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5-06-08 10:58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
2024年,靖州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力以赴抓好党的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督察整改、生态环境执法、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落实,全县生态环境总体稳定。现将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状况
2024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突发事件,各项环境质量指标持续向好。
(一)水环境质量。按要求完成地表水水质监测,流坪断面、桐油岭断面和连山桥头溪口断面三个断面水质按GB3838-2002Ⅱ级标准评价,所有检测指标均达标,水质良好;饮用水源监测为县自来水厂取水口断面,采取每月采样,所有检测项目按GB3838-2002Ⅱ级标准评价,检测项目均达标,饮用水质达标率为100%。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市第8。
(二)空气环境质量。根据空气质量监测数据,2024年我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62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8.9%,较上年同期增加0.3%;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AQI)为2.50,较上年同期下降4.6%;PM2.5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持平;轻度污染天数4天。空气质量全省排名第14,全市排名第5。
(三)土壤及辐射环境质量。2024年,我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无新增土壤污染地块;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安全可控。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督查监管。大力支持和配合县纪委监委以及派驻纪检组工作,认真履行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研究制定《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按照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层层压实责任。认真落实廉政风险评估制度,做好廉政风险排查管控,梳理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制定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二是开展“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工作。制定《2024年“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方案》,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检测机构存在问题整治专项监督工作落实。三是开展清廉家风走访活动。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清廉家风走访活动,走访干部职工家属,送发清廉家书,宣讲典型案例,签订《清廉家庭承诺书》,进一步推进清廉家风建设。四是认真推动整治生态环境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落实。严格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及时召开群腐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成立整治群腐问题工作专班,夯实主体责任,落实整治措施。并按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开展以来,共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4条。五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分局党组、分局党支部严格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及时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制定《中共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计划》,订购发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开展自学。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一月一课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采取党组织书记上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党员干部上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微党课、研讨交流等形式深入开展党纪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观看2023年湖南正风反腐警示片《忠诚与背叛》,以案示警,教育党员干部严守党纪党规,严守红线底线。6月28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到新厂战役纪念馆清廉文化教育基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性教育、廉洁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使命意识和党纪观念,提升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五是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专项巡察。成立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生态环境系统专项巡察工作专班,研究制定《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生态环境系统专项巡察工作方案》,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第十二巡察组第二小组进驻巡察工作,认真完成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切实促进整改提高。
(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坚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纳入领导班子会议、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工作例会第一议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强化生态保护宣传。组织开展2024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携手共护绿水青山,美丽靖州你我行”和“8·15”全国生态日宣传教育活动,面向群众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利用“2024年节能集中宣传暨全国节能宣传周”“2024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积极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进一步提升公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构建形成“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大环保格局,共同维护清洁美丽靖州。
(三)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协调召开3次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1次生态环境保护大会,3次“夏季攻势”专题调度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出台《2024年靖州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效达标、保优争先”工作方案》《2024年靖州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细则》,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完成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1.持续开展水环境污染防治。开展乡镇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和村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完成全县11个村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完成渠阳镇灯塔村和戈村,太阳坪土溪八龙村、新厂镇覃团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持续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对全县入河排污口开展全覆盖排查,加强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和管理,全面了解各入河排污口排污状况,为水环境管理提供依据。开展地表水水质提升工作,定期对渠江两岸农业面源污染和企业污染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掌握消除隐患的情况。2024年5月,我县渠水(靖州段)评选入围湖南省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2.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定期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确保尾矿库绝对安全;完成华盛锰业渣场污染问题整治销号和文溪钒矿优先监管地块管控治理,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加强涉及固体废物企业检查排查,确保固体废物贮存、运输、处置管理安全可控。落实一住两公工作,完成靖州三中地块土壤污染地块调查。
3.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加强部门联防联控,督促联合相关单位部门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渣土运输专项整治,严格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和道路扬尘管控。加大城区禁燃、饮食行业油烟排放、秸秆焚烧监管,开展中元节禁燃禁炮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最大程度降低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因素。加强涉气企业监管,定期对涉气排放企业进行巡查和监测,减少污染物排放。修订完善《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严格重污染天气管控。加大特护期巡查力度,严抓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落实。
4.完成“夏季攻势”任务整改销号。协调指导各责任单位按要求完成年度“夏季攻势”目标任务,2024年我县“夏季攻势”50项任务均已完成整改销号,完成率100%。
(四)积极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落实。一是扎实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全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下达交办单28份,有力推进全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现场交办19个生态环境隐患问题,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二是积极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交办我县问题10件。针对交办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认真督促协调交办问题整改销号。目前,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8件、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2件,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收到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11个(均为共性问题),正在按照整改方案整改时限有序推进。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15个(个性问题1个、共性问题14个),目前已完成12个问题整改销号,剩余3个问题正在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收到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土壤污染防治“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反馈问题8个(共性问题3个、个性问题5个)、市人大常委会“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反馈问题6个,均已完成整改销号。
(五)严格监管执法,确保环境安全。一是及时处理涉环信访投诉。截至目前,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和来访等反映的环境污染投诉案件28件次,均已及时调查办理回复,办结率100%。二是严查严办环境违法案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始终保持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通过开展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专项执法和信访案件查处,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5起,处罚金额12.795万多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起。
(六)严格项目审批,助力高质量发展。2024年完成靖州雅康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靖州县八姑岩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靖州县湘元木材加工厂改扩建项目、年产500吨高介质常数氧化锆项目等8个项目的环评审批。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对湖南怀化通道旧寨—飞山Ⅱ回220kV线路工程、靖州八姑岩矿区220kV挂飞线杆迁工程、12万吨/年竹纤维清洁高效制备及3万吨/年竹纤维科技制品工程项目、靖州县鸿通环保机制碳厂改扩建项目进行环评审批。完成靖州县城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央红军十五师营盘界战斗旧址参访设施建设项目等19个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工作。对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进行收集整理,协调调度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执法部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落地。完成我县企业排污许可证第一、二、三季度执行报告填报工作,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对我县相关企业排污许可证填报内容进行整改完善。完成佰诺酒业、甘太活性炭等企业延续、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工作。完成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征缴工作。
(七)按要求完成环境监测任务。按计划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季度对国控重点污染源靖州县垃圾处理厂、湖南合源水务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靖州县分公司、靖州台泥水泥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测。对重点管控企业靖州县华容活性炭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检测。定期对异溪河、后山溪、龙王溪开展黑臭水体进行检测和异溪河13个检测断面开展水质状况检测工作。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应急监测任务,有力保障交办问题按时按要求整改销号。完成县空气自动站设施设备数据对比、审核验收。完成县域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建设工作。
(八)持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积极争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协调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聚焦高质量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缺编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分局核定编制28人,实际在编人数20人,在岗人数18人(2人长期驻村)。且人员结构老化,面临退休人员多,年轻干部少。办公室、污染防治股、行政审批股、环保督察协调股4个内设机构没有设置编制,工作人员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环境监测站人员兼任。导致执法大队实际在岗人数3人,监测站实际在岗人数1人,难于应对新阶段生态环境保护新任务、新要求。二是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不够。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知晓度不高、获得感不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知识了解不多,环境保护参与度不够。三是影响环境质量的因素仍然存在。建筑施工工地未严格按要求落实扬尘管控,部分在建工地裸土未覆盖,渣土车进出工地未按要求冲洗,车辆带泥上路等情况仍时有发生。秸秆焚烧问题一直存在,火点报警居高不下。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违规钓鱼现象屡禁不止,农业面源污染等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大。四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还存在风险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群众反映太阳坪乡太阳坪村桥冲炼油厂生产木姜子油导致污染严重,燃煤废气直排,黑废水直排,炼油厂旁的产砂厂露天,废水直排到河里等问题”,虽已完成整改销号,生产山苍籽油的炼油厂被断电、查封处理,但生产设备没有拆除恢复原状,有环境风险隐患。
四、2025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日常学习内容,切实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精神实质,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践。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展现新作为”的殷殷嘱托。深刻把握“四个重大转变”,正确处理“五个重大关系”,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高品质的生态环境支撑我县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配合县生环委办开展好“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宣传等重大宣传活动,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利用电子显示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切实增强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三)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水质提升、土壤环境监管等工作落实,进一步增强治污的规范性和强制性,认真开展污染源排查管控,根据污染物的具体特性和来源,实施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确保空气环境质量保持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城市标准,水质保持或优于国家二类水质标准,土壤环境安全可控。
(四)扎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加大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协调督导督查力度,协调指导各责任单位、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整改要求、整改标准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和各级突出环境问题检查交办、反馈问题整改销号。
(五)优化审批程序,助力经济发展。坚决树牢绿色发展理念,严格“两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严格“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手续,提前介入项目前期服务工作,提供环评技术咨询和服务。加强环评编制跟踪服务,指导工业园区项目有效应用园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成果,简化环评编制内容,帮助企业节约成本。
(六)抓好监测、执法能力建设。加大监测、执法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加强现代化、高科技监测、执法仪器设备配置。加强监测、执法人员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省、市、县监测、执法培训,努力适应新时期、新阶段监测、执法新任务、新要求。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七)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