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靖州县新厂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9-15 09:28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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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靖州县新厂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靖州县新厂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靖州县新厂镇新厂村地理坐标东经108.4668,北纬26.3594。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占地面积1976.17平方米,设计日处理生活废水能力600/日(其中近期400/日),配套管网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辅助用房、污水预处理池、一体化处理设施、污水管网收集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可行,我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施工废水采取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扬尘采取围挡遮拦并定期洒水,噪声采用合理布局设施摆放位置、选用低噪音设施、控制作业时间等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弃土用于平整土地,多余部分送指定地点处置,不得倾倒在四乡河岸。

(二)营运期环保措施:1、废水处理措施: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A2O+MBBR处理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四乡河。2、废气处理措施:污水臭气在封闭式一体化设备中采用活性炭吸附。3、噪声处理措施:合理布局设施摆放位置,采用减震、绿化等措施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弃物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机构处置;污泥暂存池污泥定期送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置;格栅渣、生活垃圾收集至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用的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改变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需报我局重新审批。

六、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执法部门对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实施环境监督管理。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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