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补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拟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18 16:13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补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靖州县渠阳镇教育路22号   邮编:418400

 联系电话:0745-8222786

项目名称

湖南补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靖州县环城南路二凉亭

建设单位

湖南补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润之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在原址对锅炉进行改扩建,厂区生产产品、规模及生产工艺均不变,总投资30万元。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拟淘汰现有2t/h生物质锅炉、除尘设施以及软水制备系统,在原址新建2.5t/h生物质锅炉,并配套新建相关环保设施(布袋除尘)、辅助设施(反渗透软水制备系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仅为生物质锅炉改造,现有工程均不发生变化,亦不新增劳动定员。项目废水仅为生物质锅炉产生的排污水以及软化处理废水,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60m3/d)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湖南省靖州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SO2、NOX、颗粒物等生物质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后通过配套的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1根30m排气筒排放。      

项目运营期生物质锅炉烟气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燃煤锅炉要求以及表4燃煤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厂界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及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实施噪声污染防治。

营运期厂界东、南、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厂界西侧(临209国道)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除尘器收集的烟尘、废布袋、炉渣以及废树脂材料。炉渣和除尘器收集的烟尘由公司其他部门定期回收作为药材生产基地肥料使用,将其资源化利用。废树脂和废布袋由设备检修厂家回收,不进行暂存。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