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9-26 09:31 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靖州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靖州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第四部分  靖州县交通运输局2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

(2)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定全县公路、水路行业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营运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交车辆、出租汽车、汽车驾驶培训、汽车维修等行业管理工作。

(4)负责地方管理水域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航保障、救助打捞、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地方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建议,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6)承担权限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除交通局机关外,含海事处及基建工程工作站两个二级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交通运输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为864.8万元,比2017年总收入为576.1万元增加33%。2018年总支出决算为864.8万元。比2017年总支出决算数576.1万元增加了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费用增加,增设公益性和临聘岗位,县春运、各项安全整治活动;对全县码头、渡船、候船亭进行了维修及对汛期船舶集中停靠点系缆桩进行了安装。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支出数为864.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25万元,占总收入的9%,行政运行(包括人员工资)461.6万元,占总收入的53%。项目及海事管理收入326.8万元,占总收入的3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年终决算为864.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47.3万元,占总支出5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9.2万元,占总支出11 %,项目支出317.8万元,占总支出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为864.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2018年支出年终决算为86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7.3万元,占总支出的52%,日常公用经费99.2万元,占总支出的11%,项目支出317.8万,占总支出的3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数为864.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比重的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支出年终决算为864.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47.3万元,占总支出5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9.2万元,占总支出11 %,项目支出317.8万元,占总支出3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80501归口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退休费76.25万元,年初预算数78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2140101行政运行支出:工资及福利支出35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7万元。年初预算:工资及福利支出:254.76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37.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专项整治行动经费、扶贫工作经费和临聘人员的工资。

2140110公路建设支出233.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设计费及管理费用支出。

21401410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春运安全工作经费。

2140131海事管理84万元,年初预算4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修建汛期船舶集中停靠点系缆桩安装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4.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47.3万元,占总支出5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9.2万元,占总支出11 %,项目支出317.8万元,占总支出3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7.5万元,年终决算数为1.83万元,接待批次16次,接待人数45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4.5万元,决算数4.5万元,比上年度4.7万元减少0.2万元,下降4%。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降幅明显,得到了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7.5万元,年终决算数为1.83万元,比上年度2.33万元减少0.5万元,比上年下降15%。主要为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严控招待事前控制,兄弟县局工作交流招待大幅减少。接待批次16次,接待人数45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4.5万元,决算数4.5万元,比上年度4.7万元减少0.2万元,下降4%。主要是严格按相关规定管理公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加强我局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预算绩效管理自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任副组长,财务室干部为成员,专门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以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对指标内容进行一一的评价考核打分,取得的一定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一)预算执行:1、预算完成率为100%,基本支出546.6万元,年初预算为370.26万元,年终基本支出结转1.96万元。2、预算控制率为98%,

(二)预算管理:1、三公经费控制率100%,三公经费预算7.5万元,本年三公经费支出6.32万元。2、管理制度健全性,2018年我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等管理制度,制定财务职责,制定了厉行节约制度,管理制度依照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制定的,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相关管理制度得到认真执行。3、资金使用合规性,一切支出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财务人员认真审核算每笔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依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资金拨付有完善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公开预算信息,做到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三)履职效益:1、行政效能,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度,方便人民群众;明确相关股室的职责,端正工作态度,转变机关作风。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来人、来电要热情;进一步精简、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充分利用网络提高办公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2018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一年的努力工作,全局上下全体干部职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办事更积极,态度更热情,使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更满意,满意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7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7.5 万元,增长55%。主要是扶贫工作费用增加,增设公益性和临聘岗位,县春运、各项安全整治活动;对全县码头、渡船、候船亭进行了维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75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 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交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附件 

   交通运输局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