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靖等同志警员职务任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11-20 17:06 信息来源:靖州县公安局
关于昌靖等同志警员职务任职的决定
局属各单位:
依据靖公发〔2019〕9号文件规定,靖组发〔2020〕43号文件内容,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昌 靖同志任靖州县公安局飞山派出所一级警员;
储子焯同志任靖州县公安局渠阳派出所一级警员;
杨紫健同志任靖州县公安局新厂派出所一级警员;
李杨峰同志任靖州县公安局飞山派出所一级警员;
张先旭同志任靖州县公安局江东派出所一级警员;
张正扬同志任靖州县公安局队伍管理中心一级警员。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