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5-02-05 14:35 信息来源:靖州县交通运输局
(一)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人事教育股)
主任:禹叶红 办公室电话:0745-8253285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值班、文秘、综合调研、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督办、信访、宣传、机要、保密、档案、接待、修史编志、后勤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牵头负责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及指导所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创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交通国有资产和交通投、融资的管理。负责交通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负责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查报批和交通基础设施产权转让、公路收费权转让的审查报批。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控购的审查报批。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所属单位领导干部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交通行业技术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考核、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交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智力引进工作。指导交通系统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二)行政审批服务股(法制股)
股长:黄 银 办公电话:0745-8252326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它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有关行业管理措施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制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交通法规宣传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交通行业文明创建、精神文明建设、执法队伍建设。监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公路、水路治理“三乱”工作。指导协调公路治超、路产路权保护、高速公路管理等路政执法工作。承办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有关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评议、行政检查方案制定和监督实施工作。
(三)运输管理股(路政管理股、科技信息股、港行管理股)
股长:彭 正 办公电话:0745-8250115
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包括旅游运输、大件和危险物品运输等)及站场、码头、车船修造、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市场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运输。负责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实施办法以及线路、运力、站场、码头的布局和宏观调控规划。负责交通运输业户和交通运输外资、合资企业的资质审查。负责全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按规定负责物流市场有关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和协管运输及运输服务价格。负责全县春运组织协调工作。参与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运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县站场建设的前期、建设管理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制定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规划及建设工作。组织协调配合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及相关部门做好交通防汛抗旱、抢险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公共汽车、城市出租汽车、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拟订本辖区城市客运政策、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公共汽车、城市交通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的指导工作。监管城市客运市场。负责指导全县路政管理工作,指导拟订全县路政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超限超载运输治理,保护路产路权。指导全县公路路政队伍、装备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公路路政执法队伍的执法培训。统筹协调国家铁路、民航、邮政等涉及地方相关工作。参与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指导全县海事管理工作,指导港口、岸线、水上交通运输设施、船舶和浮动设施管理、修造与检验监督工作。负责航道管理、航标设置以及航道通航技术标准审核审查工作和协调水资源综合利用、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估。负责编制海事监督、船舶检验、航道、港航的新建改建(养护)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参与指导全县水路运输及运输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全县水路交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监督水路工程建设,参与拟订水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牵头负责水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协调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参与指导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指导防止船舶污染水域、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管理工作。参与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指导船员培训、船员考试有关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和发布航行警(通)告。指导监管渔船检验工作。参与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水上安全执法工作。负责交通系统计算机网络管理。指导“智慧交通”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科技信息、科技设备、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推广工作。组织拟订交通科技、规划和计划,组织交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介。指导交通信息指挥中心、“12328”交通监督服务和其他有关科技信息工作。
(五)安全监督管理股
股长:张 彬 办公电话:0745-8252326
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牵头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交通专业运输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协调综合应急管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安全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推行现代安全管理,制订年度和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实施。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总结交流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相应措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会同相关股(室)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交通内部安全管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等安全专题活动的组织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监督各职能(股)室做好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三关一监督”安全监管职责。听取各方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及意见,并及时做好汇报。参与交通系统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做好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填报各种安全报表。指导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消防工作。
(六)计划基建股
股长:明 柏 办公电话:0745-8253285
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发展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公路和航道的养护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统计、预测和信息引导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设计批复等前期工作的申报及项目资金和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承办交通行业扶贫有关事项。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维护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对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招标实施管理与监督。负责全县公路(包括汽车站场)、干线航道(包括港口码头等)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和定额、造价控制等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协助路网运行监测和公路应急处置。负责组织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标准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