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4-19 15:11 信息来源:靖州县公安局

目录

第一部分  靖州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靖州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第四部分  靖州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靖州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县公安规范性文件;分析研究全县的敌情、政情、社情,适时决策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拟定预防打击犯罪和整治治安的对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警衔管理、奖惩、优抚、教育训练及公安宣传工作;检查、督促全县公安系统的执法活动,制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开展警务督查,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四)、承办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案件事件和骚乱。

(五)、依法维护全县治安秩序,制止、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六)、依法管理国籍工作;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七)、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八)、依法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承办、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管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靖州县公安局共设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指挥中心、侦查中心、防控中心、队伍管理中心、执法监管中心、监所管理中心、交通管理中心;派出所14个,分别为:城中、城南、城西、城东、平茶、大堡子、藕团、三锹、文溪、寨牙、新厂、铺口、太阳坪、甘棠派出所。2018年本局人员行政编制数为180人,工勤编制数1人,因人事变动,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76人,提前退休人员12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靖州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靖州县公安局本级。

第二部分  靖州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42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20.8万元。本年支出48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0.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25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6.7万元,资本性支出232.7);项目支出485.4万元。2018年度收入569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94.49万元。2018年支出543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8.7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65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6.8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5.17万元,其他支出402.14万元);项目支出178.45。本年收入较上年收入减少1473.6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未能及时拨付经费。本年支出较上年支出减少621.5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未能及时拨付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422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20.8万元,占总收入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48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0.2万元,占总支出的90%(工资福利支出325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商品和服务支出74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资本性支出23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项目支出485.4万元,占总支出的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4220.8万元,支出4815.6万元(行政运行支出4223.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85.4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0.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25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6.7万元,资本性支出232.7)。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5694.49万元,支出543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8.7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65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6.8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5.17万元,资本性支出402.14万元);项目支出178.45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收入减少1473.6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未能及时拨付经费。本年支出较上年支出减少621.5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未能及时拨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4815.6万元,占本年支出100%,2018年支出5437.18万元,今年比去年减少621.5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未能及时拨付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15.6万元(行政运行支出4223.5万元,占支出的8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85.4万元,占支出的10%,其他公安支出106.7万元,占支出的2%),其中:基本支出4330.2万元,占总支出的90%(工资福利支出325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商品和服务支出74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资本性支出232.7占基本支出的5%);项目支出485.4万元,占总支出的1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今年财政拨款支出4815.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223.5万元,占支出的8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85.4万元,占支出的10%,其他公安支出106.7万元,占支出的2%。年初预算5456.2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616.2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76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63.97万元。决算较年初预算减少640.6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未能及时拨付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0.2万元,占总支出的90%(工资福利支出325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商品和服务支出74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资本性支出232.7占基本支出的5%);项目支出485.4万元,占总支出的10%。2019年单位较大支出主要有: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开支;二、电子监控系统运维费;三、在押人员给养费;四、“天网工程”建设。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今年“三公”经费支出10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5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减少3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减少3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开支。

三公”经费2019年决算金额9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1.3万元,公务接待费11.8万元。“三公”经费2018年决算金额108.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6.21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19年比2018年减少4.91万元,公务接待费2019年比2018年减少0.2万元, 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今年“三公”经费支出9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及团组数及人数0人;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购置数无,运行费支出91.3万元及保有量29台;公务接待费支出11.8万元,接待批次343批次,人数1531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厅“打赢五大硬仗”、“强化五项保障”的决策部署,以开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以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为基点,在维护政治安全、严打违法犯罪、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智慧公安、强化警务保障、深化政治建警等六大工作中全面“争先进、创一流”,确保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平稳,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2019年,全县刑事发案同比下降22.12%。破各类现行刑事案件212起,现行刑事案件破案率66.88 %,位居全市第一。县公安局被评为2019年度全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大庆安保维稳成绩突出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单位、命案侦破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缉毒执法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执法规范化建设成绩突出集体,渠阳派出所被评为“优秀派出所”,侦查中心被授予“团队之星”称号。涌现出了“最美基层民警”卢家明等一批先进典型,11人荣记个人三等功,45人被嘉奖。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18.88万元,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未能及时拨付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7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9 辆,均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靖州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附件 

靖州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