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03 09:51 信息来源:靖州县财政局

2025年靖州县民政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县民政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研究制订相关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定全县社会救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工作;负责全县农村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4.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办规定权限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与邻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及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5.负责本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内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等事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6.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7.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协调跨省、市及周边县(市、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接送工作;负责协调流浪到本县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的救治工作。

8.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加强老年健康、养老服务、养老保险、养老产业等方面统筹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9.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执行省、市福利设施的标准;承担县级福利机构的认定审批及养老机构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申报,对全县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负责指导县福利院的建设和管理。

13.贯彻执行慈善事业政策法规,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福利彩票销售规划,组织指导和规范管理全县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负责本级福彩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

14.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的有关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革命老区发展。承办革命老区的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宣传教育及老区开发项目的考察论证、评估审核、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16.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职责范围内对民政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规定的职能职责,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与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共同做好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检查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行政编制数为9人,现实际人数为9人。事业编制17人,现实际人数为17人。其中:在职人员副处级3人,正科级5人,副科级1人。现有退休人员28人。本单位设办公室(法制股、内部审计股)、社会事务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社会救助股、区划地名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老龄工作股),下设靖州县福利院(县中心敬老院)1个二级机构。

(三)预算单位构成

2025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680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00.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65.1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补助资金如特困供养、儿童福利等项目资金预算金额。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6800.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50.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2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65.1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补助资金如特困供养、儿童福利等项目资金预算金额。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800.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50.38万元,占99.26%,卫生健康支出19.45万元,占0.29%,住房保障支出30.28万元,占0.4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数420.6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设备购置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2.2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网络运行维护经费及财政投资评审费用等方面。

(二)项目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数6379.4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工资福利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40.92万元,主要是各项民政管理业务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及社工站项目服务费等费用;按项目管理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33.1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费17.1万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支出10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286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069万元,高龄补贴250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436万元,临时救助支出230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50万元,城乡特困供养支出850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济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5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应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7万元,比2024年预算有所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比上年度减少1人,相关运行经费略有减少。

(二)“三公”经费: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和上年预算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开支要求,严格规定“三公”经费标准,减少公务接待费用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为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80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67万元,单位项目支出6379.44万元,具体见门户网预决算公开栏,预算绩效评价模块的报表。

六、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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