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27 14:04 信息来源:靖州县司法局

一、城镇基准地价制定的必要性

    城镇基准地价是衡量一块土地价值的重要指标,建立全面的基准地价体系,有利于土地估价结果更符合靖州县实际,保持基准地价成果和宗地地价评估标准的现势性和科学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湖南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20〕10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南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23号)文件要求,我县于2023年4月开始启动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并于2024年5月7日通过湖南省自然资源厅验收。

二、制定过程

    2023年4月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技术单位开始制定靖州县城镇基准地价,并迅速组织开展了前期各项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二是资料收集与地价样点调查;三是内业资料整理、分析与计算;四是意见反馈。

在初步成果形成后,起草了《靖州县城镇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未收到意见和建议。2023年10月,召开成果听证会,征询各单位、专家和领导意见,采纳了听证会代表的意见,对成果进行了修改。2024年5月7日,省自然资源厅出具了《关于同意公布实施靖州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函》,同意按照该更新成果公布实施。

三、需说明的问题

随着靖州县社会经济的发展、征地拆迁成本的提高、新冠疫情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土地价格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增长或降低。从本轮更新情况来看,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I类三种用途的基准地价水平,在不同级别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或提高,工矿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Ⅱ类级别价有不同程度提高,且随着级别降低,涨幅逐渐降低,符合地价分布的客观规律。

从商服用地变化情况来看,一级地和末级地级别价上涨,二、三、四级地级别价低于上一轮级别价。从住宅用地变化情况来看,住宅用地末级地面价比上一轮提高2.61%,一至四级地相比于上一轮级别价均有所下降。从工矿仓储用地变化情况来看,工矿仓储用地级别价格均有不同程度上涨,涨幅最大的为五级地,上轮基准地价为263元/平方米,本轮上涨至301元/平方米,上涨14.45%。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化情况来看,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I类一、二、三级地级别价有所下降,一级地降幅最大,地面价下降3.88%,四、五级地基准地价上涨,五级地涨幅最大,地面价上涨3.94%,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Ⅱ类由于主要受土地成本影响,级别价格相比于上一轮有所提高,各级别价格涨幅差距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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