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8-07 11:26 信息来源:靖州县财政局

2022年靖州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3、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6、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制度,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费政策。参与拟订财政、金融和土地等政策措施。

    (四)研究提出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落实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落实“一带一部”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区域规划并协调实施。负责拟订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制订并统筹促进县内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县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制订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统筹全县服务业发展与改革,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研究协调解决扩大居民消费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动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规划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协调社会领域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推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绿色发展和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能源发展状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行业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能源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规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按权限核准、审核、申报和安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

(十三)拟订全县价格改革方案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组织起草有关价格收费政策,承担县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承担价格监测、市场价格形势分析和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十四)指导、协调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权限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和县级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研究拟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动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七)研究提出全县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全县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县战略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八)管理全县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全县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全县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九)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二十)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全县投资项目。

    (二十一)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二)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室)负责人8名(股(室)负责人可兼任)。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现在实际人数为40人。现有退休人员65人。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综合规划和改革股、投资和能源管理股、经济和社会发展股、价格和收费管理股、粮食和战略物资储备股、粮食行业发展和军粮供应股8个股室。

(三)预算单位构成

2022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靖州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预算包括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659.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9.52万元(经费拨款659.5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65.9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的增加。

2、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659.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9.7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0.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65.9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9.5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488.9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设备购置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2.9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网络运行维护经费及财政投资评审费用等方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 2022年预算数为170.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工资福利支出106.8万元,主要用于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和绩效支出等;仓房及仓储设施维护费25万元,主要用于粮食资产维修等;粮油检验专项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粮油检验支出等;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等;其他专项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补差、自收自支绩效等;军粮供应工作经费2.4万元,主要用于慰问部队开支;粮食执法工作经费4.8万元,主要用于粮食执法打印、宣传资料开支;原粮食企业退休人员补助1.6万元,主要用于慰问原粮食企业退休人员开支。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应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为99.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5.2万元,下降31.17%,主要原因是:按照一体化规范管理和政府过“紧日子”思想要求2022年较2021年有所减少。

    2、“三公”经费: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与2021年比上年减少3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靖州县重点项目工作调度会人数约100人次;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4、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我单位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有相关其他情况请如实表述。

6、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5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92万元,单位项目支出170.6万元,具体见门户网预决算公开栏,预算绩效评价模块的报表。

六、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靖州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