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民政局2021年全年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09 11:36 信息来源:靖州县民政局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
靖民组报〔2021〕5号签发人:储永和
★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
关于2021年全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靖州县委:
2021年,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市民政局的支持帮助下,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推动了全县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民政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落实省绩效考核评估指标
1.狮子山陵园建设情况。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的重点建设项目狮子山陵园位于渠阳镇高桥村晏团组,占地276.6亩,建设总投资1.07亿元,建设标准属国家二级殡仪馆。该项目建设于2014年底筹备启动,截至目前,项目一期工程已经完成,正在申报竣工验收,二期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预计12月底前实现竣工验收。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草案)、暂行办法(草案)、宣传动员等已通过政府常务会,正在准备上县委常委会会议通过。
2.城乡低保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情况。根据湘民发〔2021〕4号和怀民发〔2021〕2号文件指示精神,我局联合县财政下发了《关于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靖民〔2021〕4号),从2021年1月1日起,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4200元/年提高至4440元/年(省指导标准为4300元/年)。农村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已提高至259.35元(省指导标准为月人均不低于229元);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已提高至550元/月(要求为不低于550元/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378.5元/月(要求为不低于374元/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残疾人“两项补贴”,从65元/月增加至70元/月。
3.养老床位建设情况。截至目前,我县已有养老床位1520张(未包含今年新增床位125张),达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8张。
4.藕团分院建设情况。目前,前期筹备工作正有序开展,8月开工建设,12月底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二)足额发放各项社会救助资金。
农村低保全年累计发放61008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1583.034万元;城市低保累计发放人次49338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1865.14万元;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发放6041人次,累计发放金额338.63万元(其中农村分散供养对象发放4453人次,累计发放230.7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方面:1-12月发放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26939人次,金额188.755万元;重度护理补贴37810人次,金额264.998万元;临时救助方面:截至12月,累计为2874人次发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金157.82万元。
(三)稳步推进社会事务工作。
一是养老服务进一步完善。2021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对象142人,发放基本养老服务3.4080万元,覆盖率为100%。二是孤儿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截至12月,为全县11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3.585万元;对认定的4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累计发放生活补贴34.609万元。三是开展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试点。制定出台了《靖州县全面开展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承接该项目的社会组织负责具体实施,突出服务保障功能,对城乡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由传统单一的物质救助转变为物质救助与日常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清洁打扫等非物质、个性化的供养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四是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1-11月,已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返乡400余人次,收留医治流浪精神病患者17人次。
(四)用心用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科学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理机制。局党组密切关注疫情走势,制定了《靖州县民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督促指导所属各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辨别能力。二是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管控。对敬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实行全封闭管控,严格规范人员出入管理。三是积极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全局统计上报应接人数75人(含退休人员),目前已接种73人,2人因身体原因不能接种(已开具相关证明上报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四是积极落实好疫情防控包保责任。局里共抽调2人到社区、接种点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并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对国际商贸城片区进行常态化摸排。
(五)积极落实养老服务真抓实干工作
今年,我局将落实养老服务真抓实干与推进乡村振兴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设施方面,靖州县福利院藕团分院建设已基本完成,老年养护中心公建民营模式将马上运营,新增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点61个 ;在服务方面,着眼于养老服务水平提升,探索建立了以“服务人员专业化、服务对象精准化、服务手段多元化”为核心的“三化”养老服务模式。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养老服务真抓实干工作排名全市第二。
(六)稳步加快实施精准救助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履行“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行业扶贫职责,啃下了“脱贫攻坚”硬骨头。今年初,省里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根据文件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靖州县社会救助对象认定“评议为主、核算为辅”向“核算为主、评议为辅”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提升精准化救助水平。下一步,我局将对试行方案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并将核算范围覆盖到所有社会救助对象和所有社会救助措施,确保救助政策精准落实。
(七)发挥民政职能,助力乡村振兴。
自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文件后,局党组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对方案中涉及到民政的工作任务进行了梳理,并分解到各股室,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形成责任体系。各股室针对相关的工作任务,拿出了具体的行动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审定后形成了《靖州县民政局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6”文件的实施意见》,下发到各乡镇指导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让乡村振兴工作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同时,为指导好各乡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局党组还制定了指导乡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联系表,安排业务骨干分乡镇开展指导。
(八)社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乡镇社会工作站的建设初见成效。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人手少事情多的题,在协助乡镇民政助理员开展民政工作的同时,社工站还积极配合县民政局从“益起抗疫”、为弱势群体办实事、为留守儿童献关爱,为残疾群众装假肢四个方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靖州县乡镇社工站始终以“发展社会工作、服务困境人群、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秉持“助人自助、公益和谐”的工作理念,针对服务人群展示社工风采,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和谐。
(九)持续强化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一是发起了2021年“99公益日”“点燃受灾群众新希望”公益活动捐款,共筹集募捐资金300262元,主要用于救助、受灾儿童、老人及妇女。二是利用“中华慈善日”积极开展《慈善法》宣传活动,激发了社会各界了解慈善、参与慈善,积极行善的良好氛围。三是积极做好“扬州慈善励志班”学生的选送工作。在全县范围内通过调查走访,学生本人申请,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初中毕业生4名,纳入到慈善励志班,解决了中途餐饮费,并护送到扬州旅游商贸学校、江苏生活高级技工学校、江苏汽车技师学院免费学习,为贫困家庭解决了后顾之忧,真正做到了精准扶贫。四是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①春节期间,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献爱心”春节慰问活动,慰问四所乡镇敬老院老人,慰问物资及现金伍万余元。②联合爱心企业开展一对一帮扶,县烟草公司捐赠10万元,梧州泽和高分子材料公司捐赠21.68万元,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捐赠30.5万元,为渠阳镇、大堡子镇、文溪乡等乡镇乡村振兴送去了资金帮扶。
(十)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工作
1.致力落实“三个清单”。我县出台了由八个部门联合发文的《关于落实湖南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减负工作事项清单(试行)的若干意见》(靖民〔2021〕18号),并下发到各个乡镇、村(社区),召开了不同层级的会议:一是民政局先对各乡镇民政助理员进行了培训;二是县里召开了部门分管领导和乡镇分管领导参加的培训会议;三是各乡镇召集村(社区)书记主任进行培训。各乡镇、村、社区对“三个清单”进行公示宣传。对各部门各乡镇下沉到村(社区)的工作事项比对“三个清单”进行了清理,未发现有擅自向村(社区)安排工作任务和减负清单外的事项。我局积极督促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有力指导全县各村(居)严格落实三个清单要求,并认真建好台账,确保在平安建设、乡村振兴考评工作中取得好成绩。
2.积极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关于审慎稳妥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已正式行文发至相关单位。针对摸排出的“洋”地名“千鸿雅典小区”,制定了具体的整治方案,已于7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3.重视“一约四会”和自治章程。充分发挥“一约四会”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中的积极作用,助推乡村振兴,提高群众满意度,村(社区)要针对村(居)里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完善和规范,特制订方案。指导全县124个行政村开展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司法备案,并结合怀化市第三届优秀村规民约评选契机,进一步优化、简化村规民约,使村规民约便于村民理解记住。要求各村(社区)根据村(社区)情况制定或完善自治章程。大堡子镇岩寨村村规民约在全市评选中荣获二等奖。
二、2022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推进真抓实干工作。我局将继续打造养老服务特色亮点工作,在推行社会力量参与关爱服务特困供养对象的同时,选择条件较好,小区较成熟的飞山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将65周岁以上失能和半失能低保等老年人群纳入服务范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积极构建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社会组织为实体、社会各界与义工队伍广泛参与”的社区居家养老新模式。继续推进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争取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初步建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城乡统筹协调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2.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加强狮子山陵园建设项目的精细化管理,确保合同范围内合同价格不超出中标金额。对分项工程严格加以控制管理,审计单位进行全程跟踪审计。抓紧时间完成二期工程建设和验收,积极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争取项目缺口资金。争取在明年2月底前做好运营前的各项相关准备工作。陵园运营后,我们将坚持“大力推行集中治丧,革除丧葬陋习,减轻群众负担,倡导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的方针,切实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动员工作,实现文明治丧,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3.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继续加强低保对象精准认定和动态数据信息监测力度。为实时掌握新增和已享受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保障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施救精准及时,下一步将增加社会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频次,加强对低收入口的动态监测。建立好城市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基础信息台账,进一步强化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规范核查流程,加大精准认定力度,实现精准差异化救助,防范返贫,助力乡村振兴。
4.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县福利院老年养护楼运营管理社会化、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促进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行业的主体,促进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健康发展。
5.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指导各村(社区)进一步完善“一约四会”,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大对村(社区)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指导各村(社区)健全民主决策程序,强化服务功能,推进信息公开,强化权力监督,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
6.进一步加强社会事务规范管理。健全未成年人、困境老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完善服务和权益保障机制。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护和送返工作,全面提升救助管理水平。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引导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发展,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积极培育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者队伍。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
2021年12月9日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 2021年12月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