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12-28 14:57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
2023年,靖州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2023年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打擂台”工作方案》,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序有效落实。现将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全县环境状况
2023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环境突发事件,各项环境质量指标较好,具体为:
(一)水环境质量。2023年,我县地表水监测断面(流坪断面、桐油岭断面和连山桥头溪口断面)三个断面按GB3838-2002Ⅱ级标准评价,所有检测指标均达标,水质良好。饮用水源监测为县自来水厂取水口断面,采取每月采样,所有检测项目按GB3838-2002Ⅱ级标准评价,检测项目均达标,饮用水质达标率为100%,水环境质量良好,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市第5名。
(二)空气环境质量。1-11月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1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9.1%,较上年同期增加0.4%。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AQI)为2.56,较上年同期下降7%;PM2.5平均浓度为24微克每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4.2%;PM10平均浓度为40微克每立方米,与上年同期持平。空气质量全省排名第13名,全市排名第3名,较去年有所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良好,持续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城市标准。
(三)土壤及辐射环境质量。2023年,我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无大的土壤污染地块;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安全可控。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利用“三会一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扎实开展党的政治理论学习、党纪党规学习、警示性教育。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守红线底线,坚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今年以来共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11次,开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培训班1期。
(二)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坚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强化正面引导,认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传。截至目前,在各类新媒体、纸媒、公众号共上稿新闻信息81篇。统筹全县各职能单位开展2023年“六·五”世界环境日“绿色靖州,我在行动”主题宣传和“8·15”首个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积极倡导绿色出行,节约能源,减少污染,努力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清洁美丽靖州。
(三)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怀化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靖州县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城市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制定下发《靖州县2023年巩固国家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城市工作方案》《大气污染攻坚工作方案》和《靖州县2023年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工作要求,推动建筑工地施工、道路扬尘整治,秸秆、垃圾禁烧整治,交通移动源、非道路移动源整治,成品油整治,工业大气污染整治等工作落实。加强涉气工业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定期检查,建立巡查台账,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加强特护期巡查督查,组织开展文明祭祖、秸秆禁烧、禁燃禁放等专项整治行动,及时交办整改问题,确保特殊时期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
(四)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定期对县城饮用水水源地和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进行隐患排查和巡查,严厉打击破坏饮用水源地保护行为。扎实开展城市黑臭水体调查摸底,加强城区生活污水管网巡检力度,及时修复破损管道,避免污水直排,坚决防止发生水体返黑现象。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启动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工作,全面了解县域各入河排污口排污状况,为水环境管理提供依据。加强地表水断面、饮用水断面、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及时掌握、分析水质变化情况,确保水质持续保持在二类以上。
(五)开展土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能职责,构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将土壤污染工作纳入《靖州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和《靖州县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印发《靖州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突出监管重点,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一是按照《怀化市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完成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经排查我县无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治理项目。二是开展医疗单位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日常检查和汽修行业、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的隐患排查,制定危险废物及辐射安全的检查方案,按照计划,每周对相关企业进行检查,每月向市局提交检查情况。目前,我县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备案率达100%,医疗废物安全暂存、转移、处置率达100%。三是强化优先监管地块管理,对我县纳入优先监管的地块建立管理档案,严格按照土壤污染管理办法开展风险评估和调查工作,今年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对地块进行监测布点。四是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按照市级下达的农环整治任务,完成了横江桥爱国村和甘棠镇平原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五是严格落实“一住两公”用地管理,及时更新安全地块利用清单,涉及我县4个地块,已完成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编制,并通过评审上传至地块管理平台。六是精准完成新污染物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建立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企业清单,及时完成数据审核与汇总上报。七是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调查,完成靖州县华盛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靖州县金鸡岩裸露矿区及废渣和春阳煤矸石开采加工矿区遗留问题治理进行了污染风险管控项目效果评估。
(六)全面完成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2023年我县“夏季攻势”任务共7.5个。制定下发了《2023年靖州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单位、责任人。开展专题调度4次,对任务推进较慢的矿山修复治理分别下发了交办单和催办函。目前,我县“夏季攻势”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七)严把项目审批和排污许可关口。截至目前完成了6个项目的环评审批、22家企业的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和4家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资料审核工作。根据省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要求,制定《靖州县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时间节点、任务要求,抓实推动“三线一单”成果动态更新工作落实。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制度,形成6条线索清单并完成案件办理。完成我县17家重点管理企业、24家简化管理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延证工作。完成推进全县55家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查工作。
(八)扎实开展污染源监测工作。按年初计划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季度对国控重点污染源靖州县垃圾处理厂、湖南合源水务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靖州县分公司、靖州台泥水泥有限公司、靖州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开展执法检测。对重点管控企业靖州县华容活性炭有限责任公司每月开展检测,从目前的检测结果来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按要求定期对潩溪河、后山溪开展黑臭水体检测,其中潩溪河设置检测点位12个、后山溪设置检测点位8个,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
(九)协调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加强突出环境问题督察督办力度,共下达交办单13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023年应完成整改销号4个,已完成整改销号4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废弃矿山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2023年应完成整改销号1个,已完成整改销号。2022年《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销号。省人大执法检查反馈个性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销号。整改销号完成率100%。
(十)严格监管执法,确保环境安全。一是及时处理涉环信访投诉。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和来访等反映的环境污染投诉(转办)案件26余件,其中涉水投诉8件,涉气投诉15件,涉声投诉2件,均已处理回复,办结率100%,及时有效化解环境矛盾问题。二是严查严办环境违法案件。截至目前,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起,其中移送公安3起,公安行政拘留3人,查封扣押2起,一般行政处罚9起,共计处罚款25.1余万元,严厉打击了一些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三是积极开展专项行动。配合市局开展交叉执法专项检查3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检查企业30余家,发现环境隐患5个并完成整改。联合县商科工信局、县城管局对全县80余家再生资源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认真摸排、消除再生资源行业环境风险隐患。与县卫健局联合开展医疗机构专项环境污染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扎实开展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共出动执法人数90余人次,检查企业120余家,发现上报隐患问题50个。四是强化移动执法效率。严格按照省、市要求严格落实环境现场执法及双随机日常执法,利用移动终端和先进技术对企业进行常态化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次,检查企业210余家次,上传执法记录230余条。
(十一)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协调全县各部门严格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认真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准备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虽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工作,但一些制约环保工作开展的问题和环境质量不确定因素仍然存在。
(一)环境空气质量不稳定。虽然我县空气质量较去年有所改善,但从数据对比分析,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PM2.5和PM10平均浓度均比2022年同期有所升高。在建建筑工地施工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秸秆禁烧屡禁不止、重点涉气排污企业未按要求运行环保设施、道路扬尘等问题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
(二)部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标准不高。西楼驿等多家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到期后矿山生态修复、复垦工作,因矿山企业主环保保护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存在生态修复、复垦标准不高等环境风险隐患。
(三)环保队伍建设有待提升。分局目前在编人员少,人员结构老化,面临退休人员较多,且垂改上收后,分局只设置了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生态环境监测站编制,办公室、环保督察、行政审批、污染防治等股室没有编制,人员都是由执法大队和监测站人员兼任,混编混岗现象比较突出。一定程度制约了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队伍发展,难以适应和应对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任务、新要求。
(四)大环保意识有待提高。近年来,我县虽然进行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成立了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员单位,设立了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制度,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但各部门之间职责不明、相互推诿的现象时有发生,行业部门“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还不够到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群众参与度不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还有待加强,人人参与保护环境的大环保格局还没有形成。
四、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盯紧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目标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建设现代化新靖州提供良好生态保障。一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认真分析研判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不稳定因素,有针对性的做好应对工作,认真开展污染源排查管控,确保空气环境质量稳中有进,持续保持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城市标准,水质持续保持或优于二类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辐射环境质量安全可控。二是严把环评审批关口,助推绿色发展。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加大企业帮扶力度,认真指导企业做好环评审批、登记备案和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查工作。三是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认真协调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整改销号工作落实,确保问题按时限、按要求完成整改销号。加强问题整改“回头看”督查检查,坚决杜绝整改标准不高、虚假整改等问题发生。四是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执法业务培训,选优配强环境监测和执法队伍,加大水站建设和执法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进一步增强应急监测和非现场执法能力提升。五是认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切实提升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群众环境保护参与度,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五是扎实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项目建设,继续争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