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8-09 11:49 信息来源:靖州县公安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


为全面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打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违法犯罪,现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遵守《关于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红”人员防疫服务的紧急通告》、《怀化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重点岗位疫情防控的命令》、《关于加强进出怀化人员疫情管控的通告》和靖州县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命令、通告被检查人员服从健康服务点实施的体温检测、人员核查、车辆检查等措施娱乐场所、棋牌室执行暂停营业命令旅馆业、服务业等人员密集封闭场所执行扫码、测温、限流等疫情防控措施,拒不配合的

二、疫情防控期间,来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红黄码人员、市外返靖绿码但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人员,以及与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等,按照要求主动报告,不报、瞒报、谎报病情、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行踪轨迹,拒绝接受检疫排查、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

三、进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拒不执行人员登记、身份核查、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的;患有或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人员拒绝接受定点医院的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的;已经确诊的新冠肺炎病人、病携带者新冠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四、故意伤害、侮辱、恐吓、诽谤医务人员、一线防疫人员,扰乱医疗、防疫工作正常秩序,故意损毁医疗、防疫财产及设施以及其他扰乱医疗、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

五、伪造、变造、买卖核酸检测证明等证明文件,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核酸检测证明等证明文件的编造涉疫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涉疫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的;假借疫情防控名义,诈骗、敲诈勒索,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疗救护人员以及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希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秩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1年8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