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6 11:14 信息来源:靖州县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精神,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财〔2024〕12号)要求,决定开展全县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今年我局将依法从县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中,选取3家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检查时间范围为2023年度,必要时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2024年。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重点检查的方式进行,由县财政局组成专项检查组开展现场重点检查。检查人员可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账簿、凭证、报表等形式,核查是否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是否存在账外设账、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会计账簿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重点内容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方面,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检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协会、商会、基金会等;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公司及企业方面,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持、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能源、交通、水利、医疗以及村镇银行、粮食贸易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或领域;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须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点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
四、工作安排
(一)查前准备。6月30日前,制定检查工作方案,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名单,成立专项检查组,并组织检查组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专业会计知识。县财政局将重点检查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现场检查。8月30日前,按照检查流程完成现场重点检查工作。现场检查前,被检查单位围绕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于7月5日前将自查材料报送县财政局财政监督股。现场检查时,检查组要严格遵守检查程序,做好工作底稿和财政检查报告的撰写及签证等工作。
(三)整改落实。在书面征求被检查单位意见基础上,对被检查单位下达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或处理处罚决定书,对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四)检查总结。10月30日前,汇总检查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并按要求报上级财政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是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会计核算,依法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手段。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检查组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局党组关于检查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质保量完成检查任务。
(二)开展自查自纠,配合专项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围绕检查重点内容认真做好自查自纠,据实撰写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回避、推迟或拒绝检查;应按照检查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应在法定时限内及时签署财政检查报告和相关文书送达回证,并按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三)规范检查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检查组要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等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检查工作程序。全体参检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财政部《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自觉维护财会监督队伍良好形象。
联系电话:县财政局财政监督股 0745-8220907
附件:2024年度靖州县会计信息质量监督重点检查名单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6日
附件:
2024年度靖州县会计信息质量监督重点检查名单
序 号 |
重点检查名单 |
1 |
靖州县农机事务中心 |
2 |
靖州县残疾人联合会 |
3 |
靖州县军粮供应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