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26 09:25 信息来源:靖州县财政局

2022年度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社会组织党建的指导管理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相关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五)负责本县地名管理工作;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等事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牵头负责全县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督促和指导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民政局是一个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在职人员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数为14人,本单位内设办公室、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基政社区和区划地名股等。

(二)决算单位构成。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5615.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1.03万元,增减少8.9%,主要原因是:一是因为财政相关制度改革,拨付至乡镇的临时救助资金及福彩公益金等均由财政直拨;二是城乡低保等对象减少,减少相应的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615.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15.2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61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5.2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15.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1.03万元,减少8.9%,主要原因是:一是因为财政相关制度改革,拨付至乡镇的临时救助资金及福彩公益金等均由财政直拨;二是城乡低保等对象减少,减少相应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33.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7.43万元,减少1.9%,主要原因是:一是因为财政相关制度改革,拨付至乡镇的临时救助资金及福彩公益金等均由财政直拨;二是城乡低保等对象减少,减少相应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33.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2.48万元,占99%;卫生健康支出23.86万元,占0.4%;其他支出37.07万元,占0.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54.3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53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91.31万元,支出决算为46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工站服务购买费用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2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退休人员死亡,据实拨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23万元,决算数大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补助标准提标;二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数增多。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272万元,支出决算为35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人数增多;二是增加了对相关社会福利养老机构、设施的投入。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18万元,决算数大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相关费用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类)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286万元,支出决算为46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财政拨款收入,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据实拨付。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9万元,支出决算为182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补助标准提高;二是根据补助对象变动情况据实拨付。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36万元,支出决算为166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补助标准提高;二是根据补助对象变动情况据实拨付。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1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年度临时救助开展情况据实拨付。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7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年度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据实拨付。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7.0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救助对象增减变动及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据实拨付。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它生活救助(款)其它农村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享受救助对象增减情况据实拨付。

1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8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疫情防控经费支出。

1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0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福利彩票站点管理资金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33.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57.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民政对象补助等;

公用经费276.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48万元,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完成预算的3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业务,没有预算,与上年相比,增长0万元,增长0%,主要是因为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65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41万元,减少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上年款项未结清;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好相关预算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相关预算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8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2万元,减少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半年公车费用由财政直接拨付事务办。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5万元,占2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7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4个、来宾118人次,主要是业务联系、工作交流等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是车辆保险、维修、汽油费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8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8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它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1.8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数,根据上级拨款按相关要求据实支付。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6.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3.68万元,减少11%。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要求,压缩经费预算,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开展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积极完成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1)城乡低保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情况。从2022年1月1日起,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4620元/人/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600元/人/月,农村特困供养标准提高至530元/人/月,并对2022年1至4月提标差额部分进行了补发,从5月开始按新标准执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至75元/人/月。

(2)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情况。目前已完成99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施工,并顺利通过乡镇、民政部门及市对县绩效考核现场评估验收。

贴279.8762万元,临时救助资金87.46万元,特困供养保障金376.486万元。

(3)社会救助改革有序开展。一是城乡精准差额救助。制定了《靖州县最低生活保障推行精准差额救助实施方案》,在2022年底前全部实行差额精准救助。二是社会救助服务方式创新。出台了《靖州县全面开展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承接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突出服务保障功能。三是低收入家庭认定。出台了《靖州县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实施细则》,不定期对乡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进行督查和规范化指导,使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高效便捷。

2、稳步推进社会事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救助300人次,投入资金38万余元,送返流浪救助对象19人;二是按标准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86.1115 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80.209 万元;三是儿童福利工作水平稳步提高。全年累计发放散居孤儿生活费 14.252 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 37.412 万元;四是全力推进殡葬改革,《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及《靖州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已于2021年11月24日通过政府常务会。下一步将通过县委常委会后,按照“大力推行集中治丧,革除丧葬陋习,减轻群众负担,倡导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的总体基调,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五是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立靖州县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形成合力,成功迎接了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多次专项检查,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关爱保护活动。

3、持续推动慈社工作,逐步提升专业服务

(1)慈善募捐效应略有成效。2022年“99公益日慈善之爱真情同行”捐赠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共募捐到资金28万余元。

(2)社会工作服务逐见成效。一是通过线上线下培训,今年获得社工证的共计9名社工。二是积极开展“渠阳镇社工站“守护夕阳”、“品味端午与爱同行”“清凉一夏 健康相伴”等活动10余场次,获得群众一致好评。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引导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人才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扎实履行基层治理职能

(1)全面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飞山社区试点工作全面推进,社区阵地达标升级已完成,日间照料中心正常使用,成立千鸿雅苑小区业委会,开展了“红色物业”和“智慧社区”建设。今年在打造飞山社区的基础上重点打造土桥社区。土桥社区阵地建设的用房需求现已基本达标。县域内9个社区共配备105名网格员和678名楼栋长。并已按要求正常开展工作。

(2)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积极组织参与“我身边的优秀村规民约”全省征集评选活动并组织靖州县第一届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活动。小岔村、岩脚村等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被评为优秀。

(3)积极推进“清廉村(社区)”创建。制定《靖州县“清廉乡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三个清单”,为基层减负赋权增效;督促村务公开、村务监督,发挥“一约五会”作用,打造清廉文化氛围,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5、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专长和优势,积极行动参与我县的乡村振兴。志愿者协会、茯苓协会、乐善组织等一大批协会商会参与乡村振兴活动20余次,人数80多人,捐助资金10余万元。

6、稳妥区划地名工作,为创建平安靖州着力

(1)完成第五轮界线联检工作。分别和天柱县、锦屏县、黎平县、通道县开展湘黔线靖州段和靖通线第五次边界联检工作,签订了新的平安边界协议书,为平安靖州建设着力。

(2)稳妥推进城区道路命(更)名工作。城区道路命名工作已走完所有程序,准备上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在政府常务会议调度会议时,有些县领导对大多数道路名称予以认可,个别道路名称有待商榷。城区道路命(更)名是县里影响深远的大事,应更审慎地做好,我局将于明年上半年继续城区道路(更)命名相关工作。

(3)完成其他地名工作。高质量完成第一批和第二批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工作,国家地名典复核工作和怀化市图录典志复核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升业务素质。由规财科牵头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业务培训,培训范围涵盖各业务部门,并对绩效目标的制定进行专门的培训与辅导,促进对绩效管理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绩效管理业务工作能力;

2、合理制定绩效目标,设定相应定量指标。将绩效目标与我局当年的工作思路和计划相结合起来,并将业务部门纳入此项工作进来,提高他们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意识,以设置更合理的预算绩效评价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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