。充实壮大人民调解力量。分别为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室)和各乡镇调委会配备了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为89个具备条件的村调委会分别配备了1名专职调解员。全年共组织指导全县各乡镇“屋场会”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6起,做到“小事不出村组团寨,大事不出乡镇”,切实将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稳控在基层一线。各乡镇司法所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辖区基层人民调解员开展了2次业务培训,受训调解员达400余人,进一步提升了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二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2023年1-12月中旬,全县各级调解组织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25起,成功调处化解1016起,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或不当而引发的“民转刑”、非正常死亡、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事件,为建设平安和谐靖州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重点人员管控有力。一是社区矫正工作。截至2023年12月中旬,我县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18名。全年累计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68名、解除社区矫正对象70名;全年累计新接受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委托103件次(含接受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调查评估6件),已全部如期办结并抄送检察机关接受法律监督;共办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155件,均严格按照请销假规定要求进行。严格进行社区矫正奖惩,全年共计给予训诫处罚1人次。联合县人民检察院,组织辖区几名暂予监外执行对象,按规定进行了病情复查诊断。对不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对象,提请收监执行。严格落实监管措施,确保了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考验期间无脱管、漏管和无重大的重新犯罪。二是安置帮教工作。截至2023年12月中旬,我县现有在册刑释解矫人员1726名。全年新接收刑释解矫人员182名、刑满释放重点人员10人。刑释解矫人员无重大的恶性案件。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要求,全部按要求建立了安置帮教档案,分类落实一般帮教对象、重点帮教对象、三无对象、三假对象衔接措施,对刑满释放重点人员均按上级要求及时通报公安机关纳入重点人员管控。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生刑满释放人员群体性事件或故意犯罪致人死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全年共安排远程视频会见128次,搭起高墙内外亲情帮教的“连心桥”,为在监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积极接受改造、顺利回归社会提供了有力帮助。三是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建设。 法律服务聚焦重点。一是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2023年,对站点建设比较薄弱的乡村进行了摸底,共投入4万元,对25个站点进行了改造完善。目前全县1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138个公共法律服务点已100%正常运行,还超额完成47个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建设,为进一步完善我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下良好基础。2023年1-12月中旬,我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4件(其中民事案件34件、刑事案件80件、认罪认罚案件210件)、已办结各类公证事项523件(其中国内公证448件,涉外、涉港澳台75件)、受理法医临床鉴定案件86起(比去年增加10起)。全年公共法律服务咨询窗口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服务1200余件次,受理矛盾纠纷30起、已调处化解27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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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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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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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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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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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99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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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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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99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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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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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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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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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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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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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当年结余 |
累计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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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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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993.35 |
993.35 |
812.71 |
115.28 |
6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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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99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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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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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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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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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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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0.36 |
3.09 |
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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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10.36 |
3.09 |
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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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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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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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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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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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12 |
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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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212 |
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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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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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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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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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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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确保实现“四个不发生”。安置帮教工作有效加强,不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事件。 目标2:影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热点矛盾纠纷得到有效排查化解,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进一步提高,力争乡镇(街道)、村(社区)无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而引发“民转刑”、非正常死亡,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目标3:切实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提高法律援助质量,让法律援助更加有效维护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目标4:根据司法部相关文件要求,推动全省各级司法机关信息化建设。 |
目标1:截至2023年12月中旬,我县现有在册刑释解矫人员1726名。全年新接收刑释解矫人员182名、刑满释放重点人员10人。 目标2:2023年1-12月中旬,全县各级调解组织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25起,成功调处化解1016起,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 目标3:我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4件(其中民事案件34件、刑事案件80件、认罪认罚案件210件) 目标4:为确保建党100周年期间安全稳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利用湖南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的app手机定位功能和电子腕带进行电子网络监控,并对重点对象利用电子腕带实时监控,随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向,始终将社区矫正对象处于掌控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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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 目标及实 施计划完 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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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单位实有人数 |
51人 |
5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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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业务装备数量 |
≥10个 |
≥1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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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办理案件数量 |
≥85件 |
324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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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安置帮教、信息核实率、网上衔接率、预释放回执率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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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案件有效投诉发生率 |
≤0.1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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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率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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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案卷审核合格率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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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刑人员个案矫正率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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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刑人员电子监管率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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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各项工作完成时间 |
2023年12月31日前 |
2023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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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三公经费控制数 |
12万元 |
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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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控制数 |
1050.43万元 |
1050.4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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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控制数 |
178.80万元 |
178.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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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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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培树依法维权意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
成效明显 |
成效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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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提高法律援助质量,让法律援助更加有效维护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
成效明显 |
成效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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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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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培树依法维权意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
成效明显 |
成效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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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提高法律援助质量,让法律援助更加有效维护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
成效明显 |
成效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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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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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次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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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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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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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
书记、局长 |
靖州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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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
政工室主任 |
靖州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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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
计财装备股股长、出纳 |
靖州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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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
计财装备股工作人员 |
靖州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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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分管财务领导签字 2024 年 4 月 1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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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意见: 主要领导签字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2024 年 4 月 1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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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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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部门(单位)概况 靖州县司法局机关位于靖州县新建南路190号。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与法治宣传股、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局)、(四)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股、规范性文件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股(政策法规股)、计财装备股、政工室。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县司法局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为40名(局机关22名,司法所1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政工室主任1名,股(室)负责人 11 名。县司法局派出机构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县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1050.4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050.43万元。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实际基本支出993.35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740.09万元,主要为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年终绩效奖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15.28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0万元, 主要开支为提前退休人员工资、遗属补助、退休人员、春节补助、体检费等。 从“三公”经费的开支情况来看,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22年增多。 (1)公务接待方面:2023年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的标准和审批流程等要求报销。 (2)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在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方面严格执行市、县有关公务用车编制和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审批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二)专项支出 我局收到本级县财政配套资金178.80万元,法律援助经费16万元,人民调解工作经费16.8万元,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经费12万元,司法局其他专项经费32万元,诉源治理工作经费6万元,行政复议工作经费10万元,智慧矫正工作经费86万元。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2023年项目支付资金,全部由国库集中支付,用于支付各类业务的办案费用、人民调解工作人员工资、法律援助办案补助、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管理费、智慧矫正等支出。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投入(预算配置情况) (1)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本单位2023年度编制人数为行编40人,实际在职人数为38人,事业编13人,实际在职人数为13人,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96%,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5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5分):2022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3.14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10.36万元。本单位“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 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5%,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5分。 2、过程 (1)预算执行情况 ①预算调整率(3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2分。 ②支付进度(3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 (2)预算管理情况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本单位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坚持“量入为出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制定了经费开支具体方案,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健全工作机制,抓住关键环节,全面自查自纠。该项指标得分3分。 ②资金使用的合规性(3分):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开支)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随意借用、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无超范围、超预算开支。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 ③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3分):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 ④政府采购执行率(3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 ⑤公务卡刷卡率(3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1分。 (3)资产管理情况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 ②资产管理安全性(4分):本单位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账卡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定期清查盘点资产,按标准购置固定资产。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4分. ③固定资产利用率(3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 3、产出及效果 (1)职责履行(25分)(此项指标根据《靖州县2017年综合绩效评估实施方案》附件3重要“单项工作指标”考核内容设置。) ①推进全面小康建设指标任务完成情况(5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 5 分。 ②建设湖南新增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7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 7 分。 ③《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5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 5 分。 ④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2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 2 分。 ⑤省市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2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 2 分。 ⑥其他工作实绩指标完成情况(4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 4 分。 (2)履职效益(20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服务质量。 2、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3、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4、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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