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靖府行复〔2025〕19号)
发布时间:2025-05-28 16:36 信息来源:靖州县司法局
申请人:吴某。
被申请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大堡子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大堡子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本府受理后,申请人于2025年5月17日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本府认为: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准予撤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府决定:
本行政复议终止。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