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1-01-07 14:09 信息来源:靖州县法制办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

关于《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的起草说明

一、编制《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的理由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的排放,完成我县创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工作目标,制定了本通告

二、起草过程

根据怀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及排放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怀生环委办函〔2020〕29号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尽快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即禁高排区)。我局在编制本通告前,认真搞好调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8〕17号),编制了本通告已征求了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的意见,并经县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本通告主要包括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名词解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即禁高排区)范围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及监督管理,编制合法有据,有较强的操作性。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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