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21 09:59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18日,县自然资源局就关于征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有关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表
序号 |
建议意见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原因 |
备注 |
1 |
整治重点第一项中“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改为“违法用地的行为” |
未采纳 |
未有相对应的法律法规 |
|
2 |
整治重点第二项修改为“毁田填土破坏耕地等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 |
未采纳 |
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与第一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内容重复 |
|
3 |
整治重点第四项修改为“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
未采纳 |
买卖土地使用权与倒卖土地使用权内容重复 |
|
4 |
整治重点第五项“违法土地”修改为“违反土地” |
采纳 |
||
5 |
要求的第一项最后一行修改为“…的相关规定处理” |
采纳 |
||
6 |
第三大点第二段建议加上严禁村、组干部参与“两违”行为 |
采纳 |
||
7 |
法律依据添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采纳 |
||
8 |
整治重点添加“违法占用、破坏林地的行为” |
采纳 |
||
9 |
加强每天巡查并做好巡查台账及照片部门负责人签字、如某栋违章建筑继续在建设追究签字负责人责任 |
未采纳 |
此建议属于内部管理制度,不属于通告公式内容 |
|
10 |
加强违章建筑的拆除力度,做到拆一栋拆平地面,靖州电视台曝光拆除现场 |
未采纳 |
此建议属于内部管理制度,不属于通告公式内容 |
|
11 |
加强群众举报奖励制度,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对本村监督责任制度 |
未采纳 |
此建议属于内部管理制度,不属于通告公式内容 |
|
12 |
对暴力抗法的违章建筑老板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
未采纳 |
此建议属于内部管理制度,不属于通告公式内容 |
|
13 |
政府部门实行全县违章建筑督促制度,看巡查记录、看拆除记录、看现状情况 |
未采纳 |
此建议属于内部管理制度,不属于通告公式内容 |
网友留言及答复: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发件人:刚正
时 间:2019年9月6日(星期五) 上午8:58
为在绕城路内但不在城乡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村民办理建房手续的建议
地处绕城路内但不在城乡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村民近两年申请办理建房手续,到规划局,规划局说不在城乡建设规划范围内不要进行规划,到国土局,国土局说绕城路内没有规划不能办理,这样转来转去,都没有办成,怎么办?难道这些人就不建房了?但是建房就成了“两违”建筑。所以,建议:从实际出发,为在绕城路内但不在城乡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村民办理建房手续,而且要从速,因为这里有一批人在急等着,这样就从根本上消除了这类“两违”建筑,让村民们顺理成章的安心建房,既符合国家新农村建设和建成小康社会的大政方针,又从源头上消除了一类“两违”建筑,两全其美,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刚正网友:
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现在针对此类情况,已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相关的意见与建议,请等待政府相关政策出台。
发件人:changzhen
时 间:2019年9月9日(星期一) 上午9:40
建议
允许绕城路以内的村民在现有自然团寨中建房,因为绕城路内的村民和绕城路外的村民身份和性质一样,享有同等的义务和权益,同样有新建住房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不可能老住在破旧的老房子里不建房,对于绕城路内的村民建房,政府应该鼓励和帮助,更没有理由不办建房手续(只要不影响现有城市建设规划),特别是拆屋起屋的,这样,“两违”自然减少,整治也容易些。
changzhen网友:
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现在针对此类情况,已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相关的意见与建议,请等待政府相关政策出台。
靖州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