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指标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1-07-27 16:30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指标落实情况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围绕《“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指标任务,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规划主要指标任务落地落实,截至2020年底完成了规划主要指标。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水环境质量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规划目标:到2020年,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水质达标率≥95%

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15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断面达标率为100%达到规划目标。其中2个水源地水质达到Ⅰ类标准,13个水源地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2020年,全市41个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率为100%,完成95%的规划目标任务。其中Ⅰ类断面3个,Ⅱ类断面38个,Ⅰ~Ⅱ类水质断面共41个。

2、空气环境质量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规划目标:到2020年,市区及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市区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2.5%

完成情况:

2020年,我市成功创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城区及各县市区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怀化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1%,较201578.6%提升19.5个百分点,较2020年规划目标85%提升13.1个百分点。全市其他12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在96.4%-100%之间,均完成2020年优良天数比例达85%以上的规划目标。

市区PM2.5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较201552微克/立方米降低44.2%,完成了2020年降低22.5%的规划目标。

3、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规划目标:到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与2015年相比,削减比例分别不少于10.5%10.1%9%12%

完成情况:

202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5430吨,较2015年基数64863吨削减9433吨,削减率为14.54%,完成了削减10.5%的规划目标。2020年氨氮排放量6617吨,较20157657吨削减1040吨,削减率为13.58%,完成了削减10.1%的规划目标。二氧化硫排放量32957吨,较201543774吨削减10817吨,削减率为24.7%,完成了削减9%的规划目标。氮氧化物排放量17133吨,较201522357吨削减5224吨,削减率为23.4%,完成了削减12%的规划目标。

4、其他指导性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全市森林覆盖率为71%,居全省第一。通过开展VOCs和排污许可的专项执法,助推VOCs专项整治,推进工业企业和加油站VOCs综合整治工作,完成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消减10%的规划目标。加强了对全市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了全方位、全覆盖。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持证排污。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和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均为100%市本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100%。完成受污染耕地治理目标任务15.98万亩,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十三五”期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面完成。通道县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新晃县、鹤城区、芷江县、靖州县、洪江市获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