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中国共产党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15 16:56 信息来源:靖州县财政局

2022年度中国共产党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县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县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协调落实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下级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中共靖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等13个职能室和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中国共产党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中国共产党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573.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6.35万元,增长54.67%。支出总计1573.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6.35万元,增长54.67%。主要是因为2022年人员增加9人、人员经费增加、清廉靖州建设、大案要案办理开支和移动终端采购。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573.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3.9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57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3.9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73.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6.35万元,增长54.67%。支出总计1573.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6.35万元,增长54.67%。主要是因为2022年人员增加9人,人员经费增加、清廉靖州建设大案要案办理开支和移动终端采购。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73.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6.35万元,增长54.67%,主要是因为2022年人员增加9人,人员经费增加、清廉靖州建设、大案要案办理开支和移动终端采购。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73.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73.92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62.7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7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1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62.74万元,支出决算为103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9人,人员经费增加、清廉靖州建设、大案要案办理开支和移动终端采购,但部分支出在其他类款项下列支。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7.4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使用费、其他交通费由。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6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纪检监察信息中心3人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2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体检费用、支持大堡子政府及2个村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清廉文化建设案件办理等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3.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0.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9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73.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0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47万元,支出决算为7.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53万元,减少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好相关预算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相关预算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03万元,支出决算为9.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管理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次数,与上年相比减少2.6万元,减少22.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管理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次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47万元,占45.2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03万元,占54.7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3个、来宾329人次,主要是市纪委和周边县市纪委工作联系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3万元,主要是公车维护维修费、高速公路通行费、车辆油费、年检费支出,截至2022年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3.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上年决算数增加218.97 万元,增长86.07%。主要原因是:大案要案办理、移动终端采购等。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由于工程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由于服务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百分比。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立足职责定位,以清廉靖州建设为统揽,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和向纵深发展,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1.强化政治监督,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围绕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委、市委、县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日常监督,督促落实各级指示批示24件。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下发督查快报21期,通报5期,通报批评19人,诫勉谈话5人。全面落实《靖州县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试行)》,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通过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3人。围绕“两个决不”承诺事项开展三轮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建设项目20个,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移送线索2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督促执行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严格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对拟提拔重用、推荐担任“两代表一委员”等重点对象,严把政治关、廉洁关、作风关、形象关。截至目前,对1975人次进行党风廉政审查,提出否定、暂缓意见3人次,为全县干部提拔任用、晋级晋升、评先评优等提供了有力参考依据。

2.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三不腐”。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今年来,靖州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90件,立案审查调查101件,结案84件,党纪政务处分81人,采取留置措施3人,移送司法2人。完善《中共靖州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中共靖州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协调办案制度》,制发《靖州县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若干措施》等有关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工作开展流程。制发《关于劝导有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投案的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已有9名公职人员向纪委监委主动投案说明问题,已办结3件,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理3人。持续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工作,下发建议书17份,督促全县医疗系统和教育系统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会议,建立整改台账,完善规章制度,实现了“发出一份建议、纠正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治本功效。

3.纠四风树新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发《靖州县纠四风树新风常态化工作机制(试行)》,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重温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有关规定。深化风腐一体纠治,推动纠“四风”树新风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填报承诺书1152人,下发1起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典型案例通报。全面开展公职人员签订承诺书和个人自查报告,开展公职违规借贷谋利问题自查共6231人(含处级领导干部56人)。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加大元旦、春节等各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躲进内部场所吃喝、违规收送和消费高档烟酒茶等问题,以有力举措推动风气持续向好。截至目前,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14件,处理14人,其中诫勉6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聚焦违规新建或者改扩建“楼堂馆所”,督促部门单位开展自查工作,截至目前,未发现相关问题。

4.坚守人民立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落实“一县一清单、一领域一专题、一乡一清单”,重点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截至目前,共受理问题线索10条,处理34人。对全县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及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专项监督,截至目前,立案9人,其中留置2人,扣押违法所得101.5万余元,全县没有新建一栋违章建筑自建房,经验做法获市纪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线索6件,立案1件,清退资金58.78万元,追缴资金7.22万元,下发通报1期。全力开展“六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发现六位问题线索4件,立案3件,追缴资金0.72万元,下发通报1期。持续纠治养老社保领域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发现社保问题线索2件,立案1件。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将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截至目前,受理群众举报95件次,检举控告件50件次,越级访16件次。

5.紧盯重点领域,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处置问题线索3条,立案2件,谈话提醒1人,政务警告1人。扎实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在全县相关职能部门和涉粮企业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会。扎实开展三整顿两提升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选定18家单位试点推行容错纠错正面清单,进一步细化容错纠错事项,鼓励干部担当作为。深入开展深化纪律作风整顿,营商一流营商环境“清风行动”,在全市率先启动清廉政务“百企万众评股长”活动,并对20219月以来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严肃查办一批典型案件。截至目前,处置问题线索46件,处理2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6人,持续释放了严查严惩、严管严治的强烈信号。  

6.发挥利剑作用,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地落实。县委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11次研究巡视巡察工作。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和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配合市委开展提级巡察村(社区)工作,并开展县委四轮巡察工作,发现和反馈问题325个,整改完成308个,整改完成率为94.8%。强化巡视巡察制度建设,制定出台《靖州县委常委会研究巡察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巡察警示教育常态化的十条措施》等制度文件,坚决杜绝一般问题经常发生、同类问题反复发生、典型问题还在发生等情况,达到震慑常在的效果。扎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及时开展“未巡先改未巡先治”工作,对上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县委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开展督查。其中我县《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经验做法在全市推介。

7.紧扣目标特色,推进清廉靖州建设取得实效。统筹推进8个清廉单元建设,打造44个县级清廉建设示范点,以点带面,带动清廉靖州建设全域推进、全面共进。先后下发《靖州县推进清廉文化建设实施方案》、《靖州县清廉文化建设“七进”活动实施方案》等方案,以制度建设推动清廉文化建设落地见效。开设清廉专栏,通过集中展播家书家训、打造“清廉说”栏目平台、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和制作廉洁文化音像视频等方式,进一步将清廉文化入脑入心。建设清廉文化阵地,打造飞山公园、民族广场、再思公园三个廉政主题公园,设立“清风亭”“廉言廉语”“清廉故事”等图文并茂的实景,使廉洁文化随处可见,让廉洁文化深入人心。打造基层廉洁阵地和清廉公交线路,开通清廉公交,在藕团乡率先打造第一个乡镇廉政文化公园,完成工农红军清廉文化碑廊建设并有望争创第二批怀化市清廉文化基地,将廉洁文化教育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出行。围绕重点监督制约基层履行公职人员用权行为,对所有“清廉单元”牵头单位、示范点以及重点行业部门开展全覆盖调研督导,截至目前,定期或不定期督查20余次,下发督查通报5期。

8.强化能力提升,不断提升习近平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质量。认真做好全员培训工作,定期开设“清风讲堂”,举办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目前开班2期, 培训200余人次。全面加强干部队伍规范化建设,制发《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能力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若干措施》、《靖州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派驻机构管理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十条措施》等制度性文件。坚持严管厚爱结合,严格落实省纪委“负面清单”、市纪委“十八个一律不得”和县纪委“十条措施”,出台《靖州县纪委监委关于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的若干措施(试行)》。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大轮岗交流力度,积极向县委推荐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截至目前,系统内交流3人,系统外交流4人,提拔重用干部7人。牢固树立“无安全不办案”的理念,由委领导带队开展办案安全监督检查3次,督促整改问题20余个,对2名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强化内部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做到事事落实、件件核查,绝不护短遮丑。截至目前,共开展明察暗访18余次,内部通报4次,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件2件。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年初指标预算,不能做到准确足额预算,需要调剂指标

2、绩效评价工作理解不深不透,考核指标难以把握标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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