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民政局2020年全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2-04 14:44 信息来源:靖州县民政局


    2020年以来,靖州县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抓关键、求突破、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开启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局面,现将2020年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民政工作完成情况

(一)率先完成2020年重点民生实事目标任务。根据怀民发〔2020〕5号文件精神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55次),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19年的3960元/年提高至4200元/年(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验收标准为不低于4000元/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标准由2019年的5160元/年提高至6000元/年。农村低保人均救助水平由2019年的243元/人/月提高至254元/人/月(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验收标准为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218元/月),农村特困供养救助水平提高至500元/人/月,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和困难生活补贴标准由2019年的60元/人/月提高至65元/人/月(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验收标准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不低于每人每月65元)。

(二)足额发放各项社会救助资金。1.城市低保金。截至2020年9月,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346.643万元,价格补贴182.7155万元;‚农村低保金。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1056.2456万元(其中兜底保障一类对象310.771万元),价格补贴136.5568万元;ƒ特困人员供养金。累计发放城乡特困供养金322.411万元(其中农村分散供养对象216.623万元),价格补贴15.278万元。④临时救助资金。累计发放急难型救助55人次,7.41万元;临时救助3000户次,238.983万。

(三)扎实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扎实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下发《靖州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行动方案》(靖民〔2020〕12号),通过配合扶贫部门开展的“三率”和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截至11月,我县农村低保2603户5007人(其中兜底保障一类对象504户1035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对象399人。农村低保1-10月新增了593户,1506人。

(四)用心用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发明电〔2020〕9号文件和《湘肺炎机制发〔2020〕31号》文件精神,为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兜底一类对象、“一老一小”特殊群体以及居家隔离低保对象、集中隔离安置点困难群众、外出务工滞留人员、流浪乞讨对象分别发放救助金、临时价格补贴、预防中药、口罩和米、油等基本生活物资;对1408名“一老一小”对象进行身体检查、发放29568包中药预防方剂、监测预防药物服用后的身体状况,同时建立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健康管理档案》,全方位立体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渡“疫”。

(五)稳步推进社会事务工作。1.为贯彻落实湘民办函〔2018〕18号文件的精神,2020年1-10月共为全县13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2.35万元;2.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精神,对全县4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1-10月生活补贴22.7655万元;3.1-10月份为全县重度和生活困难残疾人50436人次,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29.218万元;4.截至10月已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返乡700余人次,收留医治流浪精神病患者26人次。

(六)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工作

1.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及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对照《关于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法制审核的指导意见》要求,对所辖村(社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修)定情况和备案审核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建立了工作台账。目前全县138个村(社区)已全面完成;2.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工作。截至目前,全县138个村(社区),已完成村(社区)“一肩挑”工作的有134个,占比97.1%;3.积极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和农村幸福社区创建工作。乐安桥社区达到城市和谐社区创建标准,获得了市民政局的奖扶资金一万元;4.完成“一门式”工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调查摸底。目前,全县所有行政村全部建成党务、村务、政务、商务、公共文化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并会同组织部门对各乡镇村(社区)规范挂牌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督促各乡镇在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设置民政服务标识;5.开展社区治理创新工作。为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我局会同组织部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深入调研,结合实际,拟定了《靖州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

(七)有序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1.规范地名管理。目前新规划开发区域还有13条道路和5条背街小巷尚未命名。我局对照《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西城北片区设计--设计总共平面图》和《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渠阳镇城区路街巷名称的公告》(靖政函〔2004〕21号),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询问,查询资料等方式了解了这几条干道和背街小巷沿途的古地名、沿途经过的村庄社区,征求了附近村(社区)干部和老年人意见,拜访了个别专家,已拟新的地名供领导和专家团的参考论证;2.注重平安边界创建。认真开展了和谐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今年没有发生因界线及其标志物认定纠纷或变更界线引发的案(事)件。8月,由会同县民政局牵头,两县联合对会靖85.95公里边界线及县级界桩进行了检查,一切正常。

(八)持续强化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1.疫情期,积极开展慈善募捐。2020年2月1日,在靖州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靖州县慈善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专项募捐的倡议书》,2月2日开始接收捐赠,共接收20批次捐赠,捐赠物资价值607150元,现金50510元;2.创新慈善助学方式,有效帮助贫困学子圆梦。①积极实施救助。为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考取本科的2020级大学新生,共计77人,发放资金38.5万元。对我县144名农村建档立卡户兜底户子女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发放资金14.4万元。②积极做好“扬州慈善励志班”学生的选送工作。在全县范围内通过调查走访,学生本人申请,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初中毕业生3名,纳入到慈善励志班,解决了中途餐饮费,并护送到扬州旅游商贸学校、江苏生活高级技工学校、江苏汽车技师学院免费学习,为贫困家庭解决了后顾之忧,真正做到了精准扶贫;3.充分整合慈善资源,多种形式帮扶困难群众。①春节期间,联合爱心企业慰问困难群众共计20万元。②联合爱心企业开展一对一帮扶,县烟草公司捐赠8万元,梧州泽和高分子材料公司捐赠12.24万元,为渠阳镇、大堡子镇、文溪乡等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老人送去了资金帮扶。③疫情期 “飞山社区慈善超市”“土桥社区慈善超市”为全县的低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众发放了救助物质。④继续联合县扶贫办发起了“扶贫助残、爱心助学”众筹项目捐赠,预计募集资金100万元,对重病重残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寒门学子进行帮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九)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县狮子山陵园建设项目,共征地18.42公顷(合276.6亩),修建集殡仪、殡葬一体化的现代化花园景点式百年陵园,项目建设自2014年底筹备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县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项目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目前工程建设已完成“三通一平”箱涵和边坡支护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已经完成悼念厅、综合服务楼、公厕、配电房等工程封顶以及完成火化间基础建设,二期工程建设正在进行财评和招投标。

二、工作亮点:先行先试,推行照料护理试点改革

(一)改革创新,强化养老服务能力。根据湘民发〔2017〕10号文件精神,结合靖州实际,制定出台了《靖州县全面开展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承接该项目的社会组织负责具体实施,突出服务保障功能,对城乡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由传统单一的物质救助转变为物质救助与日常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清洁打扫等非物质、个性化的供养服务相结合。

(二)优化管理,提供全面服务供给。一是服务人员专业化。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队伍由靖州县乐善社会服务中心总站的专职社工为主构成,制定了《特困人员上门服务流程及标准》,实现规范化照料服务,彻底解决了过去照料护理工作人员不专业问题。同时,各乡镇驻站社工、乡镇民政助理等具有一定民政工作业务基础的人员协调配合,专业化服务队伍初步建立。二是服务对象精准化。结合我县“四支队伍集村部、干群同心攻脱贫”行动,依托对象数据库,加强了基本信息的实时监测、对比、归纳分析和动态管理,精准认定救助对象。通过配合扶贫部门开展的“三率”和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新增农村分散供养特困对象32人;与残联、医保部门进行初步数据比对,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新增重病重残对象305人。三是服务手段多元化。由政府购买服务承接机构—靖州县乐善社会服务中心购买特困人员住院期间照料护理险,突破了民政部门“购买住院医疗期间照料护理保险后,不再发放照料护理资金”的政策瓶颈,实现了特困人员平时有人照料,生病有保险赔付的良好机制。

(三)端口前移,实现远程实时调度。投资37万余元,在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大厅设置了照料护理实时调度平台,对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进行实时语音图像传输、服务全过程录像存档,实现照料护理工作全过程监管、指挥、调度和干预,提升突发状况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指导社会组织严格按《特困人员上门服务流程及规范》开展工作,做到服务全过程透明公开,接受购买服务委托方和社会大众的监督,解决了过去照料工作存在的监管盲点。同时,将全县各养老机构、流浪乞讨临时安置点的监控画面一并整合进调度平台,初步建立起民政业务综合指挥调度平台。

三、2021年及“十四五”工作思路

(一)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原则。统筹完善城乡社会救助管理体系,强化社会救助政策之间,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之间的衔接,促进社会救助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操作。

1.持续兜底保障,巩固脱贫成效。统筹各类保障措施,为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确保应助尽助。对非贫困低保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开展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将其中存在致贫风险隐患的作为边缘户纳入监测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对象适当上浮低保补差标准,防止低保对象滑入贫困人口。

2.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规范核查流程,优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工作。加强低保与就业救助、扶贫开发等政策的衔接,鼓励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对象依靠自身努力脱贫增收。

3.健全特困救助供养制度,切实维护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推动完善城乡统筹、政策衔接、运行规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按照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科学制定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健全服务规范,优先集中供养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到“十四五”末全县所有特困人员供养机构都能提供医养服务。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全面落实。

4.全面高效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细化、实化政策措施。明确救助对象范围,科学制定救助标准,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完善临时救助方式。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规定,增强救助时效性,实现应救尽救、托底救助。全面推开“救急难”工作,建立健全主动发现、部门协同、信息共享、慈善衔接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统筹救助资源。

(二)大力发展养老服务

大力推动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实行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评估和信用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相关评估工作。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根据国办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以福利院老年养护楼为试点推行我县养老机构运营管理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促进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行业的主体,规范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促进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加快区域性敬老院和照料护理区建设,完成对甘棠镇敬老院、坳上镇敬老院的设施条件、设备配置和安全管理的改造提升任务;选择人口集中、地址适宜的藕团乡,建成1所农村区域性敬老院。推动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制定《关于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在全县城区所有社区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逐步形成覆盖县、乡镇和社区的居家养老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居家养老服信息系统,建立60岁以上老年人信息数据库,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动养老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全面完成老年养护楼项目建设。

(三)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增强社区服务功能,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加强农村社区居委会基础设施建设。对全县18个村(社区)新建服务平台及配套设施。加强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发展;不断优化城乡社区服务队伍,丰富开展社区居民活动,增强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建立健全社区议事协商机制,逐步实现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管理效率和协调水平;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民主决策程序,保障村(居)民的选举权,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优化组织设置,强化服务功能,推进信息公开,强化权力监督,创新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更趋完善

1.抓好特殊群体关爱保护工作。健全未成年人、困境老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构,落实孤儿保障、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及困境儿童的关爱保障等政策文件,完善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发现、报告、跟踪、关爱等机制,全方位保障权益;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按照要求逐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用2年时间建设,新建1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1所流浪乞讨救助站,为孤儿、弃婴成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完善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科学有效甄别,开展亲情服务,做好救助人员的救护和送返工作,全面提升救助管理水平。在全县所有乡镇、村新建儿童之家,推动形成以县福利机构为骨干,以乡镇、村为依托,以村儿童福利主任、儿童福利督导员为工作力量的基层儿童福利工作体系。

2.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投身到全面建成小康的实践中来,健全监管机制,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不断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积极培育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者队伍。

3.规范区划地名界线管理。按照国家城镇设置标准,为农村城镇化建设提供服务。全面完成界线联检任务,妥善化解边界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地名管理工作,做好各项地名标志设置和维护工作,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建立地名标志设置信息化平台,为社会提供更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

4、提质升级基本社会服务。深化殡葬事业改革。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加快殡仪馆、县级公益性骨灰存放楼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

(五)重大工程

1.投资400万元,建设甘棠镇敬老院,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新建一栋老人住宅楼,床位100张。

2.投资400万元,建设坳上镇敬老院,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新建一栋老人住宅楼,床位100张。

3.投资1300万元,建设藕团乡敬老院,建筑面积5300㎡,新增床位200张。

4.投资450万元,建设流浪乞讨救助站,建三层楼房,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40张床位。

5.投资325万元,建设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占地面积320平方米,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40张床位。

6.投资10700万元,建设靖州县狮子山陵园,占地总面积32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2768平方米,属续建项目。

7.投资480万元,建设骨灰存放楼,建设面积3000平方米。

8.投资80万元,建设靖州县飞山、土桥社区慈善超市,两个社区各建设80平方米慈善超市。

(六)保障措施

1.抢抓发展机遇,主动融入全局。随着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入,民政工作随时都会遇到新的发展机遇,要把握好用好机遇,加快民政事业发展。一是要准确把握民政工作发展趋势,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形成“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格局。二是要推动民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民政事业快速发展。三是要推动民政工作融入民生保障的大局,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为扩大公共服务创造条件。

2.继续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民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只有坚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才能推动民政工作取得新的发展。一是创新思维。始终坚持以创新的思维解决民政工作的深层次矛盾,做到以思想解放为先导,用思想的解放推进思路的转变,破解发展难题。二是要大胆实践。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敢于实践,积极应对现实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三是要完善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低保分类救助、临时困难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等救助制度,加强各类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套衔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益。

 3.坚持求真务实,狠抓工作落实。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狠抓工作落实。一是要转变工作作风,要经常深入基层,有针对性地指导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把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要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听实话、摸实情、办实事,为群众办好事。三是注重抓薄弱问题的解决,分析原因拿出对策,逐步加以解决,不断开创民政工作的新局面。

 4.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继续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首位,从制度建设入手,继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积极推行依法行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敢于担当,推进工作,努力实现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