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4 10:53 信息来源:靖州县财政局

 2023年度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县公安规范性文件;分析研究全县的敌情、政情、社情,适时决策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拟定预防打击犯罪和整治治安的对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警衔管理、奖惩、优抚、教育训练及公安宣传工作;检查、督促全县公安系统的执法活动,制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开展警务督查,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四)承办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案件事件和骚乱。

(五)依法维护全县治安秩序,制止、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六)依法管理国籍工作;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七)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八)依法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承办、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管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靖州县公安局内设机构7个、派出所14个,详细情况分别是:7个中心为:指挥中心、侦查中心、防控中心、队伍管理中心、执法监管中心、监所管理中心、交通管理中心;14个派出所为:城中、城南、城西、城东、平茶、大堡子、藕团、三锹、文溪、寨牙、新厂、铺口、太阳坪、甘棠派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71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1.49万元,增长6.1%,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中正常工资上调,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1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3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4.21万元,占47%;项目支出3813.79万元,占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1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1.49万元,增长6.1%,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中正常工资上调,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1.49万元,增长6.1%,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中正常工资上调,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万元,占0.3%;公共安全(类)支出6206.58万元,占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55.27万元,占8%;城乡社区(类)193.08万元,占3%;农林水(类)支出3.42万元,占0.05%;住房保障(类)支出158.65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3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项(项)

年初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16.02万元,支出决算为251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590.07万元,支出决算为159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739.09万元,支出决算为73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383.97万元,支出决算为38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6、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970.12万元,支出决算为97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7、公安(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项)年初预算为7.30万元,支出决算为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00.18万元,支出决算为10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368.43万元,支出决算为36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86.66万元,支出决算为8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93.08万元,支出决算为19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2、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资助(项)年初预算为3.42万元,支出决算为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8.65万元,支出决算为15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24.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86.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337.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6.82万元,支出决算为246.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6.82万元,增长9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数量和维修费增加。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26万元,支出决算为10.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5.74万元,减少71.5%,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控制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120.92万元,支出决算为120.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长120.92万元,增长120.92%。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需要更新,业务上需要。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15.64万元,支出决算为115.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1.64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车辆增加,业务量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26万元,占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6.30万元,占9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2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83个、来宾733人次,主要是各市、县级公安机关办案或工作需要出差到本县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6.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64万元,主要是车辆燃油支出及车辆维修、保险费用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16.71 万元,降低39%。主要原因是:资金紧张,有部分开支未能及时报账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5.1万元,用于参加上级公安机关开展的业务培训,人数62人,内容为上级公安机关举办的各项业务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5.4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4.53%。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3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总结归纳本部门(单位)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围绕部门(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可以从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归纳存在的问题;反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靖州县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预算编码          1120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4年 4 月20 日

靖州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谢科

联络电话

人员编制

181

实有人数

171

职能职责概述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县公安规范性文件;分析研究全县的敌情、政情、社情,适时决策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拟定预防打击犯罪和整治治安的对策。

3、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警衔管理、奖惩、优抚、教育训练及公安宣传工作;检查、督促全县公安系统的执法活动,制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开展警务督查,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4、承办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案件事件和骚乱。

5、依法维护全县治安秩序,制止、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6、依法管理国籍工作;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7、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8、依法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承办、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管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坚持以“五个不发生、三个确保”为目标,扛牢维护国家安全、政治安全首要政治职责。一是重大活动平稳有序。二是重要部位万无一失。三是重点人群稳控到位。

2、构建条块结合,多方协同勤务体系,有力保障全县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3、按照“党委领导、公安主力、部门合力”的原则,多部门协同发力,全社会

积极参与,推动靖州长治久安。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2023年来,靖州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重要讲话和训词精神,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为主线,主动服务省委“三高四新”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取得显著成效。2023年综治民调满意度保持省市前列,公众对靖州公安队伍形象评价居全市第2。

1、坚持以“五个不发生、三个确保”为目标,扛牢维护国家安全、政治安全首要政治职责。一是重大活动平稳有序。二是重要部位万无一失。全年出动警力800余人次,对党政机关及水、电、油、气、医院、校园、车站等重点单位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了重点时期、重点部位的绝对安全。三是重点人群稳控到位。

2、构建条块结合,多方协同勤务体系,有力保障全县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一是全力整合警务资源。针对我县县域实情,实现合成作战的工作目标。全年共立刑事案件447起,同比下降12.5%,破案219起,破案率48.99%,同比上升7.4%,侵财案件破案率58.33%,位居全市第一;攻坚克难能力显著提升,连续抓获历年命案逃犯10名,其中潜逃15年以上的命案逃犯3名,追逃工作全市排名第一,禁毒、经侦和反电诈工作均进入全市先进行列。二是全力侦破重大案件。坚持“清源断流”和整治地域性突出毒品问题一体推进,强化部省级毒品目标案件侦办,加大跨区域毒品犯罪打击力度。与浙江、贵州、广西、云南等地警方密切协作,开展联合侦查、专案攻坚工作。经过艰苦奋战,主办侦破1起部督,联合侦破2起部督、1起省督等一批毒品大案要案,获省公安厅通报表扬,有效地控制了本地和周边毒情,净化了社会治安风气。三是全力提升办案质量。建成全市功能最齐全、管理最规范的执法办案区,推动执法办案提质增效,实现运行“零隐患”、执法安全“零事故”。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五佳五差”案件评选会,全力提升执法办案水平。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问题,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清理排查活动,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认真分析原因,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执法突出问题整治等多项工作稳居全市前列。

3、按照“党委领导、公安主力、部门合力”的原则,多部门协同发力,全社会

积极参与,推动靖州长治久安。抓实公共安全管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压实属地、部门、企业、个人“四方”责任,全面加强路面执法,严查农村地区农用车违法载客、无牌无证、酒驾醉驾、超载超速、“一盔一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积极推动派出所管交通、保畅通。近三年交通事故数、亡人事故数、财产损失数呈现“三下降”,全年未发生2人及以上事故。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

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7138

7138

1、局机关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当年结余

累计结余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7138

3324.21

2986.57

337.64

3813.79

0

0

1、局机关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246.82

10.26

115.64

120.92

1、局机关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3292.59

3292.59

1、局机关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目标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目标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目标3: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

目标4: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

4、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

目标及实

施计划完

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刑事案件立案率100%

100%

刑事案件立案447起,立案率100%已完成

指标2:查处行政案件500起以上

≥500

查处行政案件553起已完成

指标3:侦破刑事案件破案率达50%以上。

≥50%

侦破刑事案件219起,破案率49%

质量指标

指标1:强化打击整治

100%

已完成

指标2:加强安全监管

100%

已完成

指标3:加强治安防控

100%

已完成

时效指标

年度各项工作完成时间

2023年12月31日前

已完成

成本指标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做到支出不超标执行

≤434.1万元

已完成,实际支出246.82万元

总成本控制在预算内范围

≤5515.13万元

实际超预算,为7138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打击犯罪,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避免国家经济损失

≥20万元

已完成。坚持护航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全年侵财案件破案率58.33%,位居全市第一,挽回经济损失35余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目标1: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2:化解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类治安矛盾问题;3:确保全县无特大安全生产事故;4: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5:深化公安改革措施,提升公安机关刑事打击的核心战斗力。

长期保持

已完成。刑事立案数447起,破案219起,刑事案件破案率达到49%。同比上升7.4%。移送起诉331人;查处行政案件744起,结案率65%。查处吸毒人员111人,强戒51人,刑拘毒品犯罪嫌疑人64人,移诉毒品犯罪嫌疑人58人。全年出动警力2750余人次,集中清查19次,排查各类场所1900余场次,整改隐患95余处,排查人员1500余人,对重点行业场所、部位检查达到全覆盖。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持社会治安稳定、大局稳定

长期保持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90%以上

≥90%

已完成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92分

评价等次

四、评价人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单  位

签  字

谢科

局长

靖州县公安局

申志谦

副局长

靖州县公安局

李杰

指挥中心主任

靖州县公安局

朱敏

出纳

靖州县公安局

评价组组长(签字):

       

 2024年 4月15日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2024年 4月15日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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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名):邓雪芳                      联系电话: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县公安规范性文件;分析研究全县的敌情、政情、社情,适时决策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拟定预防打击犯罪和整治治安的对策。

3、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警衔管理、奖惩、优抚、教育训练及公安宣传工作;检查、督促全县公安系统的执法活动,制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开展警务督查,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4、承办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案件事件和骚乱。

5、依法维护全县治安秩序,制止、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6、依法管理国籍工作;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7、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8、依法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承办、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管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公安局内设机构7个、派出所14,包括:指挥中心、侦查中心、防控中心、队伍管理中心、执法监管中心、监所管理中心、交通管理中心、城中、城南、城西、城东、平茶、大堡子、藕团、三锹、文溪、寨牙、新厂、铺口、太阳坪、甘棠共14个派出所。

决算单位构成:靖州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靖州县公安局本级。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3年总收入71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3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23年总支出71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01.14万元,占总支出的59%,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48.14万元,占总支出的2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3.82万元,占总支出的5%,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683.08万元,占总支出的10%,资本性支出687.28万元,占总支出的10%。

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46.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23年为10.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为115.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20.92万元。2023年针对三公经费的管理,结合内部控制工作,“三公经费”得到了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控制率≤100%。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3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24.21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设备购置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工资福利支出2783.51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2154.8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86.0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日常维修维护费等相关工作的开展及保障机关正常工作运行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3.0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等开支。资本性支出5.64万元。

公用经费337.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2023年县级财政安排我单位项目资金3813.79万元。其中辅警工资662.16万元、辅警社保缴费305.01万元、电子监控系统运维费90万元、天网工程网络租赁费100万元、重症患者收押工作经费6.4万元、看守所羁押人员给养费71万元、民警双休日加班补贴144.84万元、乡镇民警工作经费20万元、吸毒人员重症病人医疗费50万元、其他专项经费196万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3年项目总支出3813.79万元,占总支出的53%,包括辅警工资、辅警社保缴费吸毒人员重症病人医疗费、其他专项经费等。圆满地完成了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等各项公安工作。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一是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要求专款专用,做到按照设计方案实施,不随意修改计划或改变资金使用方向,做到不截留、不滞留、不违规抵扣资金、不挪用资金、不虚列支出等。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检查。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本单位对专项资金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拨付程序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市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并要求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截留、挤占资金和虚列开支。做到专款专用,做到不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的情况。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数5515.1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515.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预算4242.5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1272.6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度收入总额71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3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23年支出总额7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4.21万元,项目支出3813.79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2986.57万元,占总支出的4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37.64万元,占总支出的10%。

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15.13万元,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622.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预算4242.53万元,实际支出为4564.96万元,增加322.43万元,主要是正常工资调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1272.6万元,实际支出为2135.4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62.82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4.1万元,支出决算为246.82万元,完成预算的57%,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6万元,完成预算的3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34.1万元,支出决算为115.64万元,完成预算的86%;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27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低于预算。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46.82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13.45万元,同比2023年增加133.37万元,因2023年公车购置费开支120.92万元,而2022年没有公车购置这项开支。其中公务接待费2023年为10.26万元,2022年为16.97万元,同比2023年略有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为115.64万元,2022年为96.48万元,同比2023年因为车辆增加了8台,运维费比2022年略有增加。

我单位2023年年度绩效自评分定为92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指标下达时间晚,造成年终资金结余,影响资金的支付进度。

2、预算执行情况不是很好,预算执行缓慢,结转下年度资金较多。造成支出大于预算的情况发生。

3、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加强,应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期机制。

4、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固定资产台账未及时与账面资产金额对账,且未与实物进行清点。

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下一步,将加强支出管理,通过建章立制,从严控制购置费、招待费、车辆费用、奖金补贴等开支,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入账。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尽量编制完整及全面。另外本单位固定资产数量大,下属部门多,人员流动频繁,造成固定资产管理难度大,因此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2024年将不断完善对固定资产的采购、登记、使用及处置的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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