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十四五”期间县域生态环境问题诊断及质量改善提升对策研究报告
发布时间:2023-09-15 11:06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十四五”期间县域生态环境问题诊断及质量改善提升对策研究报告
靖州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
前言
宋崇宁二年(1103 年),以安靖之意改诚州为靖州,靖州之名始此。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全国唯一的苗族侗族自治县。20世纪90年代,创造了湖南省小城镇发展的成功典范,被誉为“靖州现象”。近年来,靖州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勇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践行者和先行者,奋力走出一条具有靖州特色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靖州县)是一方生态资源丰富的净土。这里山美。靖州县是林业大县,林业用地面积 269.6 万亩,森林覆盖率74.93%,森林蓄积量1103.53万立方米,人均拥有量位居全省第一。是全国生态示范区、全国绿色小康县、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先进集体、全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全省林业十强县。这里景美。全县共有国家森林公园1个、国家湿地公园1个,负氧离子浓度常年在10000个每立方厘米,素有“天然氧吧”之称。2021年,全县空气质量指数2.75,优良天数357,PM2.5平均值为28微克每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8%,排名全省前列,荣获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这里人美。县域总面积2210平方公里,总人口27万,有苗、侗、汉等民族25个,其中苗侗人口占74%,这里民风淳朴、风情浓郁,有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地笋苗寨和岩脚侗寨,是湖南卫视《爸爸去哪儿》拍摄地,是尘封于苗乡侗寨“丝绸之路”上的古驿站,是遗落在湘西大山深处的“女儿王国”。
靖州县是一幅生态产业富民的画卷。林果产业规模凸显。靖州县是“中国杨梅之乡”和南方“山核桃之城”。全县杨梅基地面积达10万亩,2021年实现总产值15.6亿元,4.3万人从事杨梅种植、加工、销售,人均增收3600元;山核桃基地面积达6.3万亩,2021年实现总产值4.5亿元,3.2万人从事山核桃种植、加工、销售,人均增收1800元。林药产业特色鲜明。靖州县是“中国茯苓之乡”,全县以茯苓为主的中药材产业种植面积达7.03万亩,依托茯苓科技产业园,形成了茯苓产业化开发上中下游全产业链,带动当地5.7万人就业,人均增收3000元。2021年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达31.8亿元,占全县GDP三成以上。中国菌物学会茯苓产业分会成立并永久落户靖州县。林竹新材料产业蓬勃发展。立足丰富的楠竹资源,积极引进楠竹精深加工企业,重点开发普竹板材、重竹板材、竹建筑等新型材料,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人民群众在探索“两山”转化过程中,收获了生态产业红利,“杨梅红了,茯苓鲜了,青山绿了,产业活了,百姓笑了”,一幅“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美好画卷正在铺展开来。
靖州县是一处生态价值实现的基地。高位推动价值转换。坚持把“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作为“第一”工程来抓,高规格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44个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加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推进力度,广泛凝聚全县上下共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强大合力。多方联动价值转换。坚持“党建引领产业发展、政府搭建园区平台,园区培育龙头企业,企业链接基地农户”的工作思路,出台了《关于落实“三高四新”发展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县财政每年投入6000万元,从基地建设、科技研发、品牌争创等方面加大特色产业奖励扶持力度,积极探索生态价值转换路径。创新驱动价值转换。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加快推动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积极培育生态旅游、康养旅游等新业态,促进生态产品价值赋能增值,让绿水青山更有颜值、金山银山更有价值。
靖州县是一个生态治理有效的地方。颁布一部条例。出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这也是湖南省第一部地方性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从顶层设计上为生态治理、环境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实施一项改革。靖州县作为湖南省首批林长制改革先行地,全面实施“碧水、青山、蓝天、绿地”工程,兴林富民产业体系和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起航,“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构建一个体系。建成了生态资源智慧管理平台,形成“空中有鹰眼、山头有监控、林下有巡防”的天空地立体式、全天候监测式资源管理模式。在全县重点林区、景区设置负氧离子实时监测系统10处,设置森林火灾视频监控点10处,构建起高效、精准、科学的森林资源管理动态监测处理体系。
靖州县是一座生态绿色发展的城镇。推进产城融合。立足茯苓科技产业园区位优势,探索实践“加工园区+种植基地+科研中心+现代物流+文化旅游”五位一体的产业发展新业态,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形成了“研发在靖州县、转化在企业、总部在园区、基地在乡镇、园区即景区”的产城融合模式。推进景城融合。靖州县民族文化丰富多彩,苗族歌鼟被中国音乐界称为“原生态民族活化石”,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成功打造了“中国苗族歌鼟之乡”“中国最佳民俗风情旅游名县”“中国十大生态旅游县”等旅游名片。全县有4A级景区1处,3A级景区4处,省级风景名胜区1处。2021年森林旅游人数突破85万人次,森林旅游总产值达4.5亿元。推进人城融合。率先启动城乡统筹治理改革工作,成立城乡发展事务中心,统筹推进“治山、治水、治污、治城”工作,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在建成职业中学新校区、电力公司、自来水厂等一批公共服务设施的基础上,正在谋划启动城北学校、新中医院建设项目,加快教育、医疗、康养等“组团式”发展,推动共建共管、共治共享。下一步,靖州县将抢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政策机遇,努力再创“靖州现象”新辉煌。
巍巍飞山,悠悠渠水。靖州县将全面对照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的相关要求,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为打通“两山”双向转化通道创特色、出亮点、树品牌,让靖州县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让优良生态环境成为靖州县人民的“幸福不动产、绿色提款机”。
靖州县位于湖南省西南部、怀化市南部,处于湘、黔、桂三省交界地区,未来将建设成为湘黔桂三省接边区域重要中心城市。靖州县地属亚热带季风湿润区,气候温和,热量丰富,降水丰沛。其位置处于云贵高原东缘斜坡的山岳地带,群山环绕,有丘陵、盆地等多样地貌,错综交错。域内水系丰富,溪河密布,自然资源条件优越,生态系统类型多样,享有“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生态示范区”等美誉。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指承担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重要生态功能,关系全国或较大范围区域的生态安全,需要在国土空间开发中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以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区域。根据《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意见》(环发〔2013〕16号)要求,国家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调查与评估工作,制定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调查与评价指标体系及生态功能评估技术规程,建立健全区域生态功能综合评估长效机制,强化对区域生态功能稳定性和生态产品提供能力的评价和考核,定期评估区域主要生态功能及其动态变化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中央对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2022年1月,生态环境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该方案进一步结合“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需求,将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与治理、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绿色低碳发展等“十四五”有关规划及要求纳入指标体系,引导地方政府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十四五”国家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将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污染防治、绿色协调发展、城乡人居环境及工作组织情况等5项指标列入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指标中,其中,属于环境污染防治领域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占10分,要求“县级政府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举措,6分,其中落实精准治污开展生态环境问题诊断分析,0-3分;落实科学治污提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途径,0-3分”。
十四五”(2021-2025年)期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于解决资源环境瓶颈约束,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靖州县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根据湖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县域名单,怀化市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考核县 |
备注 |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
主导生态功能类型 |
1 |
鹤城区 |
国家级 |
雪峰山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
水源涵养 |
2 |
中方县 |
国家级 |
雪峰山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
水源涵养 |
3 |
辰溪县 |
国家级 |
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 |
生物多样性维护 |
4 |
溆浦县 |
国家级 |
雪峰山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
水源涵养 |
5 |
麻阳苗族自治县 |
国家级 |
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 |
生物多样性维护 |
6 |
沅陵县 |
国家级 |
雪峰山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
水源涵养 |
7 |
新晃侗族自治县 |
国家级 |
雪峰山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
水源涵养 |
8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
国家级 |
雪峰山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
水源涵养 |
9 |
会同县 |
国家级 |
雪峰山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
水源涵养 |
10 |
芷江侗族自治县 |
国家级 |
雪峰山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
水源涵养 |
11 |
通道侗族自治县 |
国家级 |
雪峰山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
水源涵养 |
12 |
洪江市(含洪江区) |
国家级 |
雪峰山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
水源涵养 |
第一章 区域概况
1.1自然环境概况
1.1.1地理区位
靖州县位于湖南省西南部、怀化市南部,北连会同县,南抵通道侗族自治县,东接绥宁县,西邻贵州黎平县、锦屏县、天柱县,是湘、黔、桂三省重要交界区域。靖州县自古以来就是重要的边陲之地,有着“黔滇门户”、“全楚咽喉”之称。
靖州县位置介于东经109°16'14"~109°56'36",北纬26°15'25"~26°47'35"之间,境内南北长58公里,东西宽68公里,总面积2210平方千米,占怀化市总面积的8.01%,占湖南省总面积的1.04%。
图1-1 靖州县地理区位图
1.1.2行政区划
靖州县现辖6个镇和5个乡,分别是渠阳镇、甘棠镇、大堡子镇、坳上镇、新厂镇、平茶镇,太阳坪乡、三锹乡、文溪乡、寨牙乡、藕团乡。2020年全县共有124个行政村,年末总户数8.9万户,总人口27.55万人,常住人口23.3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2.07万人,乡村人口11.29万人,城镇化率51.69%。共有苗侗汉等25个民族,其中苗侗人口占74.4%。
图1-2 靖州县行政区划图
靖州县行政区划详细信息如下表所示。
表1-1 靖州县行政区划一览表
名称 |
面积(km2) |
人口(人) |
社区/行政村 |
渠阳镇 |
673.59 |
120361 |
9 个社区,43 个行政村 |
甘棠镇 |
137.56 |
23495 |
1 个社区,12 个行政村 |
大堡子镇 |
182.19 |
21476 |
1 个社区,12 个行政村 |
坳上镇 |
188.57 |
20120 |
1 个社区,7 个行政村 |
新厂镇 |
199.94 |
23020 |
1 个社区,10 个行政村 |
平茶镇 |
150.77 |
11671 |
1 个社区,7 个行政村 |
太阳坪乡 |
90.84 |
14552 |
8 个行政村 |
三锹乡 |
175.05 |
6973 |
5个行政村 |
文溪乡 |
115.26 |
11022 |
8 个行政村 |
寨牙乡 |
143.55 |
8307 |
5个行政村 |
藕团乡 |
150.56 |
14541 |
7个行政村 |
1.1.3交通运输
靖州县距离怀化市130km,长沙市470km,距桂林210km。基本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轴,以国、省干线公路为主框架,以县乡道为脉络的公路交通网络。航空方面,距离黎平机场76km,通过G356即可直达。铁路方面,焦柳铁路穿过全县,并设靖州站,且焦柳铁路电气化改造靖州段已全面开工建设。公路方面,G209、G356、S243、S344、S262、S261贯穿县境,已建成怀通高速靖州段长47.7km,在建的武靖高速、靖黎高速、响星公路届时将与G209、贵州省高速相接,形成公路铁路十字交叉的交通格局。另外,全县11个乡镇全部通水泥路或沥青公路,124个行政村通畅率达100%,25户或100人以上自然村组全部实现通畅,行政村通客车率达100%。
1.1.4地形地貌
靖州县位于云贵高原东缘斜坡的山岳地带,海拔257~1142米,高差885米。区域内群山环绕,有丘陵、盆地等多样地貌,错综交错。地形以山地为主,占全县总面积五分之四。平原次之,丘陵又次之,岗地再次之,水域最少。地势呈现出东西南部三面高峻,北部低缓的趋势,整个地势由南向北倾斜,中部则为狭长山间盆地,城市中心位于此。
靖州县东西两侧为山地,海拔一般为500米以上,以中山、中低山为主。东部山脉多呈北东走向,与构造线平行。东部青靛山海拔高达1142米,为县境最高峰。由于地势较高,降雨丰富,水流下切作用强烈,切深常达400~500米,最深达700米以上。坡度一般为30~40度,山高谷深,层峦叠嶂,沟壑纵横。
图1-3 靖州县地形图
靖州县中部区域为丘盆地带,西南起于新厂镇,讫于东北太阳坪乡、甘棠镇的狭长地带,海拔一般为300~400米,地面较为开阔平坦,地势起伏和缓,其中有靖州城、甘棠镇、新厂镇3个较大的山间盆地。北部低小丘陵地带,包括大堡子镇中部、坳上镇和太阳坪乡西部、北部一带,海拔一般为400~600米,大部分为低山,中部开阔处为坳上山谷盆地。
在地形坡度分布上,靖州县全县坡度在0°~56.81°之间,其中15°以下区域面积为728.35平方公里,约占靖州县全域面积的32.99%;坡度大于25°的面积为505.31平方公里,占比22.89%。
图1-4 靖州县坡度图
1.1.5气候条件
靖州县属亚热带季风湿润区,气候温和,热量丰富,年平均气温16.8℃。生长季节长,年活动积温为6165.8℃~4976.1℃,历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336.9小时,日照率30%,常年太阳总辐射为99.33千卡/平方厘米,无霜期290天。历年平均降雪8.4天,连续降雪时间不长,一般为1~2天。
靖州县年均温最高区域主要集中在靖州县市区、太阳坪乡、新厂镇等周边;年均温最低区域主要集中在靖州县西部和东部山地区域。
靖州县年平均降水量在1493.91毫米~1699.81毫米。其中,靖州县西南山区至东部山区是靖州县多雨区,年降水量在1600毫米以上,北部丘陵区域降水相对较低,年均降水量在1500毫米左右。靖州县夏季(6~8月)降水最多,平均降水量为467.9毫米,占总降水量的35.8%;春季(3~5月)次之,平均降水量456.6毫米,占34.7%;秋季(9~11月)再次之,平均降水量343.2毫米,占18.6%;冬季(12~2月)最少,年均降水143.8毫米,仅占10.9%。夏、秋雨季常发生洪涝灾害和秋旱。
图1-5 靖州县年均温度空间分布图
图1-6 靖州县年均降水量空间分布图
1.1.6水资源条件
靖州县属沅水流域,境内溪流密布,地表水系发育。由于地势东西南三面高而北面低,河流多发源于东西两侧山地,向中部流入渠江,再往北汇注沅水,整个水系呈不对称的树枝状,构成境内6大水系。主要河流由南至北有渠江、四乡河、横江桥溪、老鸦溪、地脚溪、金滩溪、高视溪、地灵河、广坪河等。渠水纵贯南北,为县境最大河流。流经县境内全长72.5公里。共接纳大小支流104条,其中一级支流47条,二级支流37条,三级支流17条,四级支流3条,总长1065.9公里。积雨面积3km以上的大小溪流101条,其中长20公里以上河流9条,集雨面积50km2以上的河流13条。
靖州县水资源较为丰富,水资源总量为17.19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14.594亿立方米,地下水为2.609亿立方米,全县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5809.8立方米。2015年全县用水利用总量控制在1.15亿立方米,2020年全县用水利用总量控制在1.18亿立方米,2025年全县用水利用总量控制在1.21亿立方米。
图1-7 靖州县主要河流水系图
靖州县属沅江(水)流域,境内最大河流渠江(水)是沅江的一级支流,境内溪河密布,积水面积50km2以上河流有13条。河流多发源于东西两侧山地,向中部汇入渠江,再往北汇入沅江,整个水系呈不对称的树枝状分布,构成境内6大水系。全县共有中小型水库56座,有中型水库电站3座、小(Ⅰ)型水库17座,小(Ⅱ)型水库36座。
表1-2 靖州县主要水库一览表
名称 |
所在地 |
坝型 |
坝高(米) |
库容(万m3) |
金麦水库 |
渠阳镇 |
心墙 |
40.0 |
2750.0 |
飞山水库 |
渠阳镇 |
心墙 |
24.0 |
668.0 |
地灵水库 |
甘棠镇 |
均匀 |
33.0 |
466.4 |
地央冲水库 |
渠阳镇 |
均匀 |
19.0 |
360.0 |
水塔坳水库 |
甘棠镇 |
均匀 |
25.4 |
205.0 |
长杆冲水库 |
坳上镇 |
心墙 |
28.0 |
105.0 |
木溪水库 |
渠阳镇 |
均匀 |
5.42 |
160.0 |
宗冲水库 |
甘棠镇 |
均匀 |
1.40 |
104.0 |
湖瓢水水库 |
渠阳镇 |
心墙 |
1.80 |
105.0 |
炭冲水库 |
甘棠镇 |
均匀 |
3.99 |
101.6 |
信冲水库 |
渠阳镇 |
心墙 |
1.73 |
119.6 |
南团坝水库 |
藕团乡 |
溢流 |
13.5 |
760.0 |
地理冲水库 |
藕团乡 |
心墙 |
7.33 |
159.6 |
大油冲水库 |
渠阳镇 |
心墙 |
1.85 |
106.0 |
丁洞水库 |
新厂镇 |
均匀 |
6.13 |
100.0 |
1.1.7土壤类型
靖州县土壤共分为七大类,分别为红壤、黄壤、黄棕壤、水稻土、紫色土、黑色石灰土及河潮土。在全省植被分区中属南岭西部植被区系,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主要的植被类型有常绿阔叶林、常绿杉、松针叶林、落叶常绿阔叶混交林和落叶阔叶林,竹林、乔竹混交林和柑桔、金秋梨、杨梅为主的经济林。
靖州县全县土壤主要以粘土和粉砂质粘壤土为主,其中粘土面积达到109227.05公顷,占全县面积的49.44%,主要分布在靖州县的西部和东部地区;粉砂质粘壤土面积为80086.40公顷,占全县面积的36.25%,主要分布在靖州县的中部和西北地区。其次是粉质壤土,面积为23546.36公顷,占全县面积的10.66%,主要分布在平茶镇和太阳坪乡周围;最后面积最小的是壤土,面积为8048.28公顷,占全县面积的3.64%,主要分布在排牙山林场和寨牙乡周围。
图1-8 靖州县土壤质地空间分布图
1.1.8植被类型
靖州县全县森林覆盖率74.93%,活立木蓄积量1313.1万立方米。其中,靖州县市区、太阳坪乡、新厂镇及周边在全域范围内植被覆盖率处于较低水平,其余区域植被覆盖水平相对较高。全县树种有97科、266属、681种。主要用材树种有杉木、马尾松、国外松、常绿、落叶阔叶树等。绿化树种有樟树、桂花、雪松等。属国家保护树种有水杉、银杏、南方红豆杉、金钱松、桢楠、榉木、毛红椿等14种,属省级保护的有穗花杉、湖南山核桃、罗汉松、竹柏、红花木莲、青钱柳等18种;属县级保护的有山玉兰、细叶红豆、月月桂、四方竹、兰果树等12种。境内有竹类13种,以楠竹为主,四方竹、实心竹为稀有。草类300余种,药材195科,1084种,花卉类100余种。
图1-9 靖州县NDVI空间分布图
1.1.9矿产资源
靖州县地处湘西鄂西成矿带,位于雪峰山南端与云贵高原东缘斜坡地带,地质构造以断层和裙皱为主,成矿条件较好。全县矿产资源比较丰富,截至2015年底,已发现各类固体矿产21种,其中金属矿类有:金、铁、锰、钒、铅、铜等10种,非金属矿有煤、高铝耐火黏土、重晶石、石煤、水泥用石灰岩等11种。品位较高、工业开采价值大的有金、煤、钒、石灰石、耐火黏土及锰等6种,目前重点发展水泥生产。
1.1.10自然保护区
靖州县域内现有2处国家自然保护区和1处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自然保护区为湖南靖州国家森林自然公园和湖南靖州五龙潭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其中湖南靖州国家森林自然公园位于排牙山林场,湖南靖州五龙潭国家湿地自然公园位于渠阳镇南部,批复面积分别为4301.36和1005.60公顷。省级自然保护区为湖南靖州青靛山省级森林自然公园,位于靖州县东部与西部,批复面积为9571公顷。
图1-10 靖州县自然保护区空间分布图
1.1.11耕地质量
根据靖州县最新2019年耕地质量年度更新评价成果,2018年度全县耕地划分为11、12等共2个国家级土地利用等别。其面积构成为:11等地面积233.89公顷,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0.98%,12等地面积23666.60公顷,占比99.02%。最高等11等地主要分布在藕团乡;最低等12等地主要分布在甘棠镇和新厂镇,全县耕地质量平均等别为12等,其空间分布和分布情况如下图1-10。
图1-11 农田利用等空间分布
根据靖州县最新2019年耕地质量年度更新评价成果,其空间分布和分布情况详见下表1-1。
表1-3 靖州县国家土地利用等面积表
单位:公顷、%
乡镇名 |
乡代码 |
11等 |
12等 |
合计 |
渠阳管委会 |
431229001 |
0.00 |
13.60 |
13.60 |
飞山管委会 |
431229002 |
145.90 |
1388.56 |
1534.46 |
江东管委会 |
431229003 |
6.31 |
1394.02 |
1400.33 |
艮山口管委会 |
431229004 |
0.00 |
1444.67 |
1444.67 |
坳上镇 |
431229005 |
0.00 |
2075.54 |
2075.54 |
太阳坪乡 |
431229006 |
0.00 |
1283.27 |
1283.27 |
文溪乡 |
431229007 |
0.00 |
1088.38 |
1088.38 |
寨牙乡 |
431229008 |
0.00 |
1021.86 |
1021.86 |
大堡子镇 |
431229009 |
0.00 |
2036.79 |
2036.79 |
新厂镇 |
431229010 |
0.00 |
2797.77 |
2797.77 |
藕团乡 |
431229011 |
77.12 |
1620.58 |
1697.70 |
平茶镇 |
431229012 |
0.00 |
1232.26 |
1232.26 |
铺口乡 |
431229013 |
0.00 |
1669.04 |
1669.04 |
三秋乡 |
431229014 |
0.00 |
830.33 |
830.33 |
甘棠镇 |
431229015 |
4.57 |
2616.17 |
2620.74 |
横江桥乡 |
431229016 |
0.00 |
995.52 |
995.52 |
排牙山林场 |
431229017 |
0.00 |
173.82 |
173.82 |
合计 |
—— |
233.89 |
23666.60 |
23900.49 |
所占比例 |
—— |
0.98 |
99.02 |
100.00 |
1.2社会经济概况
2021年,全县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紧紧围绕“三城一区”发展定位,奋力加快“五区”建设,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1.2.1地区生产总值
根据《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92.33亿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12亿元,增长10%;第二产业增加值25.15亿元,增长8.1%;第三产业增加值49.07亿元,增长8.2%。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19.62%,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27.24%,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3.14%。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9493元。年末全县总户数8.9万户,总人口27.5万人。全年出生人口2000人,出生率为7.27‰;死亡人口1749人,死亡率为6.36‰;自然增长率为0.91‰。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106人。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0.4%。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比上年上涨1.4%。
1.2.2农业
根据《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初步核算,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完成336461万元。全年粮食种植面积20987公顷。其中,中稻种植面积17470公顷;糖料种植面积173公顷;油料种植面积6988公顷;烟叶种植面积120公顷;蔬菜种植面积4699公顷。全年粮食产量138053吨,增产1.4%。其中,油料产量10517吨,增产4.4%;烟叶产量515吨,增产8.6%,蔬菜产量104191吨,增产3.3%。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3.08万吨,比上年增长27.8%。其中,猪肉产量2.79万吨,比上年增长26.8%;禽蛋产量0.22万吨。年末生猪存栏29.22万头,比上年末增长11.8%;全年生猪出栏37.98万头,比上年增长27.4%。
1.2.3工业和建筑业
根据《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初步核算,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21.4亿元,比上年增长9.2%。分门类看,采矿业增长26.4%,制造业增长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3%。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86.9%;股份制企业增长13.5%,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9.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18亿元,增长139.6%。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3.77亿元,比上年增长2.3%。全县房屋建筑施工面积35.33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28.1%;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5.47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37.1%。
1.2.4服务业
根据《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初步核算,全年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5.71亿元,比上年增长1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9.28亿元,比上年增长12.8%;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2.58亿元,比上年增长9.6%;金融业增加值3.99亿元,比上年增长3.2%;房地产业增加值5.6亿元,比上年下降1.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1.77亿元,比上年增长10.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值2.35亿元,比上年增长7.4%。全年货物运输总量378.1万吨,客货物运输周转量110479万吨公里。年末全县民用汽车保有量25754辆,比上年末增长12.7%,其中本年新注册汽车1655辆。
1.2.5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根据《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初步核算,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91元,比上年增长9.2%。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175元,比上年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75元,比上年增长11%。全年全县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483元,比上年增长10.2%。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187元,比上年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398元,比上年增长14.6%。
1.2.6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
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资料显示:全县土地面积2207.9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8146.6公顷,其中水田17188.38公顷;旱地958.22公顷。全年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的水质断面比例为100%。达到县级城市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设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95%,设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年完成造林面积335公顷,森林覆盖率76.21%,自然保护区面积12322公顷。全年全社会用电量48678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5%。全县全年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4起,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4人。万元GDP事故死亡人数0人。全年共发生道路事故2895起,道路交通死亡率0.03人/万辆。
第二章 研究目标与内容
2.1研究目标
通过靖州县自然生态状况、水环境、环境空气质量以及污染物排放等进行分析,同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各类规划目标定位,分析靖州县生态环境现状,剖析生态环境保护的经验与问题,分析当前靖州县环境经济发展存在的难点和障碍,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环办监函〔2022〕30号)及国家、省减污降碳、总量控制等最新文件要求,在充分考虑靖州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研究提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思路举措,系统谋划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任务措施,为靖州县“十四五”以及今后更长一段时间内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产业转型绿色发展提供借鉴,也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屏障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2.2工作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湖南省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辉煌的第一个五年,也是美丽湖南建设扬帆启航的关键时期,污染防治攻坚战从“坚决打好”转变为“深入打好”,意味着污染防治触及的矛盾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要求也更高。
2.2.1层次更深
大气环境方面,要从以 PM2.5为重点的污染防治过渡到臭氧协同防控上面来,强化固定源、移动源、面源协同共治;水环境方面,要从对重点流域国考断面的单一治理拓展到对支流河涌的综合治理;土壤环境方面,要从单纯关注土壤安全利用转变为推动土壤和地下水协同防控。攻坚范围进一步从地级及以上城市向县级、镇级、农村扩展延伸,在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的基础上,推动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加快建设覆盖城市、县城、乡村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特别提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
2.2.2领域更广
在加强传统的大气、水污染物污染防治的基础上,更加关注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质量的污染问题,对噪声治理、污染天气精准应对以及新污染物治理进行部署,努力为群众创造健康安全、空气清新、静谧安宁的生活空间。此外,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引领新一轮经济社会变革,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碳汇经济亦面临重要战略机遇,靖州县一方面要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丰富的生态资源,在未来碳汇经济蓬勃发展的大潮中抢抓重要战略机遇,推动建立生态环境治理多元化投入机制和生态产品价值多途径实现机制,将自然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助力靖州县在新一轮经济社会变革中巩固和重塑绿色发展新优势。
2.2.3要求更高
一是“十四五”国家对全省的生态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末端工程治理减排潜力和空间不断收窄,边际治理成本越发高昂,亟需向源头防控和协同治理转变;三是“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转向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并重,生态环境治理由城市为主拓展到城乡融合,大气环境治理由传统污染物控制向减污降碳转变,水环境保护由流域污染治理为主向“三水”统筹转变,对治理技术手段的系统性、精准性提出更高要求,需要从单污染物控制向“跨行业+多要素+多污染物质+全过程”协同控制转变;四是“十四五”要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平衡性(区域城乡均衡)和充分性(稳定达标),从而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的量变到质变。
2.3研究内容
本研究报告基于各部门掌握的监测数据,通过数据分析和资料比对的方式,分析靖州县环境空气、水环境、生态环境、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现状。结合《怀化市靖州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中发展目标,预测靖州县“十四五”期间人口和GDP发展情况,从而预测“十四五”期间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基于各部门掌握的大气、水、土壤、固废等生态环境问题,12369环保举报问题,生态环境督察问题,现有的生态环境治理措施,结合重点突出问题现场调研的结果,梳理靖州县现有的生态环境问题和相应治理措施,重点突出排污许可条例落实情况、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农业面源、地下水保护与治理方面的举措,提出生态环境改善措施,提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
第三章 编制说明
3.1编制背景
为了规范和加强靖州县对县域生态环境问题诊断及质量改善,推动靖州县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根据《“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要求,特进行《靖州县“十四五”期间县域生态环境问题诊断及质量改善提升对策研究报告》的编写工作。
3.2编制依据
1、《“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
2、《怀化市靖州县生态环境问题“千字精准画像”表》。
3、《湖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县域名单》。
4、《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
5、《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2月25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大会批准)。
6、《靖州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7、《靖州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8、《靖州县生态环境问题基本情况》。
9、《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10、《靖州县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整改工作方案》。
11、《靖州县落实2020年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废弃矿山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责任清单》。
3.3编制过程
1、成立编制工作小组。
2、基本情况调查与资料收集。
3、生态环境问题诊断与分析。
4、文本编制、讨论与修改。
第四章 生态环境现状
4.1水环境质量
靖州县共有1处国控制、2处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分别是流坪断面、靖州县水厂断面和桐油岭断面,2017—2021年2处省控断面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级标准评价,无水质超标现象,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饮用水源监测为县自来水厂取水口断面,采取每月采样,所有检测项目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级标准评价,饮用水质达标率为100%,水环境质量均良好。
靖州县工农业生产和饮用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多。境内无省控地下水监测点,尚未开展地下水水质常规监测,无土壤污染重点监控单位,未发生地下水环境污染事件。
表4-1 2017—2021 年靖州县省、市断面水质达标情况
断面名称(属性)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流坪(国控)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靖州县水厂(省控、饮用水)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桐油岭(省控)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4.2大气环境质量
2017—2021年,靖州县大气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监测数据显示,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5%以上,各项空气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2021年,靖州县空气质量一直处于良好状态,空气优良天数达357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7.8%,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0.028m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0.045mg/m3,二氧化硫(SO2)浓度为0.01mg/m3,二氧化氮(NO2)浓度为0.009mg/m3,一氧化碳(CO)浓度为1.1mg/m3,臭氧(O3)浓度为0.102mg/m3。
图4-1 2017—2021 年靖州县空气质量变化
图4-2 2017—2021 年靖州县 SO2和 NO2浓度变化
图4-3 2017—2021 年靖州县 PM10和 PM2.5浓度变化
图3-4 2017—2021 年靖州县 CO 和 O3浓度变化
4.3土壤环境质量
2017—2021年,靖州县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超标的情况,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的情况,全县无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93%。近年来,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超过65%。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方面,共确定了7个工业污染源, 均是重金属元素超标,主要是Cd、Mn、Pb、As等元素超标,属于无机物污染,污染企业已关闭。2020年12月,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已完成1195亩,其中种植水稻 851.94亩,种植结构调整264.22亩,休耕6.84亩,征用72亩。农用地管控方面,2021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任务数为3600亩,其中安全利用类面积3000亩,严格管控类面积600亩。
4.4生态环境质量
靖州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在《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中属于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生态功能区,在《湖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中属于雪峰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土壤保持功能区。靖州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696.9km2(2018年),其中生物多样性维护类型面积为377.41km2,水土保持类型面积为302.44km2,水土流失类型面积为1.67km2,水源涵养类型面积为13.22km2。靖州县自然保护地总面积达22712.8公顷,包括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省级风景名胜区、1个省级森林公园和1个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017—2020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介于86.02至88.28之间,平均值为86.76。
表 4-2 靖州县自然保护地统计汇总(2021 年)
名称 |
成立时间(年) |
面积(公顷) |
排牙山国家森林公园 |
2015 |
4301.4 |
五龙潭国家湿地公园 |
2014 |
1005.6 |
飞山-苗乡侗寨风景名胜区 |
2015 |
3543.0 |
青靛山省级森林公园 |
2014 |
9571.0 |
渠水靖州段埋头鲤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2014 |
1123.0 |
4.5成效总结
4.5.1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扎实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完成7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持续开展小岔村等 196 处(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异溪河后山溪龙望溪清淤疏浚,截污管网建设和管网维修改造等黑臭水体治理,渠江流域水环境的治理等8个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开展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监控与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园区雨污分流建设,甘太园区通过自建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处理,茯苓科技产业园依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废水处理,完成污水处理厂扩容提质及城乡接合部空白区管网建设。完成甘棠镇、新厂镇、平茶镇集镇污水治理建设,实施渠阳镇江东片区等 4 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积极推动落实河长制,靖州县编制完成 148 条河流名录,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2019 年以来,靖州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和地表水质达标率均达 100%。2021 年,靖州县城区污水处理率达 9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 33.5%。
4.5.2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9—2021 年,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持续开展采矿、采石、采砂企业的专项整治,通过转型改产、关停等促进污染企业转型升级;取缔城区燃烧散煤小作坊;加强汽车尾气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油品专项执法行动,开展老旧柴油货车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制定《靖州县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开展建筑工程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专项整治行动,启动“靖州县城乡统筹十大专项提质 2021—2023 三年行动的扬尘污染整治行动”,全面推进“智慧工地”平台建设;完成靖州联储物流贸易有限公司 VOCs 污染治理和台泥水泥环保治理任务;率先安装空气检测微站 20 个,是怀化市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实现了城区大气网格化监测的县城。
2019 年以来,靖州县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均稳定在 97%左右,SO2、NO2、PM10、PM2.5等主要污染物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成功创建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城市。
4.5.3土壤环境质量达到优良
持续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完成红友采石场历史遗留整治项目和春阳煤矸石风险管控项目建设,对塘湖铝土矿等废弃矿山和平茶金矿尾矿库进行信息核查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和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完成涉镉排查企业以及金鸡岩采石场等 3 处重金属污染地块调查,开展红友、金鸡岩、春阳等涉镉地块整治。开展耕地土壤调查与治理,完成 549 个土壤加密调查点位核查。通过施用重金属修复剂和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和危险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完成全县医疗单位、汽修厂、砖瓦厂、工业企业、加油站等危废产生单位信息录入,加强医疗废水,医疗特殊垃圾等收集、贮存、运送、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2021 年,靖州县化肥、农药单位面积施用强度同比分别减少 2.1%和 1.5%,农膜回收率达到 8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无大的土壤污染地块。
4.5.4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
加大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力度。按照“分区包干、分类减量、分级投入和分期考核”模式,实行“户分类-村收集-乡清运-县处理”方式,建立农户家庭以“分类减量”垃圾为主,乡、村以环卫设施添置为辅,集镇建立垃圾清运、中转、处理于一体的运行机制和长效保洁机制,提质改造全县垃圾中转站,建成覆盖县、乡、村、组、户五级的垃圾收集处置网络。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成寨牙乡岩脚村、太阳坪乡金滩村等集中式污水处理池,开展木洞村和太阳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硬化团寨农户房前屋后沟渠,有效治理农村团寨住户污水外溢。加强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综合治理农户畜禽养殖栏舍,建成各类处理池,铺设雨污分流管道,严格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推进养殖业向“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转变。
2021年,靖州县农村垃圾定点清运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7%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完成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面积10万亩。“十三五”期间,靖州县绿色村庄达到109个,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87.9%。
第五章 生态环境问题诊断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为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方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靖州县生态环境问题诊断分析结果,构建靖州县“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目标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涵盖环境质量、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污染防治、绿色协调发展和城乡人居环境五大领域。
5.1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压力显著
靖州县森林资源整体质量不高,森林中健康和不健康的林地占比高达33.48%,森林自然度中Ⅱ、Ⅲ级林地面积占比11.16%;从树种结构上看,乡土优良阔叶树种少,人工松类纯林、桉树纯林、杉木纯林比例大;从龄组上看,乔木林以中幼林为主,比例达69.09%,中幼林抚育工作有待加强。与此同时,森林生态系统还经常受病虫害、火灾、风折等灾害影响,尤其是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分布广,防治工作压力较大。
5.2农田生态修复工作任务繁重
靖州县矿山开采造成的部分耕地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直接影响农田生态环境安全。靖州县需根据耕地安全利用与土壤修复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开展全县受污染耕地种植现状排查、农产品及土壤协同监测工作,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种植结构调整等修复措施,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2%。在“十四五”时期,靖州县受污染耕地排查面积要达到3600亩,耕地安全利用与土壤污染修复工作任务繁重,农田生态修复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5.3局部水土流失问题依然突出
靖州县的土壤类型以花岗岩发育形成的红壤和赤红壤及紫色土为主,经人为破坏后其矿层易变得不稳定,遇台风暴雨冲刷后极易流失。目前靖州县水土流失面积达64.83km2,其中人为水土流失面积达34.67km2,太阳坪乡、甘棠镇、文溪乡、寨牙乡、排牙山林场、新厂镇属于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区域。受强降雨天气及生产建设活动(尤其是采矿和开发区建设)影响,全县局部水土流失问题依然突出。
5.4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自然生态监管面临诸多挑战
靖州县生物资源丰富且分布广,但当前本县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工作基础仍较为薄弱。目前靖州县的自然保护地管理等自然生态监管体系尚未健全,未在全县开展系统性的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等基础工作,对野生动植物分布空间格局和生态资源动态变化数据掌握不全面,从而对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生态廊道恢复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自然生态监管工作的开展造成制约。
5.5矿山修复问题
靖州矿产资源丰富,矿山开采过程中会破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同时使自然状况下的土体稳定和土壤结构遭到破坏,土体疏松,加剧土壤侵蚀。根据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要求持证绿色矿山比例达到100%,目前持证在采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比例仅为33.3%。毁弃稀土矿点多面广,土质较差,植被生长困难,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复绿压力大,现状经核查认定的历史遗留矿山多家,分散分布在全县多个镇街,修复工作量大且难度高,靖州县渠阳镇等多家采石场等矿山在开采过程未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要求,生产矿山生态破坏与恢复不平衡。
5.6减污降碳面临一定压力
靖州县在“十三五”期间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区域能源结构优化,并取得了一定的减污降碳成效,但能源消费方面,煤炭等传统化石能源仍占据主导地位,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比重较低;靖州县的天然气管网覆盖率较低,目前尚未完成天然气长输管道覆盖,严重制约了靖州县的天然气使用;靖州县的装备制造业、纺织工业、造纸工业等都属于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靖州县将面临逐年趋紧的节能减排任务。在当前全面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的形势下,国家、省、市下达了更具体也更高要求的“十四五”节能减排、减污降碳工作任务,靖州县亟需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摸底调查和碳排放达峰路径研究工作。
5.7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亟需提升
2021年,靖州县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33.5%,部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仍不稳定,且存在处理后废水不能稳定达标的现象,部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低,甚至还有部分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因缺乏运维资金等原因而被闲置。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能力不足,不利于生活污染源的防控,对渠江等水系流域的水质造成了不良影响。
5.8农村环境整治力度仍需加强
靖州县的农村环境当前面临多方面的难题:首先,由于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完善、缺乏运维资金等原因导致靖州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偏低;其次,靖州县种植业及水产养殖业生产过程所施用的化肥、农药等使得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加重;同时,靖州县农村地区禽畜散养户多,大量非规模化养殖场没有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不高,使禽畜养殖污染现象日益突出;此外,靖州县农村地区仍有不少河道排污口存在不达标排放现象,而且农村河道淤积严重,容易造成二次污染。由此可见,靖州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需全面统筹,同时加大生活源、农业面源、禽畜养殖源等多种污染源治理力度。
第六章 生态环境提升改善措施
6.1森林生态系统修复与管护
推进森林抚育工作,重点增强流域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面源污染削减等生态功能。采取抚育间伐、施肥、套种混交等技术措施,对全县范围内中幼龄林进行分类抚育。对林分密度大、林木开始分化的中幼龄林,采取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卫生伐、修枝、补植等措施,调整林分密度、树种结构,增加林木生长空间。对多代连栽的针叶纯林,尤其是马尾松纯林采取抽针补阔措施,促进形成针阔混交林。对次生乔木林保留目标阔叶树种,清除林下杂灌和藤本,对林窗较大、林分稀疏的补植乡土阔叶树种。
根据森林生态系统林分产生退化的原因和恢复潜力,采用更替修复、补植修复或抚育修复等方式,对重度退化的林分,采取小面积块状皆伐或带状采伐,并进行更换树种造林,重造林选择的树种宜加大乡土阔叶树种的比重,采用复层混交的近自然配置模式,使之形成稳定的针阔混交林。对中度退化林分,采取强度择(间)伐,补植乡土树种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对轻度退化林分,保留品种好、长势优的目的树,采取疏伐、透光伐、生长伐等方式,同时做好水肥管理,调节林分密度,提高林分质量。
整合靖州县现有的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生态保护红线等数据,实现森林资源信息化动态管理。完成天然林、生态公益林调查、核定和定界工作,确定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完善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它非林地。实行林地分类管理、分级保护,按照生态优先的原则,协调森林资源管护与区域开发之间的矛盾,严格保护重点生态区域林地,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天然林、公益林的保护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健全公益林补偿机制,推动建立桉树改造退出补偿机制。
落实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和新发疫情应急处置制度,健全以护林员为骨干的地面网格化监测网络,统筹护林员、林场管护员、社会化组织和森林资源监测机构人员等力量,开展疫情精准监测。实施疫源封锁清剿行动,严格山场除治、疫木下山运输、无害化处理、安全利用等各环节管控,加强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及涉木企业检疫监管。大力开展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行动,全面推行以全年防治效果为评价核心、以防治面积为计算标准的年度防治绩效承包模式。落实灾害松林改造行动,通过低效松林改造、高质量水源林建设、防火林带建设、森林抚育等,科学有序实施灾害松林改造,增强松林自我抗灾能力,统筹生态修复和灾害治理。
6.2矿山生态修复与绿色发展
统筹全县绿色矿山创建与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治理,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大力开展持证矿山治理复绿,要求矿山开发与治理复绿同步进行、同步投入,加大对矿山企业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绿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复绿工作检查验收。根据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结果及怀化市下达的任务要求,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结合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的实施,优先分批、稳步推进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废弃矿山及稀土矿点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铁矿渣堆场整治等项目,落实包括水体污染治理、地形整理、挡土墙、修建截排水沟、边坡防护、涵管、联络线和警示牌等工程措施,以及土壤改良和植被恢复等生物措施。
6.3农田生态环境恢复
根据现有“卫星影像”及“农用地土壤调查结果数据”资料,采用卫星遥感、人工抽查等技术手段进行种植现状排查,按其他、水稻种植区、蔬菜种植区、代替种植区、改变耕地用途区等5种类型划分受污染耕地图斑内种植现状情况,绘制以镇或大图斑为单元的安全利用类耕地区域内的种植现状图。种植现状排查结束后,对受污染耕地开展农产品及土壤协同监测,根据重金属污染耕地分级风险管理以及农产品种植类型,进行网格式分类布点,并汇总监测数据。
根据前期监测结果,对受污染耕地农产品种植区采取不同修复治理措施,进一步提高耕地安全利用率。对水稻重金属超标较为集中的区域、水稻重金属超标以外的其他种植水稻的二类耕地以及面积较大且连片的蔬菜种植二类耕地,由第三方单位根据种植区土壤和水稻糙米/蔬菜重金属污染程度、土壤理化性质制定合理的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土壤调理、优化施肥、农艺调控、叶面阻控、田间管理等技术,最终使受污染耕地达到安全利用、农产品重金属含量维持在较低水平。
由第三方单位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面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休耕等风险管控措施,定期开展现场核实,确保严格管控措施到位,并对区域内的蔬菜种植区土壤及蔬菜进行协同监测和安全评估,确保蔬菜的达标生产,通过连续监测筛选低累积蔬菜品种。
采用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模式,开展耕地修复与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效果监测与评价,制定详细的实施效果监测方案和安全利用效果评价方案,对耕地修复与安全利用实施效果开展采样和监测,并以监测结果、实施单位台账、实施方案等材料为依据,进行耕地修复与安全利用工作评价和效果评价。
6.4水土流失综合防治
以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为基础,以重要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为水土流失预防重点范围,采取封山育林、更新改造、补植套种等方式,实施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提升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态功能。针对坡面流失和沟道流失问题,实施坡面治理、林草营造、谷坊、拦沙坝、淤地坝、沟道整治和塘堰整治等综合治理工程。
结合矿山地质生态保护修复,采取削缓边坡、设立挡墙、完善排水、覆土整治、植树种草绿化等措施开展矿山迹地生态修复。将全县仍在活动的且危害较大急需治理的崩岗纳入治理范围,采用浆砌石截水沟、浆砌石挡土墙、削坡土方、种植灌木、种草等措施实施崩岗专项治理。采取机耕路整修、灌排渠系配套、林下套种等措施,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
6.5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自然生态监管
继续推进靖州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成果落地,确定自然保护地体系结构,完成自然保护地边界和功能区划界线的调查、勘测和立标等工作,推动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根据自然保护地的自然生态系统、景观资源、自然遗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社会经济状况和威胁因素等开展综合科学考察工作,摸清资源本底。完成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成果,针对保护管理、科研监测、公众教育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组织编制各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与基础设施建设。
以自然保护地为基础,开展全县森林、湿地、河流、湖库等生态系统动植物本底资源、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价,构建涵盖全县的物种分布数据库,建立物种资源调查及收集信息平台,摸清野生动植物空间分布状况,掌握全县生物多样性总体情况。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观测网络建设。提高科研监测能力,根据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调查结果,以及各个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分布情况,制定监测方案,落实重点保护物种监测工作。对各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确认重点栖息地的分布地点。
根据靖州县自然保护地空间分布特点,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功能和结构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受破坏严重的区域进行退化生态系统的改造、多样化动物栖息地的营造和修复等。对分布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受损栖息地,分布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关键生境,强化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区监管工作,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之外的一般生态空间,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确保靖州县的重要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配合国家、省、市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提高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效能,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体系。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和人类活动本底调查,核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水平。加强对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功能、性质和管理实施情况的监控,提升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水平。
排查当前靖州县自然保护地监管存在的问题,扎实做好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摸底工作。推进自然保护地观测网络全覆盖。开展自然保护地保护成效评估。建设自然保护地统一监测监管平台,实行最严格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制度,加强自然保护地设立、晋(降)级、调整、整合和退出的监管,定期公布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定期开展“绿盾”等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强化对自然保护地的监督检查。开展常态化监控,加强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选择具有典型生态系统类型的地区进行升级管护,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在生态保护、科研监测、科普宣教、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能力,确保重要动植物资源和典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试点开展数字化生态监管体系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监管效率。
强化对水土流失等生态退化地区的监测评估与监管,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成效评估,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全过程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监测。严格落实生态损害、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和实施应急处理、生态恢复后的跟踪监测工作。
6.6加强空气污染治理,维持并不断改善空气质量
6.6.1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
开展涉工业涂装、包装印刷、鞋革箱包制造、竹木制品胶合、电子等涉VOCs企业和工业炉窑等污染源的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业炉窑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实现工业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下降,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6.6.2持续推进VOCs专项治理
根据对本县环境空气质量首要污染物天数的分析,靖州县PM2.5和O3污染有所改善,作为首要污染物出现的天数逐年减少,但仍占较高比重。VOCs作为臭氧得重要前体物,应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大VOCs专项治理力度。结合靖州县当地产业结构特点和挥发性有机物种类,确定 VOCs 重点治理得污染源和行业,持续推进 VOCs 的专项治理。
1.工业企业治理
加大VOCs排放企业排查力度,强化企业生产过程管控和末端排放在线监测,完善全县重点VOCs排放企业污染管理台账,建立VOCs重点企业分级管控机制,推进C级管控企业VOCs排放过程管控和深度治理,加强电子元件制造、表面涂装、家具制造、印刷、造纸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和油品储运销等领域VOCs减排措施。自2021年10月8日起,现有涉VOCs排放企业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制定涉VOCs企业深度治理项目资金奖补计划,推动全市涉 VOCs 企业通过原辅材料改造或VOCs收集、治理设施,提升VOCs减排成效。对含VOCs物料实施严格的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强化储罐、装卸、设备管线组件等通用设施污染源项监管。
结合靖州县实际,确定工业涂装、包装印刷、鞋革箱包制造、竹木制品胶合、电子等重点行业VOCs年排放量超过1吨的企业治理清单,参照上海市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企业“一厂一方案(2.0版)”编写大纲,分行业分级指导企业编制优化“一企一案”,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从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末端治理三个方面提出治理措施,重点明确企业VOCs综合治理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
2.非工业治理
开展汽修行业VOCs治理专项行动,以具有喷涂工序汽修企业为治理重点,全面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份等低VOCs含量的环保型涂料,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鼓励有喷漆工艺的机动车维修企业与钣喷中心开展业务协作,促进行业钣金喷漆集中式、节约化、环保型发展。支持鼓励以汽修行业为主的企业集群,加强优化整合力度,建立集中喷涂中心。推广采用静电喷涂等高涂着效率的涂装工艺,机动车维修企业喷漆和烘干操作应在喷烤漆房内完成,产生的VOCs废气应集中收集并引入治理设施设施,达标排放。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治理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
在靖州县的房屋建筑施工、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推行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料。全县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选用的涂料及腻子、胶粘剂等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2020》、《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室内地坪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8468》、《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2》等标准要求;全县建筑外墙涂装、市政道路等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强化建筑施工现场的VOCs防控工作,规范施工现场材料管理,严禁使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等必须密闭保存,使用后的余料应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及时清出,用毕的废弃容器及时回收处理,不得露天堆放;制定季节性错峰施工方案,涉VOCs排放的施工工序尽量避开7月至9月夏季高温季节。在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推广使用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建筑涂料、低有机溶剂型木器漆和胶粘剂,逐步减少有机溶剂型涂料的使用。
此外,在全县的服装干洗行业推广使用配备压缩机制冷溶剂回收系统的封闭式干洗机,鼓励使用配备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干洗机。加强餐饮油烟整治。开展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对县内餐饮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定整治对象,制定专项实施计划,组织联合执法。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依法停业限期整治。
6.6.3抓好锅炉淘汰改造
进一步加强NOx减排。突出抓好燃煤小锅炉淘汰治理,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对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停止审批。持续推进不能稳定达标的生物质锅炉以及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淘汰和改造。
6.6.4深化扬尘综合治理
1.加强城市施工扬尘控制
加强建筑、拆迁、市政施工工地扬尘监管。建立施工工地“三单制”台账(问题清单、管控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并定期动态更新,推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明确环保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建立施工扬尘排污费征收制度,依据施工现场管理等级标准,实施差别化收费政策,以强化污染者的经济责任,推动政策落实、环境质量改善。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
全面开展标准化施工,按照“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施工扬尘责任追究制度和严惩重罚制度。积极推行绿色施工,督促责任单位严格落实“10个100%”(扬尘防治监督牌、施工围挡、车辆冲洗、洒水保洁、物料密封、道路硬化、裸地覆盖、土方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清洁厕所)控尘措施。所有施工工地落实“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六必须”(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达不到要求的施工工地依法依规停工整治。
对在建、新建施工场地加装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设备,并与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联网。定期对PM10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检定、校准,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对超标排放的施工场地严肃处罚。对国、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周边敏感区域的施工场地,可采用遥感、雷达、远红外摄像等先进设备仪器,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和实时监控。
2.深化道路扬尘治理
严格落实《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相关内容,进一步深化道路扬尘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清扫保洁“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全覆盖、无“真空地带”、杜绝推诿扯皮,从源头上防治道路扬尘,提高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保证城市道路路面及行道树、绿化带无明显浮沉、积土、淤泥,切实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加强城市保洁和清扫,持续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向乡镇延伸,切实提高环卫精细化管理水平,控制降尘量不得高于3吨/月·平方公里。
3.联合整治渣土车运输扬尘
大力整治道路运输、渣土消纳场扬尘。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端严惩,增加卫星定位装置加装、安装尾气排放在线监控等内容,为提高建筑垃圾运输车监管水平提供有力保障;组织开展渣土车联合执法和定期督导检查,完善多部门溯源联惩制度;对不符合要求、遗撒的车辆,交由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4.强化工业堆场扬尘精细化管控
工业企业堆场实施规范化全封闭管理。积极推进靖州县工业堆场排查整治,煤炭、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矿石(粉)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贮存;不具备密闭贮存条件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围挡并覆盖(围挡最佳高度为堆场最高高度的1.1⁓1.5倍),并设有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减少产生扬尘污染。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存储,并设有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对临时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渣土堆、废渣等废弃物及小型物料堆放场地,根据物料类别采用防尘网(布)对料堆表面全部覆盖,不得有裸露。卸料部位采取收尘或喷淋等抑尘措施,防控物料装卸、堆放、运输过程中的粉尘污染。
堆场内进行搅拌、粉筛、筛选等作业时应喷水抑尘,在重污染天气时禁止进行产生扬尘的作业。物料装卸配备喷淋、集气回收等防尘措施,转运物料尽量采取封闭式皮带传送,避免作业起尘。厂区主要运输通道必须实施全面硬化并定期冲洗或湿式清扫,堆料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时收集清理堆场外道路上洒落的物料。
5.推进矿山扬尘整治
逐矿开展督查核查,对扬尘污染防治不合格的露天矿山企业,现场列出整改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时限和要求,建立矿山扬尘污染治理台账,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未按要求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按期完成整治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未按要求进行整治的露天矿山进行强制关闭。
城市周边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依法进行取缔,积极推进现有矿山企业安装视频与PM10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施在线监管;加强矿山开采粉尘污染治理,对全市矿山开采、破碎、转运等过程粉尘污染实行有效管控,确保除尘抑尘措施落实到位,减少扬尘污染。抑尘措施主要包括:对矿区内所有的道路进行硬化;建设除尘系统和喷淋系统,并进行定期维护;设置车辆进出口冲洗点,严禁运输车辆带泥土出入,必须保证运输车辆完全密闭运输;废 弃矿渣应集中规范堆放,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围挡、苫盖,减少粉尘污染。对于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强化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在重污染天气等敏感时段,全市所有矿山企业要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减少扬尘的排放。
6.6.5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2021年靖州县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5754辆,机动车尾气中的 NOx、PM2.5、VOCs 等污染物直接威胁居民身体健康,且大多数机动车行驶在人口密集区,因此严控机动车污染,已成为重要的民生问题。机动车污染防治必须从“车-油-路-管”四个方面同时入手。同时也要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尽快开展非道路移动源调查,掌握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污染排放情况,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控制。
1.老旧车辆淘汰
持续推进车辆淘汰。加快国三标准及以下老旧车淘汰,持续实施出租车、柴油重卡“油改气”,采用天然气替代。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国六重型货车占比达到30%以上。强化报废车辆注销登记、回收拆解、路面巡查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报废车辆上路行驶。
2.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力度
目前靖州县汽油车和柴油车占道路移动源很大的比例,清洁能源汽车的发展还远远不够。在能源日益短缺和传统能源带来严重大气污染的情况下,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显得尤为重要。
加大新能源车辆在交通运输领域推广应用力度;积极采取财税政策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鼓励新能源车辆推广使用。2025年底,新增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城市物流车辆中新能源车比例达到85%。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充电和快速充电桩。并在全市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规划建设电动车充电桩,大力发展公共自行车,方便市民绿色出行。
3.加强油品管理
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强制性抽检。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全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确保油品质量。加大对加油站、储油库油品质量抽检频次,制定年度抽检计划,并建立相关台账,将抽检结果向商务部门通报,另外积极开展对码头等自备油库的油品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对港口内靠岸停泊船舶的燃油进行抽查检测,对发现的问题统一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强化车用尿素质量监管,加大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加油站(点)的销售车用尿素抽检增大巡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车用尿素厂(店)或以农用尿素代替等行为。
针对城乡结合区域、农村和水上移动等黑加油站,出台相应的专项整治方案,严厉查处制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劣质车用汽、柴油违法犯罪行为,并将打击黑加油站工作列入常态化工作,持续打击非法加油行为,防止死灰复燃。
坚持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长效管理,推进年汽油销售量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加快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推动油库等有机液体储罐自检自查、升级改造,同步排查有机液体装卸废气收集治理情况。
4.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
按照国家要求实施机动车相关排放标准。强化与公安部门的衔接配合,提高移动源环保监管能力。严厉打击和查处销售不达标车辆企业,建立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库,并与国家联网。成立区级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管理机构,全面开展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推进环保定期检验与安全技术检验有效结合,对不达标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加强对营运的客货车等高排放车辆抽检,综合运用现场抽检、依托市级遥感平台等技术手段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监督抽测,将超标车辆纳入黑名单,实现动态管理。
推进柴油货车等高排放车辆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 NOx 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结合靖州县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定期更换出租车的三元催化装置,以柴油车为重点,严格实施重点管控区域等区域性道路限行、禁行管理。通过实施在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加强柴油货车等在用车检验、维修等环节监督管理。严格车辆准入,新车及转入二手车注册登记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机动车排气环保定期检验,建立有效的机动车检验与维护联动机制(IM 制度),加快建设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
5.强化重型柴油货车污染防治
对国IV以上重型柴油货车加装远程在线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设重型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平台。在综合服务区、公安执法点、交通治超点以及物流园、工业园区设置机动车尾气排放抽测点,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检查车辆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OBD)、车用尿素使用以及尾气达标排放的情况,对不合格车辆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
科学组织车辆绕行和通行。科学组织货车和过境车辆绕行、重污染车辆主城区禁行,强化治理管控力度,最大限度减少高污染车辆对市区和监控站点的影响。通过分时规划路线等方式完善制定重型车辆绕城方案,完善城区环路通行条件,明确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车辆进城,物料、产品运输等应鼓励使用国五及以上重型载货车辆或者采用其他更为清洁的运输方式。
6.开展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
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编码,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清洁能源型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处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检查、抽查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及作业情况的工作机制,定期以施工工地和港口码头、物流园区、高排放控制区等为重点,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查检测工作。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并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时段排放抽测。加强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检测和维修,对检测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强制进行维修、保养,保证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污染控制装置处于正常技术状态。加快淘汰高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采取经济补偿等方式,鼓励和支持高排放机械提前淘汰。
力争到2022年基本淘汰2012年及以前老旧车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禁止使用所装用柴油机达不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第三阶段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6.6.6抓好禁燃禁烧管控
抓好禁燃禁烧管控。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禁燃工作,严格执行《靖州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和违规燃放处罚力度。建立散煤禁烧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散煤治理,将散煤禁烧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多部门协作建立成效监察机制,加强秋冬易发季节巡查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实施全年全面全域禁烧,常态化开展禁烧管理,县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网络化管理工作要求,建立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按乡镇(街道)落实禁烧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本乡镇(街道)日常禁烧工作的监督管理。
6.7加强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6.7.1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强化饮用水源地空间管控,严格限制饮用水水源汇水区不利于水源保护的土地利用变更。持续开展分散取水口的整合优化。推动有条件的地区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或者建设跨村、跨乡镇联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发展规模集中供水,推动形成城乡一体化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机制。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扎实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完善农村“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应急导流等设施建设。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推进国控、市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及乡镇、城区饮用水水质监测和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加大日常巡检力度,对养殖、游泳、浣洗、垂钓、倾倒垃圾等可能污染水源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立行立改。定期监测县一、二水厂水源地、重点乡镇饮用水源地、农村饮用水源地等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每季度对靖州县一、二水厂水源地水质开展监测,每年开展一次水质全分析,加快推动饮用水源地监测自动化。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风险管控,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保饮用水安全。
6.7.2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编制靖州县生态流量保障方案,明确渠江等重点河流的生态流量管控目标,合理确定各时段生态流量要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优先保障国控断面所在河段生态基流。构建生态流量保障监测及责任体系,在现有水文水资源监测体系基础上,推进重点河流水库电站流量设备安装,实时监测流量,建立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完善中型灌区干渠、支渠、斗渠计量监控设施,对渠江流域内小水电进行整合,实施生态流量管控。加强生态流量调度,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渠江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到2025年,靖州县主要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80%以上。加强水资源利用管控,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或封存。
6.7.3开展水生态修复
按照“有河有水、有鱼有草”的原则要求,对重点河湖组织开展水生态调查,组织实施水生态评价。对流域的重要湿地、水源涵养区、水域及其生态缓冲带、自然岸线等生态空间,实施水生态恢复。对重要河段实施清淤疏浚、控源截污;全面落实渠江流域禁捕措施。
6.7.4深化水污染治理
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老城区的环保基础设施。提升园区污水处理能力。加强园区污水管网系统探测,完善雨污管网。前瞻布局提升靖州县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能力,加强对前端污水的处理。
加强工业园区污水排放监管,严格监督和控制企业排污,重点水污染源实行在线监控,淘汰重污染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努力实现废水少排放或零排放。
持续按照“查、测、溯、治”的要求,高标准推进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基于入河排污口摸排成果,继续对入河排污口进行深度溯源,识别主要污染来源,查清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责任主体。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优化一批”的要求,分阶段、分期开展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
①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设置的入河排污口。
②清理合并生活、生产污水直排污口,通过截污纳管将污水引至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推进污水混排口所在区域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对于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水产养殖散排污口,鼓励各地对养殖尾水统一收集处理,并设置统一的排污口。
③规范排污口设置,对存在布局不合理、私搭乱接、借道排污、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和排污管线,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整排污口位置或排污管线走向、更新维护设施、设置必要的检查井等措施进行整治。基于入河排污口摸排成果,出现超标排放现象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和排污口水质为地表水V类及以下的排污口,分别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并有序开展整治工作;对排污口水质为地表水V类及以下但能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实施加强监管。在排污口周边明显位置树标立牌,便于采集水样、计量监测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监管入河排污口相关的排污单位应尽可能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④对规范设置、达标排放但仍明显影响纳污水体水质的排污口,采取提标改造、资源化利用等措施进行进一步优化提升,减少入河污染负荷。
健全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体系。建立权责明确的多层级、多部门分工协作的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管体系,并充分发挥河长制的作用,明确各级河长在入河排污口管理、规划布局与整治方面的职责。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将入河排污口(排水口)监督管理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河长制考核、“水十条”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定期开展入河排污口相关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入河排污口监管监督的公众参与程度。构建入河排污口动态更新及定期排查机制,完善入河排污口管理清单,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水口)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进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排水口)设置单位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同时与生态环境部门、水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加大排污口排查整治力度。在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综合治理,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排污口监测、排污口监管、河道排口截污,严格实行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禁止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实现入河排污口布局基本合理。到2025年,力争基本消灭污水直排入河现象。
6.7.5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
开展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加强地下水环境污染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监测设备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完善地下水保护体系。统筹开展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有效控制住宅、学校、公共设施等重点地区环境敏感性用地的水土环境质量风险。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加强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管理。
6.8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 93%,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6.8.1强化土壤污染防治防控
结合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建设项目选址,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敏感区周边新建、扩建排放重金属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强化对重点监管单位污染防治,根据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的统一部署,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责任和义务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证。建立靖州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更新完善机制,以削减土壤污染存量和遏制土壤污染增量为导向,加强受污染农用地周边企业、高关注度企业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限期关闭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等,有效降低土壤污染输入。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推进涉重金属行业企业重金属减排,动态更新、管控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加强涉重金属固废管理和尾矿库等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强化对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管,避免尾矿砂、尾水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思路,实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分级和分类管理,构建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建立土壤环境污染监测网络。加强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等市政设施以及周边地区的土壤环境风险防控、污染治理。开展企业危废监督检查,加强土壤工业污染防控。加快推进园区危废集中暂存点建设,解决中小企业危废处置难的问题。鼓励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实施防渗漏改造。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污染隐患排查,到2025年,至少完成一轮排查整改。
6.8.2开展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和修复
组织开展化工企业地块、农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和风险管控工作,重点加强粮食主产地农用地进行土壤状况调查。实施农村土地整治,推进耕地保护,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加强耕地质量检测评价。加强对土壤和农产品的采集和送检,维持农用地高质量,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确保农产品安全。加强对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壤的调查,加大修复力度。
6.8.3实施土壤分区分类管理
严格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快农用地土壤详查结果运用,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清单,完善农用地土壤环境与农产品质量基础数据库。对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实施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严控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对农用地的占用和扰动,实行重金属污染监测预警,推广施用有机肥、中碱性肥料、种植绿肥等管护措施,构建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安全利用保障体系,推进土壤酸化耕地治理示范工程、耕地体质改造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结合。加强安全利用类农用地风险管控,评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污染风险,开展政府购买形式的第三方修复模式,实行农艺措施、钝化、调理、作物生理阻隔等修复手段,针对暂不具备第三方修复条件的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区域,推广模式化的风险管控措施。
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风险管控,将土壤污染风险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考虑,落实建设用地建立调查评估制度。建立完善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方可进入用地程序,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从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封闭污染区域、防止污染扩散等方面提出管控要求。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企业地块规划用途,在居民区和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单位周边不得规划布局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以工业园区和村镇工业用地为重点,推进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管理,并适时动态更新。
6.8.4推进土壤与地下水协同防污
加强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与地下水协同防污。开展“一企一库”、“两场两区”(即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综合污染源普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等成果,评估地下水环境风险。强化地下水质量目标管理,落实地下水重点污染源防渗和监测措施,推进地下水质量监管、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安全。加快推进合水镇废弃铁矿场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开展辖区内重金属重度污染土壤的挖掘清理和转运无害消纳处理、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和改良、植被修复、雨水导排等综合治理工程。
6.9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
6.9.1交通噪声的防治措施
1.加快区域路网建设,改善道路设施状况
制定、修改国土空间规划和交通运输等相关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公路、城市道路、铁路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加快城区道路设施建设、改造,完善道路交通网络。结合城市发展建设,以规划为依据,推进城市集中建设区主干道建设;加快推进城区外环线道路建设,缓解城区车流量。在道路新建、改造时,铺装低噪声路面,并按规划实施道路绿化。
2.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控制交通噪声污染
交通管理部门应对现有的限速、禁鸣喇叭、人车分流路段加强管理,新增限速、禁鸣喇叭、人车分流路线,严格规定大型车、载重汽车和高噪声车辆的行驶时间和路线。严禁拖拉机、载客三轮摩托车进入城区。加强对道路交通噪声声级较大的路段进行监管,实施限速、大型车绕行等措施改善道路交通声环境。
城区新建道路在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时,应当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规划设计方案、工程设计方案、初步设计中未确定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建设项目,规划部门不予办理规划许可证。尤其在建设规划铁路、高速公路时,靠近居住区、文教区等敏感区域,应充分考虑与敏感建筑物的噪声防护距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绿化隔离带。
在已有的道路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传播途径控制、建筑隔声防护等措施,以减轻交通噪声对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影响。
3.加强机动车辆管理,减少交通噪声污染
在用机动车辆产生的噪声值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辆噪声限值。在用机动车辆消声器及其他防治噪声污染的设备必须保证正常、有效使用,禁止改装、拆除或闲置。除特种车辆外禁止安装外挂式音响设备。加强车辆年检工作,现有各种机动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淘汰老旧黄标车。
6.9.2社会生活噪声的防治措施
建议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文化、市场监管、公安、乡镇等部门、单位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强化管控,在整顿市容的基础上,加强对宣传广播喇叭、商业音响、文化娱乐场所和排摊设点、流动摊贩的管理,运用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从而降低社会生活噪声对区域环境的污染。工商部门加强市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控制自由市场噪声。
对各种娱乐设施、商业网点音响、营业性饮食服务场所中使用冷却塔、抽风机、发电机、水泵、空压机、空调器和其他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设施、设备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优化布局、集中排放等措施,并严格限制夜间营业时间,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噪声影响。
新申办娱乐设施、经营性饮食服务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不允许在可能干扰学校、医院、机关正常学习、工作秩序的地点设立。
强化对固定噪声源的治理,对噪声不达标的酒店、饭店、娱乐场所必须采取强硬措施,限期整改,届时仍不达标的应停业整顿。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提高企事业单位和个体业户遵守法律的自觉性,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
6.9.3工业企业噪声的防治措施
加快引导优化工业布局,严格声环境准入,加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从源头管控工业噪声污染。引导工业企业向集聚,禁止在医疗区、文教科研区、机关办公区、居民住宅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改建、扩建工业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要严格将防治噪声污染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内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确保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正常使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改进工艺,减轻环境噪声污染,减少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不得无排污许可证排放工业噪声,并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工业噪声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6.9.4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方案,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特点和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所用机械、作业时间安排等情况,采取相应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保持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所需费用列入建设工程造价的预算和决算。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现场噪声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施工人员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意识。
为把施工噪声控制在允许范围内,环境监测部门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施工现场检查,加大对施工区及施工影响区的监督力度,采取巡回检查、抽查等手段,及时发现问题并通知施工方及时改正,把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降到最小。
6.10严控固废危废污染,实施处置全程监控
全面开展城乡垃圾分类。健全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系统。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落实垃圾减量、垃圾分类标准划分、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分类清运方式探索、资源化利用和分类处置设施建设等行动,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宣传工作。全面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深化“生态美”超市成果应用,推广城区版“生态美”超市平台,探索“绿色账户”等激励措施。
提升固废处置管理能力。按照《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加强餐厨垃圾的收集。完善建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场所,配备完善的设备与队伍。实施对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做好工业固废产生源普查,推动产生源企业“六有”(有管理台账、有排污申报、有签订回收合同、有规范的储存场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牌、有专人管理) 建设。全面整治尾矿、工业副产石膏、冶炼等产业固废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
完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分类一体化体系。加强固废资源化利用。广泛开展“无废城市”理念和措施的宣传推广,不断提高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社会知晓度、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促进形成“无废城市” 建设的社会氛围。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行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快完善机动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等领域回收网络,鼓励开展以旧换新。推进全县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和再生资源利用。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促进各类废弃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从源头削减固体废物的产生。推进矿产资源深加工,加强尾矿、废石综合利用。建立废旧物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以东临溪镇、海阳镇、商山镇等重点区域为基础,进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布局,推进废弃物资和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提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水平。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限制一次性用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可降解塑料袋或重复利用的布袋或纸袋。创新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包装“减塑”。
加强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加强园区危废处置管理,对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贮存、处理进行全过程监控,提高危废转运频次,做到危险废物及时处理。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特别是加大对机动车维修保养单位危险废物日常监管,指导和督促机动车维修保养单位规范和完善危废贮存、处置等环节管理。针对分散的危险废物,建立区域内统一收集平台。落实垃圾收集车辆、危废、医废转运车辆“错时错峰”等措施,保障旅游交通的顺畅。严格对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建设工业固废中转中心,对工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集中收集贮存。
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协调区域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衔接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健全乡村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处理体系,村卫生室设置医疗废弃物收集点,由乡镇负责集中转运。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废物处置的能力,确保突发疫情、处置设施检修等期间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6.11促进绿色发展,协同推进减污降碳
6.11.1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制定实施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计划,全力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严把项目能耗准入关,严控高耗能产业新增项目。积极引进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推广应用低碳技术和设备,高度重视做好建筑节能。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水资源管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大力实施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快用水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提高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构建城镇高效用水系统,推动节水型示范单位建设,推广使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推广普及节水技术与节水器具。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强化农业节水增效。继续实施中小型灌区改造,加快推进合水水库等灌区改造工程,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以及取用水计量监控,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广节水工艺和技术;严控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效率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的水资源循环利用改造,推动园区实现中水回用及再生水循环利用。
推动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和“三废”资源化利用,发展以高新技术为主导并符合环保要求的骨干项目,积极探索“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构建以资源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为导向的生态生产体系。积极发展绿色公交,鼓励市民公交出行。大力推广绿色出行,积极布点城乡绿道,支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积极践行绿色出行“135行动”。向公众普及绿色低碳消费观念,鼓励绿色低碳消费行为,倡导无纸办公、使用节能环保文具等办公用品以及节能低碳家电、节水器具和高效照明产品,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生产使用。
6.11.2深化减污降碳协调增效工作
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加快发展绿色低碳能源。完善靖州县的天然气管网体系,推进工业园分布式综合能源站前期工作;科学、有序的发展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加快电能替代,支持“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电能替代。全面实施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B级以下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改造,建成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引导工业项目科学布局,新建项目原则上入园管理,推动现有工业项目集中进园。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促进用热企业向园区集聚应以电能、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为主,园区内新建项目单位产品能耗应达到本行业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强化“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发展,新建、扩建“两高”项目的单位产品能耗等须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动装备制造业、纺织工业、造纸工业等高耗能工业行业尽早实现碳排放峰值。鼓励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发展绿色低碳新型工业、商贸物流、电子商务、工艺纺织和互联网等低碳产业。
开展靖州县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摸底调查,编制靖州县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推动碳排放达峰路径研究开展,制定靖州县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完善碳减排工作机制。
6.12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助力乡村振兴
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
6.12.1实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加强对重点乡镇和大型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和水质检测。推动农村“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2021⁓2025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落实农村安全饮水管网改造。完善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机制。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村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保护区内推行农业种植化肥农药减施,保证缓冲带氮磷拦截效率。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改厕突出问题排查整改,稳步推进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实施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民生工程,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建立完善管护维护体系。
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提高农村污水的纳管率,进一步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及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谋划实施农村污水治理 PPP 项目(二期)工程及尾水回用项目,重点开展回岭、泮路污水处理 PPP 项目,统筹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和粪污一体化治理,建立农村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提升农村污水处理 PPP 项目的运维水平与监管力度。到 2025 年底,乡镇政府驻地、美丽乡村中心村、水源地重点地区及环境敏感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结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广泛发动村(居)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采取“积分换物”等方式,将“生态美超市”建设成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化”处理的中转平台;便民惠农、精准扶贫的服务平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常态化学习传播平台。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PPP 项目绩效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市场化运营管理水平,强制取缔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实施整治全流程监管。完善农村建筑垃圾的收集和转运体系。探索湿垃圾就地就近资源和处理处置和消纳。
持续建设美丽乡村。积极开展渠阳镇、甘棠镇、大堡子镇、坳上镇、新厂镇、平茶镇,太阳坪乡、三锹乡、文溪乡、寨牙乡、藕团乡的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整治提升村庄环境。
6.12.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全县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基本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持续实施化肥、农药“双减战略”。加强茶园、果园、蔬菜园等种植园“绿色防控”。扎实推进有机肥替代,大力推进秸秆制成有机肥还田,加强秸秆和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扩大测土配方应用,提高化肥利用率。加强氮磷污染防治,通过生态拦截工程,有效减少农业氮、磷污染。强化农膜准入管理, 大力推广普及标准地膜。推广地膜机械化回收技术。建立农药、化肥、农膜、兽药等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到 2025 年,全县规模养殖比重达到 8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 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 8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5%。
6.12.3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执法
将环境执法纳入农村综合执法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严厉打击采砂、占用河道和使用高毒农药等行为。
6.13实施生态环境监管工程,提升监管能力
6.13.1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控能力建设
完善重点大气污染源烟气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网络,建立靖州县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每年动态更新机制,督促重点排污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监测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将监测信息在环保部门的相关平台及时发布。
全面加强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SO2、NOx、烟粉尘、VOCs在线监测能力建立。配合怀化市市级大气污染源监控能力建设,依托已有网络设施,配合完善国家、省、市三级自动监控体系,提升大气污染源数据的收集处理、分析评估与应用能力,实现重点排污单位监测信息全县联网、自动预警。全面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审核,将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情况及其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水平,纳入企业环保信用评级。结合工业企业分布情况,制定并落实定期巡检和维护计划,保证自动监控设施上下连通、传输稳定、数据真实可靠。严厉打击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对监测机构运行维护不到位及篡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的,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依法严格处罚,追究责任。
6.13.2加强扬尘监管执法能力
提升扬尘污染监管水平。组织制定、完善和严格执行城市扬尘综合整治标准,实施网格化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量化考核办法,建立城市扬尘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完善问题发现、处置、反馈闭合机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综合应用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公布扬尘治理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的举报和监督。
6.13.3强化环境质量管理能力建设
持续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监管到位、运行高效”的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并配套购置气象六参数及VOCs在线监测设备(气相色谱-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对环境空气中的VOCs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
6.13.4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购置一套VOCs执法设备,含1台便携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及1台VOCs泄漏检测摄像仪(红外气体泄漏监测仪)。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落实正面清单制度。继续做好日常环境监察工作,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开展各类环境专项执法检查。根据污染源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对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切实加强全县的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第七章 保障措施
7.1 加强组织领导
由市委市政府、各部门构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统筹协调环境空气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修复等生态环境方面的重大问题。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建立“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把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目标和重点工程纳入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年度计划中。
7.2 完善责任考核
完善考核评估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制,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内容。强化对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依据并向社会及时公布。
7.3 强化资金保障
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加大对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环境基础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的投入力度。扩大其它资金筹资渠道,创新各类环保投融资方式,鼓励引导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
7.4 发动公众参与
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加大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力度,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实施绿色创建工程,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在公共机构推行绿色办公与绿色采购,广泛开展绿色消费、绿色出行行动。建立完善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引导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健康发展。
第八章 主要结论
靖州县是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维护渠江流域地区生态安全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独特无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其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承担着更多的责任和义务,然而目前靖州县在寻求发展突破的形势下,污染排放尤其是水污染物排放的总需求、土地资源的需求依然可能增加,生态和水环境保护压力较为突出。与此同时,靖州县现有的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与生态环境保护重任的需要之间还无法做到匹配,环保执法力量薄弱,基层监管机构缺失,少数单位对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认识不到位,已不能适应当前日益繁重的环保工作新形势。
实行精准治理,就要根据不同“病情”精准施策,该严则严,该帮则帮,该扶则扶,制定个性化方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要盯住不放,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治理到位;对一些需要达标改造的企业和涉及民生的环境问题,给予合理的过渡期、整改时间,帮助企业“调理康复”,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不能层层加码、层层提速;而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和改善民生的项目,可以减少监管频次。要规范执法监管行为,不增加企业负担,不干扰地方日常工作,保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附表
靖州县“十四五”期间县域生态环境问题诊断及质量改善提升重点工程
类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项目地点 |
项目建设单位 |
计划投资(万元) |
建设年限 |
(一)水资源保障及饮用水源保护 |
1 |
靖州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全县集镇和集中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巩固提升。 |
靖州县 |
水利局 |
3000 |
2021-2025 |
2 |
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整治 |
设置标志标牌及环境问题整治。 |
靖州县 |
生态环境局 |
2000 |
2021-2023 |
|
(二)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 |
3 |
湖南省沅水重要河段治理工程(渠水靖州县太阳坪河段治理工程) |
综合治理长度3.5km,河道整治清淤3.5km,新建护岸3.5km,清淤5.6万m3。 |
靖州县 |
水利局 |
1000 |
2021-2022 |
4 |
湖南省靖州县四乡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
综合治理长度27.28km,河道整治清淤27.28km,其中:新建护岸18.7km,加固堤防5.1km,清淤15.8万m3。 |
靖州县 |
水利局 |
4000 |
2021-2022 |
|
5 |
湖南省靖州县地灵溪(大木溪)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
综合治理长度14.47km,河道整治清淤13.25km,其中:新建护岸10.5km,加固堤防2.0km,清淤12.2万m3。 |
靖州县 |
水利局 |
3000 |
2022-2023 |
|
6 |
湖南省靖州县广坪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
综合治理长度20.94km,河道整治清淤19.27m,其中:新建护岸13.6km,加固堤防3.3km,清淤9.9万m3。 |
靖州县 |
水利局 |
4000 |
2023-2024 |
|
7 |
湖南省靖州县老鸦溪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
综合治理长度17.02km,河道整治清淤16.45km,其中:新建护岸10.5km,加固堤防3.1km,清淤12.2万m3。 |
靖州县 |
水利局 |
3500 |
2024-2025 |
|
8 |
靖州县异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人工湿地0.085平方公里,生态护岸21公里,污染淤泥清理48万方,生态隔离带0.056平方公里,河道垃圾清理0.12万吨,生态沟渠12.5公里。 |
靖州县 |
生态环境局 |
3000 |
2021-2022 |
|
9 |
靖州县后山溪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
后山溪4.5km河道进行综合治理。 |
靖州县 |
水利局 |
1000 |
2023-2024 |
|
10 |
靖州县贫困区域水利薄弱环节修复工程 |
渠道维修恢复43处,山塘除险加固维修26处,对拦河坝进行除险加固30处,对水库进行水毁维修处理8处,供水管网的恢复9处。 |
靖州县 |
水利局 |
1000 |
2022-2025 |
|
11 |
靖州县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
对全县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农村河道进行综合治理。 |
靖州县 |
水利局 |
500 |
2022-2025 |
|
12 |
靖州县城市防涝治理工程 |
对县城范围内城南片、城东片、城北片三个排涝区进行防涝治理,主要措施:新建堤防3段共8.35km,撇洪渠2条,泵站2座,涵闸2座。 |
靖州县 |
水利局 |
1000 |
2023-2025 |
|
13 |
渠水流域治理(包括黑臭水体治理) |
渠水靖州段、异溪河、后山溪、四乡河、长流溪、文昌溪、马鞍溪等水体进行生态修复、沿岸排污口及污染源治理、截污管网建设、底泥环保疏浚、生态护坡等 |
靖州县 |
生态环境局 |
5000 |
2021-2025 |
|
14 |
靖州县黑臭水体综合整治 |
龙王溪、长流溪进行生态修复、沿岸排污口及污染源治理、截污管网建设、底泥环保疏浚、生态护坡等。 |
县渠阳镇、甘棠镇 |
生态环境局 |
3000 |
2021-2024 |
|
(三)水环境安全保障 |
15 |
靖州县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 |
对广坪河、四乡河、大木溪、老鸦溪、地脚溪、横江桥溪、金滩溪共七条河流进行生态清洁小流域进行综合生态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4.83平方公里。建设内容包括生态自然修复区疏幼林封禁补植5743.04公顷;综合治理区栽植经果林416.27公顷,水土保持林617.13公顷,道路硬化14km,生产道路18.4公里,蓄水池13口,灌溉渠道32.8公里,溪河护岸7.8公里,山塘整修改造13座,修建污水渠道42.5公里,污水处理设施16组,修建无公害垃圾池21座,配套垃圾桶1099个,居民厕所改造2554户。 |
靖州县 |
水利局 |
32000 |
2021-2025 |
16 |
靖州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
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改造后总规模达到2.5万吨/天。对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生化池、紫外消毒池、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等构筑物以及配电、自控系统进行改造;同时新建细格栅及沉砂池、厌氧池、二沉池、污泥泵站、中间提升泵站、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及反冲洗系统、除臭系统等;配套截污干管 |
靖州县渠阳镇 |
住建局 |
15000 |
2020-2022 |
|
17 |
靖州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涉及坳上镇、大堡子镇、藕团乡等12个乡镇,采用“MBBR”工艺镇区(集镇)建设污水收集管道的12.21km;近期新建污水处理设施4处,污水处理总规模4000m³/d。 |
11个乡镇 |
住建局 |
15000 |
2021-2025 |
|
18 |
靖州县人工湿地建设项目 |
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人工湿地水体深度水生态修复、县工业园污水处理站排放废水人工湿地深度水生态修复,异溪河人工湿地。 |
县渠阳镇、甘棠镇 |
住建局 |
3000 |
2021-2025 |
|
(四)大气污染防治及废气治理 |
19 |
靖州县工业窑炉烟气治理升级改造工程 |
建材、耐火材料、活性炭等工业窑炉烟气脱硫除尘升级改造。 |
靖州县 |
生态环境局 |
1000 |
2021-2024 |
20 |
低碳交通建设工程 |
完善交通网络,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对公交车辆节能改造,增加公交线路,购置节能公交车,加强交通污染控制,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建设。 |
靖州县 |
交通局 |
1000 |
2021-2025 |
|
(五)土壤修复与安全利用 |
21 |
靖州县红友采石场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项目 |
污泥干化填埋、废水收集、废水处理扩容、植被恢复、截洪沟等 |
红友采石场 |
生态环境局 |
2000 |
2021-2024 |
22 |
靖州县金鸡岩采石场裸露矿区污染风险控项目 |
裸露矿区喷卯植被恢复、废渣处置、截洪沟等 |
靖州县 |
生态环境局 |
1000 |
2021-2024 |
|
(六)农村生态环境整治 |
23 |
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
实施农田面源污染、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村域生活污水与地表径流净化。 |
相关乡镇 |
农业农村局 |
5000 |
2021-2025 |
24 |
靖州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
畜实施规模养殖场设施改造,养殖专业户污水肥料化利用,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示范园,建设年产3万吨的有机肥料加工厂和无害化处理中心等五大工程。 |
相关乡镇 |
农业农村局 |
8000 |
2021-2022 |
|
25 |
靖州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
对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分散式和集中处理设施、人工湿地等建设。 |
相关乡镇 |
生态环境局 |
5000 |
2021-2025 |
|
26 |
农用地整治 |
规划期内计划通过农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等四个方面来进行农用地综合整治,以达到整合耕地资源的目的,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
靖州县 |
农业农村局 |
10000 |
2021-2025 |
|
(七)固体废物治理 |
27 |
靖州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500T\D项目 |
建设一条利用水泥窑高温日处理500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 |
靖州县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3000 |
2021-2023 |
28 |
靖州县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 |
我县所有的乡镇及村组、团寨,全部纳入环卫所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对乡镇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
各乡镇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5000 |
2021-2024 |
|
29 |
靖州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 |
在城郊选址修建建筑垃圾消纳场,占地150亩左右,平均深度40米,计划容纳5年的建筑垃圾消纳量 |
城郊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5000 |
2020-2024 |
|
30 |
靖州县工业集中区工业固废填埋场 |
靖州县甘太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固废填埋场。 |
甘棠镇 |
产业园区 |
3000 |
2022-2025 |
|
(八)生态安全及生物多样性保护 |
31 |
渠水江东区域生态环境修复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 |
1.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对渠江东岸护坡生态复绿、金鸡岩矿山修复、文昌溪生态湿地修复、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建设污水管网、提升泵站、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农业观光园、停车场及游步道等设施。2.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支撑配套工程:渠水东岸护坡,主干道提质,生态产品调查监测平台,生态产品电子交易平台。 |
靖州县 |
靖成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000 |
2022-2025 |
32 |
森林自然公园片区保护整治 |
规划在靖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排牙山国有林场)大山、湘山和索溪工区实施新造林,现有林改培,森林抚育2.7万亩,储备大批珍贵乡土阔叶树林和松杉大径材,有效提升森林公园景观 |
靖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排牙山国有林场)大山、湘山和索溪工区 |
林业局 |
3000 |
2021-2025 |
|
33 |
靖州五龙潭国家湿地公园综合生态修复 |
规划对五龙潭湿地公园实施人工造林和封育管理,优化流域森林质量,恢复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防护功能,构建沿江森林生态屏障。 |
五龙潭湿地公园 |
林业局 |
4000 |
2021-2025 |
|
34 |
生态脆弱敏感区水土保持飞山—苗乡侗寨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 |
针对飞山—苗乡侗寨风景名胜区,规划对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的范围界线进行勘界立碑,加强资源保护力度。 |
三合村 |
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1000 |
2021-2025 |
|
35 |
生态廊道建设 |
靖州县规划的生态廊道类型主要为道路生态廊道和水系生态廊道两种类型,计划在全县的G65高速路靖州段、枝柳铁路靖州段、G209国道、G356国道和县道两侧,以及渠江及其支流两岸、水库四周等区域重点实施造林绿化、封山育林、疏残林抚育改造和自然修复等 |
靖州县 |
林业局 |
5000 |
2021-2025 |
|
(九)治理能力现代化 |
36 |
靖州县环保应急及监测监察能力建设项目 |
环境监测设备、环境应急装备、执法取证设备。 |
靖州县 |
生态环境局 |
1000 |
2021-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