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2024-11-29 09:51 信息来源:靖州县审计局

2023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县审计局依法对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县人大有关决议,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财政管理水平和财经纪律意识不断增强,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推进。

一是着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2023年,靖州县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完成55,92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9,977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5,951万元),比上年增收2,355万元,同比增长4.4%。  

二是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2023全年用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支出达284,930万元,占财政支出的85.12%。其中: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等民生支出达145,414万元;用于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达139,516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384,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9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4,415万元、上年结余16,425万元、调入资金61,91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5,350万元),为预算(指预算调整数,下同)的107.43%,同口径较上年增长21.05%;支出总量363,9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4,73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27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942万元),为预算的101.82%,同口径较上年增长20.99%;年终结余20,076万元。从审计情况来看,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较好地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收入预算执行方面

1.非税收入2896.45万元未及时缴库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财政事务中心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收入2896.45万元未及时缴库,其中:应解未解国库收入2895.45万元、应解未解财政专户收入1万元。

2.国有土地出让收入1934.8万元未收缴到位

县自然资源局在2023年土地出让交易中,有6宗土地交易存在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未收缴到位的情况,涉及金额1934.8万元。

(二)预算管理约束方面

1.执行电子卖场购买程序不到位

2024年1-2月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支付靖州县洁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7月至2023年12月物业管理费共计15.44万元未通过电子卖场实施采购。

2.县级配套课后服务费预算编制不科学

2023年各中、小学收取课后服务费共计4549.53万元(含结转资金85.23万元),实际支付使用4423.15万元,结余126.38万元,支付比例97.22%;在收支略有结余的情况下,2023年预算安排县级配套课后服务费860万元,调整后实际可用指标727.3万元(含结转资金8.58万元),实际支付使用98.85万元,结余628.45万元,支付比例13.59%。

(三)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1.自来水公司未单独核算加价水费收入、未设立专项资金

县自来水公司收取的水费一次性计入产品销售收入,对于居民生活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收入没有设立专项资金,没有专项用于第二水源建设、城市新建道路管网铺设等专项支出。

(四)“三保”支出及库款保障方面

1.“三保”标注不准确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预算指标“三保”标识工作存在未标注、标注不准确、标注的“三保”标识与上级转移支付项目“三保”标识不一致问题。

2.库款保障水平超出合理区间

县财政2023年库款保障水平系数有9个月不在0.3至0.8之间,占比75%,分别是1月、4至7月、9至12月。

(五)政府债券管理使用方面

1.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6173万元滞留在财政

2023年10月靖州县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7500万元用于置换存量债务,截至2024年1月底,县财政用于归还债务1327万元,余16173万元滞留在财政专项资金专户,其中:靖州县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资金15673万元、靖州县职业教育总校烟山新校区建设项目资金500万元。

(六)社保基金管理方面

1.未向社会公布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

2023年1月至12月,靖州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支出工伤预防费合计17.35万元。截至2024年4月,仍未向社会公布工伤预防费用使用情况。

2.用人单位未全额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涉及金额0.35万元

截至2024年4月,靖州县有11家用人单位未全额为单位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涉及65人,应缴纳工伤保险费0.35万元。

 (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违规使用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07万元

县福利院使用“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的4.07万元支付福利院垃圾处理费、电费等一般性行政运行支出。

2.以拨代支专项资金3191.39万元

(1)2023年11月县财政局农业股将上级专项资金—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2686.6万元转入县财政局专项资金专户,拨付依据为农业股资金拨付申请表。

(2)2023年12月县财政社保股无依据将上级专项资金504.79万元转入靖州县财政局专项资金专户,其中: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78.19万元,2023年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326.6万元。

3.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治理项目进展缓慢、资金闲置

2022年6月省财政厅下达怀化市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专项资金5390万元。2023年3月,县林业局与浩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湖南硕邦建设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同并组织实施,合同约定工期为2023年4月至11月。截至2024年4月,林地清理、间伐已基本完成,苗木补植完成96.5%,人工造林完成68.6%,项目共计支出1345.74万元,结余资金4044.26万元(其中:财政结余3122.37万元,单位结余921.89万元)。

4.县烟办无依据调整补贴资金标准,导致多补贴资金18.58万元

(1)2020年至2021年,经县烟办审批,给烟叶合作社补贴了专业化育苗缺口资金,多补贴3.18万元。

(2)2020至2021年县烟办应支付合作社建设基金36.67万元,而实际拨付合作社烟叶生产技术服务费(包含于建设基金范围)52.07万元,多补贴15.4万元。

5.县烟办原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关联企业借款,至审计日仍有90.05万元未归还

县烟办原工作人员杨某利用职务之便,从2017年至2021年陆续向民丰烟叶专业合作社借支119万元,至审计日仍有90.05万元未归还。县纪委监委已对该人员进行了处理。

6.县烟办把关不严,导致多支付民丰烟叶专业合作社维修款4.5万元

2019年经县农业农村局时任领导签批同意从县烟基管护基金中补贴民丰烟叶专业合作社维修费10.54万元。经审计抽查,民丰烟叶专业合作社2019年度靖州县密集式烤房群设备及其电力附属设施维修服务、柴油发电机组配件等维修费用实际支出12.08万元,应补贴6.04万元,多补贴4.5万元。

7.改变烟叶税返还资金用途21.54万元

2019年至2021年县烟办使用烟叶税返还资金发放在职人员的绩效、综治、县文明单位奖金共计19.54万元;2022年使用烟叶税返还资金支付驻村工作队经费2万元。

(八)落实惠民政策方面

1.向死亡人员发放粮食补贴2.73万元

经过数据比对发现,2023年给2021-2022年死亡人员发放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共计34笔,金额合计0.63万元,发放耕地地力补贴共计46笔,金额合计2.17万元。

(九)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1.资产产权与实际控制权不一致

企业国有资产存在无产权但有控制权现象。其中:县靖成集团18宗,县九苓经投16宗。

2.国有资产闲置

靖成集团存在2处土地、房屋资产闲置:一处是国际商贸城安置区:县靖成集团于2020年5月取得位于国际商贸城的0.34万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紧邻部队,按要求须重新调整规划,截止到审计日尚未动工,闲置近三年时间;另一处是氮肥厂,因环保问题暂无法出租,面积约2万平方米。

3.企业国有资产账实不符

(1)县靖成集团存在70处国有土地或房屋资产账实不符现象。

(2)县九苓经投存在3处国有土地或房屋资产账实不符现象。

4.资产划拨、转让程序不规范

(1)2022年资产归集29宗资产,但国有资产权属划拨过户批复目录中未见此29宗资产的过户批复手续。

(2)2023年资产归集30宗资产,在国有资产权属划拨过户批复目录中仅见从县卫健局归集到县靖成集团的原卫健局大楼办理了批复,其余29宗资产未办理过户批复手续。

5.特许经营权管理不规范

(1)县靖成集团拥有靖州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权,运营年限为19年。存在以下问题:①项目进展缓慢;②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该项特许经营权后未进行入账处理;③公司未建立特许经营权收支管理办法或制度。

(2)靖州县九苓经投公司拥有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按3:7的股权比例成立靖州金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特许经营权经营期存在以下问题:①未按合同约定取得股权收益。少收取股权收益151.51万元;②未对项目进行绩效考核;③未对合资公司进行财务监督;④公司未建立特许经营权收支管理办法或制度。

(十)临时机构账户方面

1.临时机构开设账户未在县财政备案

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靖州段建设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修正集团(靖州)生物医药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第三中学和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三个临时机构均在银行开有临时存款账户,账户上有交易明细,但在县财政没有审批备案记录。

2.临时存款账户未及时撤销,结余资金379.3万元

(1)临时存款账户长期未启用,也未及时撤销。因融资和工作需要,县人民医院和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21年在银行开设了临时存款账户,后因融资不成功等原因,实际未启用该账户,但未及时撤销。审计期间,上述两家单位已办理销户手续。

(2)项目已结束,临时存款账户未及时撤销,结余资金379.3万元。靖州县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服务中心、靖州县梓潼桥及接线工程建设项目部、靖州县怀通高速协调指挥部等6家临时机构因工作需要均在银行开设了临时存款账户,在相关项目结束,账户也停止使用后单位未及时撤销账户,且有4个账户尚有结余资金共计379.3万元。

3.财务人员多次将大额资金转入其个人账户,涉嫌挪用专项资金

2022年1月至审计日止,县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工作指挥部会计张某多次将大额资金转入其个人账户,共计约910.5万元,涉嫌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该问题已移送至县纪委监委处理。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政策落实力度,规范政府收支行为。一是确保政府收入应收尽收,并及时将所有收入划缴入库,保证政府收入的真实性;二是增收节支,合理调度资金,促进财政健康运行,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用款计划、实际用款进度拨款,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资金,在财力范围内规范支出,防范支出风险。                                                                                                                                                                                                                                                                                                                           

(二)加强财政管理职能,提升财政履职能力。一是进一步提高资金资产使用绩效,严格项目支出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及时清理应撤未撤的各类资金账户,取消临时项目部实拨户,减少实拨资金,加强财政对资金的监管;三是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优化资金分配方式,及时下拨中央和省级资金。    

(三)进一步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隐患。一是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严把资金来源关,加强项目概算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二是强化政府债券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进度与资金需求相匹配,避免资金闲置,加快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量,推进基础设施项目早见成效。三是积极消化存量“支出挂账”,加强财政资金调度管理,确保各级财政库款安全。

(四)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效益。一是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优化整合和分类盘活存量国有资产;二是完善国有企业资产台账,及时清查发现未入账、账实不符等问题,严防资产流失、损耗;三是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国有企业资产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