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2-04-22 12:24 信息来源:靖州县民政局

“十四五”(2021—2025年)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十四五”期间,靖州县民政事业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理念,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围绕“五区建设”目标,在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现代化新靖州新征程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本规划谋划近期2021—2025年发展任务,远期展望至2035年发展目标。

一、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重要进展

“十三五”时期,靖州县民政事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忠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努力开创全县民政改革发展的新局面的发展思路,圆满完成“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全面完成脱贫攻坚政治任务

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脱贫攻坚会议决策部署,压实自身工作责任,确保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切实履行“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行业扶贫职责,及时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无法通过发展产业脱贫的,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啃下“脱贫攻坚”硬骨头。“十三五”期末,民政部门实施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3112人,约占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7.1%。做好联村帮扶工作,先后联系帮扶了太阳坪乡贯堡渡村(贫困村)、太阳坪村(非贫困村)和渠阳镇三里村(贫困村),派出帮扶工作队3支。在2021年4月30日召开的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靖州县民政局驻太阳坪乡贯堡渡村帮扶工作队荣获“先进集体”荣誉。

(二)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成果显著

1.“保基本民生”任务落实到位

扛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持续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及时推出单人入保、低保渐退、分类施保等多项新举措,有效促进兜底保障任务高质量圆满完成。截至2020年年底,全县城乡低保共5276户9384人,占户籍人口的4.2%。“十三五”期间,全县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9272.0508万元、农村低保金7633.0128万元、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金1873.835万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16年的2640元/年提高至2020年的4200元/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2016年的420元/月提高至2020年的500元/月;农村低保救助水平由2016年的124.3元/人/月提高至2020年的259.1元/人/月,城市低保救助水平由2016年的261.5元/人/月提高至2020年的357.2元/人/月。 

2.流浪救助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

“十三五”期间,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检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权益,扎实开展专项救助行动常态化服务及街面引(劝)导服务、寻亲服务、跟踪回访等各项主动救助延伸服务,为受困对象及时提供关爱型和保护性、个性化救助服务。全县累计救助救治各类对象5000余人次,建立健全了信息化数据管理台账,确保实现了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2020年,严格执行“八个最严”防控措施要求,流浪乞讨救助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从严控制来访人员和外来车辆。开展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清零”行动,集中收治15人。

(三)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十三五”期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1.  养老服务供给有效优化

十三五期末,全县养老机构共有4家,其中公办机构(民政举办的福利院等)4所,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12处,其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个、农村幸福院26个、社五保之家8个,养老服务示范点75个,全县各类养老床位达152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38张,养老补贴覆盖率达到100%。

2.  体制机制创新成果优异

“十三五”期间,出台《靖州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靖州县全面开展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医养相结合。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养老服务技能培训,扎实开展养老机构非法集资排查。分别争取国家级补助资金760万元和省级补助资金400万元;成功申报了靖州县福利院老年养护中心和靖州县福利院藕团分院项目。

3.  养老服务质量行动成果显著

“十三五”期间,联合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开展专项督查,切实推进问题整改。积极加强全县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到“十三五”期末,已累计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养老护理员200余人次。

(四)公共社会服务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1.重点民生实事扎实推进

2016年为全县符合条件残疾人56190人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80.95万元。2017年为全县符合条件残疾人53580人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68.5万元。2018年为全县符合条件残疾人48807人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69.3745万元。2019年为全县符合条件残疾人55427人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32.547万元。2020年为全县符合条件残疾人 60884人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95.7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由2016年的50元/人/月提高至2020年的65元/人/月。

2.特困供养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截至2020年年底,全县共有特困供养对象510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110人;农村分散特困供养对象375人,供养标准达到6000元/人·年;城市分散特困供养对象48人,供养标准达到9600元/人·年。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向全县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按时足额发放价格补贴,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确保重点人群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3. 儿童福利保障不断加强

“十三五”期间,着力整合农村留守儿童与救助流浪儿童、流动儿童等工作,依托县福利院、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现有机构,切实加强各类各类关爱设施的规划建设、规范化管理。在全县138个村(社区)设立儿童之家,推动形成以县福利机构为骨干,以乡镇、村为依托,以村儿童福利主任、儿童福利督导员为工作力量的基层儿童福利工作体系,散居孤儿保障标准由2016年的600元/月,达到2020年的950元/月,2020年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生活保障,多措并举,切实保障我县儿童健康成长。积极申报了靖州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

4. 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增效明显

“十三五”期间,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条例》,推进“阳光福彩”建设,全县累计销售福利彩票1.17 亿元。

“十三五”全县福利彩票销售完成情况

主要项目和指标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福利彩票销售额(亿元)

0.21

0.22

0.31

0.26

0.17

合计(亿元)

1.17

5. 慈善事业发展脚步加快

“十三五”期间,认真贯彻落实《慈善法》,积极做好“扬州慈善励志班”学生的选送工作,63名贫困学子获得就学机会。

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献爱心”春节慰问活动,慰问物资及现金120.3万余元。

2020年,疫情期间,发布了《靖州县慈善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专项募捐的倡议书》,共接收20批次捐赠,捐赠物资价值607150元,现金50510元。

协助县扶贫办"爱心无价,扶贫济困"众筹项目,对重病重残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帮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协助省市慈善总会,加大对抗疫人员的关心关爱力度,开展守护光明、关爱抗疫人员眼健康公益项目,积极做好摸底工作。

(五)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完善

“十三五”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乡村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一是推进社区阵地建设。通过政府调剂、租赁旧办公楼、学校等方式基本解决了办公用房问题,并投入资金对各社区的阵地进行了改造、维修,建立了党群服务中心以及规范化的制度标牌,使社区基本上满足了开展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办理的需求。二是推进城市社区减负赋权。按照“基层减负年”有关要求,制定社区减负增效清单,严格落实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等“三项制度”,推动辖区单位支持社区工作。三是推进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发挥村(居)民自治作用,指导各乡镇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率达100%。组织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活动,林源村、梅园村 “村规民约”先后获评省、市优秀。四是推进易地扶贫后续管理。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管理调研,指导各集中安置区实施社区化自我管理和服务,助力搬迁群众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标。五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针对村居民自治领域、社会救助领域、殡葬管理领域、社会组织登记监管领域、养老服务领域、民政扶贫领域、福利彩票领域、自身建设领域8个领域全面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宣传教育等工作,推动全县民政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

(六)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规范

1. 深入开展社会组织集中排查专项整治

印发了《关于在社会组织中开展自查自纠行动的通知》,通过自查自纠、年检审查、重点抽查等手段对社会组织进行全面整治。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了《靖州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重点打击两类非法社会组织:一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二是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在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

2. 大力培育和发展城乡社会组织

2017年从长沙引进专业机构参与建立并运营管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采取“政府资金支持、民间力量兴办、专业团队管理、政府公众监督、社会民众受益”的运营模式。从2017年底运营到2020年末,已经孵化培育10家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事业类社会组织,如乐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乐善社会服务中心等。截至2020年末,全县共有注册登记的城乡社区公益慈善、为民服务、邻里互助、文化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社会组织25家,备案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124家。

3.  全面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

“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全县注册登记的各行业协会共有6家,2016年完成脱钩3家,2017年完成脱钩3家,完成率100%。通过下发《关于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的通知》,采取自查自纠、实地检查等方式对行业协会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规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行业协会各业务主管单位切实加强了对所属行业协会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4.  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

“十三五”期间,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引导和脱贫攻坚政策的宣传,让社会组织发挥出自身优势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几年来,各类社会组织在产业发展、技能培训、困难帮扶、公益服务等诸多领域均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贡献了力量。

(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社会服务提质增效。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倡导全社会共同推进殡葬改革,加快婚姻登记信息库建设,完善流浪乞讨救助机制,构建绿色惠民、优质高效的专项社会服务体系。

1.殡葬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十三五”期间,殡葬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占地276.6亩、建设总投资1.07亿元狮子山陵园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成。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暂行办法等已成形。出台《靖州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靖州县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回头看工作。

2.地名边界服务管理加强

“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了县界线的界线联检工作,积极推进平安边界建设,进一步强化边界管理,妥善调处化解纠纷矛盾,五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边界矛盾纠纷,有效维护边界和谐稳定。积极开展地名管理工作,加强中心城区道路命(更)名工作,命(更)名道路9条,开展不规范地名摸排清理,全县地名管理进一步规范。顺利完成了地名普查工作,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3.婚登标准化建设加快

贯彻落实《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政策规定,开展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确保我县婚姻登记机关达到3A标准化建设。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为实现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做准备,逐步实现“全省通办”。大力推进婚俗改革,探索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模式,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

4. 革命老区建设成效较好

2010年7月,我县被省政府认定为革命老区县。十三五期间,我县累计获得上级革命老区建设转移支付资金500余万元,这些资金由财政统筹安排用于全县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另外,我县还争取到上级老区常规项目10个,资金共计41万元,为渠阳镇高桥村和二凉亭村、大堡子镇岩湾村、甘棠镇燎原村、太阳坪乡贯堡渡村和太阳坪村的农村道路建设提供了项目资金支持。另外,我县除了利用老区专项资金实施老区项目外,我们还通过向省、市争取等渠道筹集资金来实施老区项目,如新厂战役纪念园、平茶马路口红军桥、藕团红军标语等老区项目。

总结全县民政工作,一些经验必须一以贯之,长期坚持。一是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基本民生保障新需求。尤其是2019年5月民政机构改革以来,在服务发展大局中,民政部门不断拓展职能,提高服务水平,聚焦专项行政事务,提高管理质量,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与全县发展大局同频共振。二是聚焦民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之以恒、精准发力,强化底线思维、改革思维、法治思维和转型思维。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综合协调,调动各方有效参与,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多个领域创造了成功经验。四是坚持以民为本,着力改善民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和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

在成绩面前,我们也要看到不足和差距,并在今后加以解决。一是民政事业发展资金不足,配套设施不完善。二是民政事业发展人员短缺,专业人更是紧缺,日常业务艰巨繁重。三是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民政法制建设滞后于转型发展需求,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也急需加强。四是各个部门配合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五是没有统一、完备的民政数据系统。

二、面临形势

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完成小康社会建设战略目标,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对于我县积极适应发展形势的新变化,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全面落实基本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

(一)发展机遇

1.新战略布局明确了民政事业发展方向

“十四五”时期民政工作对象、内容、水平、标准和条件都发生变化,基本民生保障将逐步转向适度普惠,基层社会治理将向体系化、协同化迈进,基本社会服务将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需要中不断改革向前。主要目标在民生福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社会基层治理等方面,为谋划、设计和推进民政发展提供了根本性、方向性指引,要紧紧围绕发展主要目标,全面设计、推进民政创新发展,推动靖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2.新发展理念强化了民政事业发展定位

谋划推进民政事业要紧紧围绕践行新发展理念,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贯彻到民政各个领域,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加快创新民政体制和方式手段,推进民政事业协调发展,动员多方力量参与,构建新发展理念加开放的发展新格局。

3.新功能定位确立了民政事业发展目标

靖州县第八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奋力建设“五区”,即建设“乡村振兴样板区、生态文明示范区、特色产业集聚区、产城融合先导区、经济发展带动区”。紧扣“五区”建设新目标,加快发展民生福利制度和以养老、社区服务为重点的生活服务业,大力提升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全面提升养老服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靖州民政的发展明确了目标方向。

4.新经济环境拓展了民政事业发展空间

十三五期间,全县争取到了10个国家级发展平台,8个省级发展平台。这些国家级和省级发展平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承接项目、资金、技术和业态转移奠定了坚实基础。新经济环境条件下,资源要素对接对流,共享性强,大大拓展了民政事业的发展空间。在拓展社会力量、引入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推动产业转型和提升人居环境的同时,特别有利于在养老服务方面开展合作,推进民政事业协同发展。

5.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促进民政事业深入发展

以5G、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新能源、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人类发展更加注重绿色、低碳、健康、智能、品质和便利,这与我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基本一致。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突破和广泛应用,数据正在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驱动社会由数字化向网络化、智能化深度拓展。充分建设并利用大数据库、智能养老产品、“一网办理”等新一轮科技革命及其转化成果推进靖州县“数字民政”工作发展。

(二)面临挑战

1.民政资金投入急需不断加强

当前经济下压力较大,民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财力受到影响,迫切需要创新发展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参与,增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等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才能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

2.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

当前人口老龄化规模大,增速快,特别是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加剧,亟待从经济、健康、照护、精神等多方面建立有效机制,提升养老服务供给的规模和质量效益,满足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需求。

3.新型城镇化发展不断加快

随着新型城镇化不断发展,城市化率不断提升,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亟需通过合理调整行政区划、创新基层社区治理和服务,既帮助居民享受市民化待遇,又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增加农村活力。

4.社会转型不断加速

随着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变化,公益慈善、基层自治、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需要与家庭小型化、需求多元化、治理现代化的趋势相适应,让群众有更多参与权和获得感,对民政社会治理方式和能力提出新挑战。

三、“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高地四新五聚焦”及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六保”“六稳”重点任务,七个“牢牢把握”,打造“四个先行区”,继续深入推进民政民本化、法治化、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五化”建设,拓展民政“五化”内涵,实施民政“五化”示范创建中,赋能谋篇高质量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民生幸福为导向,坚持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方式,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推进民政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努力当好民生幸福家园的建设者,紧扣靖州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五区”的目标定位,不断完善民生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基层社会治理、绿色生态殡葬等服务设施,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建设行动,全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加快实现现代化新靖州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发展思路

1.持续“三个聚焦”、履行“三个基本”

始终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乡村振兴、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加快“互联网+”进程,实现兜底服务“主动办”,急难事项“马上办”,预约咨询“网上办”,行政审批“简化办”,政务服务“一门办”,公益事业“全民办”,主题是改革创新,任务是为民解困、为民谋利、为民服务,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质量,推动形成更加坚实的兜底保障、更为丰富的民生福祉、更贴基层的社会治理,彰显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新担当、新作为,让全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2.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健全县、乡、村衔接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城乡统筹协调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着力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加强养老服务职业教育、提升专业人才队伍服务水平,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产业,将养老服务业作为新兴服务业态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养老服务与其他行业融合发展。

3.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深入发展城乡基层民主建设,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建设党组织领导下的“共治+自治”,“网格化”管理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治功能,全面推进村(居)民自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基层自治+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合力推进社会治理进程。

4.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

按照务实创新工作要求,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创新融合式“党建+民生福祉”、“党建+公平幸福”、“党建+关爱老人、儿童”、“党建+社会救助”、“党建+助力奉献”的新发展理念,摸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新路子,确保每一项民政惠民政策及措施更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更能解决实际困难。

5.坚持建设 “四个先行区”

围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着力增强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等内容,坚持建设精准救助先行区,开启民生幸福新篇章;坚持建设医养康养先行区,打造幸福养老新高地;建设三治融合先行区,打造和谐宜居新社区;建设温情服务先行区,弘扬文明友爱新风尚。加快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6.坚持推进新湖南“五化”民政建设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增强系统观念、底线思维,深化改革创新,努力开展现代化新湖南民政事业“五化”建设新局面:强化民本化要求、推动法治化进程、加快信息化应用、创新社会化方式、完善专业化体系。

7. 着力加强民政工作队伍建设

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优秀的民政工作人员队伍。着眼于民政事业的长期发展需要,通过统配编制岗位、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管理、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强化激励机制等措施,建立一支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民政工作人员队伍。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的原则

规划编制是科学预判形势,提出未来发展的方案,也是找准问题、解决问题的计划书。本规划的编制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早谋划、早启动,体现战略眼光,既要对未来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有科学研判,也要聚焦民政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明确破解难题的途径和方法,做到既不在规划层面“抢跑”,也不为未来发展“留后患”,一个五年解决好一个五年的事。

2.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实际相衔接的原则

科学是规划的前提,落地是规划的关键。本规划要在配合上级编制总体规划和相关重点专项规划的同时,组织研究一批关系未来发展的重点课题,也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与靖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原则,在“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十四五”规划的指标体系,突出指标的务实管用,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人民群众所需、所盼与民政之应为、可为有机结合起来,确保规划可执行,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3.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的原则

坚持“一盘棋”理念,在规划衔接上,既要体现战略眼光,争取将民政工作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纳入本地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中,实现规划编制上下、左右无缝对接,又要聚焦主责主业,把握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等民政职责;聚焦工作主要领域,既增强规划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又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约束力,明确具体工作举措,细化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等内容,做到可操作、能落实、易评估。

4.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本规划编制要突出改革创新,注重凝聚各方智慧,既要立足民政自身资源优势,发挥好政府部门编制规划的主导作用,又要跳出民政,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代表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运用社会力量与市场机制,有效整合优化多方资源,增强合力,形成“开放民政”的格局,使规划研究和编制成为靖州民政集民意、汇众智、促发展的重要手段。

(四)总体目标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结合靖州实际,扎实推进民生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绿色生态殡葬等重点工程,加快民政事业转型升级,实现基本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基本社会服务完善有效。

(五)发展目标

1.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

到2025年,靖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基本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基本社会服务完善有效,形成各个部门和各项工作有机联系的格局。以服务大局为根本,推进民政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为全面建成“五区”创造有利条件与有效平台。具体表现为:

(1)深化认识“一老”服务的功能定位、目标导向,着力培育发展多元化服务业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2)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健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3)建立健全绿色生态殡葬系统。

(4)健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公益慈善等制度,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密切关注在保对象、易返贫对象、边缘困难群体和突发临时困难群体,织密织牢兜底民生保障网,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5)健全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6)继续增进残疾人社会福利,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事业和产业。深化认识发展“一小”服务的重要意义,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

(7)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更好服务新型城镇化战略。

(8)贯彻落实慈善法,支持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大力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9)深入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着力提升我县婚姻登记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10)建立并完善市县信息核对平台、推动建立部门单位信息共享制度,在临时性、突发性问题发生时能快速、准确地反应并妥善处理。

2.2035年远景目标

社会救助主动性、便捷性、专业性增强,慈善调节第三次分配作用充分发挥,民政在增进靖州县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上取得实质性进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度安排更加科学有效,养老产业充分发展,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完备;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充满活力,基本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等普惠发展,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引领婚姻、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标准体系成熟,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现代化新靖州民政事业“五化”建设全面完成。

四、“十四五”民政事业主要任务

(一)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为新时代做好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指明方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

1.政府主导,推进社会养老制度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四个维度的主体作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依托专业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特困供养老人,根据湘民发〔2017〕10号文件精神,结合靖州实际,制定出台了《靖州县全面开展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承接该项目的专业养老服务的乐山社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制定了《特困人员上门服务流程及标准》,实现规范化照料服务,彻底解决了过去照料护理人员不专业的问题。提高老年人福利补贴标准。年满100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按500元/人·月标准发放长寿保健补贴;年满90-99周岁老年人按200元/人·月标准发放高龄补贴;年满80-89周岁老年人按100元/人·月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保障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年满65岁以上失能半失能低保对象按50元/人·月的标准以统一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培育专业社会组织和企业承接基本养老服务。政府公办的老年人福利机构(福利院)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主要为城乡特困老年人、低保或低收入家庭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普通家庭中失能失智重度残疾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十四五”期间,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对象实现100%集中供养,对居家分散供养的特困供养对象照护服务100%落实到位,养老机构备案(许可)率100%,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率100%。

2.立足项目,夯实社会养老服务设施

出台《靖州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将靖州县福利院藕团分院申请为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乡镇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新增养老服务床位12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00张;开展靖州县福利院老年养护中心公建民营工作,由专业第三方靖州县康健养老服务中心改造运营,新增护理型床位200张,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地为老服务;完善全县61个村级养老互助建设,选择交通便利的村(居)办公用房等设施或空余闲置用房新建成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娱乐室、图书室、休息室、餐厅等功能室配套齐全,由财政部门配套建设和运营资金完成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并由专业第三方养老服务团队进行指导和帮助运营,让老年人老有所想、老有所乐、老有所养,为老年人提供舒适的活动场地;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实施改革,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加快推进“补砖头”扶持政策向“补人头”转变,提高对护理型、连锁型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引导专业社会力量兴办专业化、小型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机构。

3.质量建设,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配备应急防护物资、隔离设施,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培养培训专业养老服务应急队伍,定期分类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政府公办的社会福利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在不改变权属性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确保建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招标、委托或公开竞争方式委托专业社会组织运营。

4.城乡结合,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出台《靖州县解决“养老床位”问题实施方案》进一步满足群众养老服务床位需求,发挥家庭在居家养老中的支撑作用,大力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支持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行机关、社区、小区、公共场所等加装无障碍设施,创造老年人宜居宜行环境。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工程,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十四五”期间,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支持1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保障机制建设,在社区和村普遍建立完善日间照料、老年活动等养老服务设施,补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短板,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便捷性,“15分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十四五”期间,预计新增养老床位500张以上,其中护理型床位200张以上。

5.统筹兼顾,实现养老服务内容多元

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协议合作,2021年底前,全县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率达到100%,完善养老设施专项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推动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与乡镇卫生院或其他医疗设施同址或邻近设置。养老机构与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双向转介便捷通道。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居家老年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便捷通道。推动“互联网+养老”发展,借助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建设全县一体、互联互通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和大数据中心,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呼叫定位、健康管理、咨询帮助等线上服务与上门助餐、助浴、助洁等线下服务高效连接,组建高密度、多维度的养老服务网。

6.健全完善,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联合县人社局出台《靖州县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养老从业人员培训体系,依托各县市区示范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县域内养老从业人员实训,并定期开展专业技能、消防安全等培训。落实人才激励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发放学历补偿和一次性入职补贴。“十四五”期间,大力培养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每年组织职业经理人培训、培养培训专业养老护理员,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尊老敬业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为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至2025年,预期每千名老人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拥有1名社工。

7.着力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产业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将养老服务业作为新兴服务业态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加以引导,大力扶持发展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十四五”期间,着重抓好区域性特困供养机构和乡镇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培育康健养老服务中心等公建民营康养项目,促进养老企业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和集聚区。健全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确保养老服务和产品质量,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正确引导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促进老年消费市场繁荣与发展。

(二)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完善社会治理新格局

以建设“三治”融合先行区,打造和谐宜居新社区为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快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脚步,深化基层民主自治,创新社区治理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推动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到2025年,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更加成熟定型,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共治+自治”,“网格化”管理的新格局更加完善。加强革命老区建设,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1.强化组织领导

提高思想认识,把加强社会治理作为统领社会建设的主要抓手。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治功能,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将专业社会工作嵌入社区组织和社会组织之中。

2.完善基层群众自治

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村(居)务监督组织为基础,群团组织、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等为纽带和补充的组织体系。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村(居)民议事协商机制,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落实村(居)委会同步换届机制,推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减负工作事项清单(试行)》(湘民发〔2020〕41号)文件要求,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未经审批和列入减负工作事项清单的工作事项一律不能延伸到社区。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制定达标率达到100%,修订村(居)规民约,并督导落实,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结合。指导基层通过“四议两公开”等机制,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管、民事民办。

3.完善社区治理体系

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基层自治+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对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大数据服务、志愿服务相互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以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逐步稳妥推进城市社区阵地规范化建设,拓展延伸服务功能。整合社区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加快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使普遍性难题及时上传给街道或“派单”给相关部门,实现问题处理流程闭环,做到小事不出“网”,难事联系议。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机制,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提高社区服务人才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4.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宣传推广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鼓励村(社区)工作人员、基层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人员、党员干部等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推动岗位开发,协调相关事业单位、基层服务机构等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推进基层社工站“禾计划”项目2.0版建设,建立“社会工作+慈善事业+志愿服务”协同机制,打造“社会工作+民政业务”服务品牌,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与基层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大局。在全县建设3个五星级乡镇社工站;打造专业社会服务覆盖的试点村居占比达到30%;依托公共服务中心、儿童之家、互助养老服务平台等场所开展专业服务;基层社工站人员中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持资格证书者占比达到50%;专业服务时长在全年工作时长中占比达到50%。

5.加强革命老区建设

协调推进全县革命老区振兴,支持革命老区加强红色传承和绿色发展。加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研究,完善县、乡、村三级革命老区信息,了解老区发展建设及群众生活状况,掌握老区发展、群众生活改善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根据上级关于老区建设的相关支持、帮扶政策,积极争取省直相关部门和省老促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完善老区乡村基础设施,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强化老区发展资金的监管,规范项目申报,坚持拾遗补缺原则,解决老区民生领域突出困难。协调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促进红色旅游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传承红色基因,宣扬老区精神,讲好老区故事,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支持联结动员社会力量形成老区发展合力。

(三)深化专项事务管理,推进各项改革脚步

1.推进绿色生态殡葬服务改革

坚持“大力推行集中治丧,革除丧葬陋习,减轻群众负担,倡导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的方针,切实做好殡葬改革工作。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积极稳妥推进节地文明绿色生态殡葬、火化殡葬,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鼓励引导群众采取不占地或少占地、不搞水泥石材固化硬化的安葬方式,2021年底前狮子山陵园全面建设完成,健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由适度普惠向全面免除本地户口城乡居民基本丧葬服务费,将农村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规划,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综合运用政策宣传、思想教育、村规民约、矛盾调处等多种手段,稳妥解决殡葬管理实际问题。推进婚丧习俗改革,明确操办标准和要求、违约责任和奖惩措施,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到2025年,完成本区域殡葬设施布局规划,规范殡葬服务市场,优化殡葬服务内容、程序和标准,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管理,严格落实殡葬政策法规,规范公益性公墓收费。

2.提升区划地名服务水平

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要求,完善行政区划管理体制,认真做好道路、桥梁等命(更)名工作,持续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做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工作,优化地名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到2025年,行政区划调整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地名公共服务规范实用。

(1)优化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地名管理制度,县民政局加入县规划委员会,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依法稳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推进地名及地名标志标准化建设,大力宣传推广使用标准地名。深化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加强地名信息的大数据应用,提升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效能。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培育地名文化专业人才,保护和传承优秀湖湘地名文化。

(2)规范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加强县界线管理工作,完成第四轮界线联检任务,开展第五轮界线联检工作。完善行政区域界线纠纷防范化解机制,保障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完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机制,探索创新界桩管理方式,不断提升界线管理水平。

3.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质量

通过多措并举,建机制、压责任、提质量、优服务,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实现服务质量提档升级。着力抓好照料服务、甄别寻亲、街面巡查、落户安置、源头治理、能力建设等工作,大力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切实提升和创新社会治理能力,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着力改善和提升救治管理服务质量。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流浪乞讨救助中心(与未保中心合并建设),新增床位30张以上。

4.规范婚姻登记管理

按照国家婚姻登记机关标准,进一步规范机构建设,实现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婚姻状况基本信息共享,推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完善网上预约婚姻登记服务,探索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模式,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

(四)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按照脱贫攻坚过渡期和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继续加大对兜底对象的保障力度,建设精准救助先行区,为人民群众幸福新生活新篇章开个好头。

1.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政策的兜底保障作用,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政府投入分级负担机制,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及人均救助水平按照上级要求逐步提高。推进“核算为主、评议为辅”的精准救助,根据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发放低保金。逐步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按照上级要求对困难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困境儿童、特困人员等特殊贫困群体制定特惠政策,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经济收入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有一定经济收入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的对象实施分类保障,提高保障标准,防止脱贫反弹。

2.健全社会救助协调机制

强化政府组织领导机制,健全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各项救助制度衔接,整合政策资源,实现部门信息互联互通;落实责任担当,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监督,加强资金使用调度,保障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落实。建立与乡村振兴、卫健、公安、人社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核查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进退及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强基层经办能力建设,激励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加强各级社会救助设施平台建设,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或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心建设。

3.大力提升救助信息化水平

依托以省互联网+政府服务平台为基础建立的全省统一的大救助信息平台,通过怀化市“数字民政”工程,建立社会救助数据库,应兜尽兜并分类保障,完善一户一档。加强城乡低保家庭信息状况对比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精准化、科学化服务水平。

4.切实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积极做好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领导体制、政策措施、考核机制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方面的衔接。建立低保渐退机制,持续加大对兜底对象的保障力度,并建立全县困难群众大数据库,搭建社会救助大平台,开展收入信息大核对,加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强化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健全常态化救助帮扶,协同开展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产业、就业等长效救助帮扶,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应帮尽帮。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兜住兜牢兜实民生幸福底线。

(五)完善社会福利制度,提质公共社会福利服务水平

以更加积极的服务态度,推进温情服务先行区的建设,大力弘扬文明友爱新风尚,完善服务阵地、服务网络、服务方式和服务品质,切实提高全县公共社会福利服务水平。

1.持续完善社会福利制度

完善特供人员供养制度,逐步提高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特困对象供养标准,对选择集中供养的特供供养人员,通过安排入住公办福利机构、向民政养老机构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保障。推动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指导。全面完成靖州县福利院藕团分院的建设,成为区域性的养老机构。推进老年人养护中心“公建民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进一步规范高龄补贴的发放,按要求提高发放标准。

2.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

优化慈善资源分配,引导慈善力量对接参与乡村振兴,继续参与“扬州慈善励志班”、“99公益日点亮微心愿”等项目;指导县慈善会开展慈善工作;加大公开募捐活动、慈善项目以及慈善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

3.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服务

推动儿童福利适度普惠型发展,全面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有效投入,不断提升困境儿童保障服务水平,相关信息及时采集、录入、更新。逐步构建以家庭养育为基础、基本生活费为保障、福利机构为依托的困境儿童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监护人监护失当或缺失的监测、发现、报告、调查和干预机制,形成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无缝衔接的运行机制。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困境儿童照护机构,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向社区辐射服务。“十四五”期间,新建未保中心(与流浪乞讨救助中心合并建设)。

 4.稳妥健康发行福利彩票

细化市场管理,巩固传统电脑票,培育和发展快乐8游戏市场;强化品牌宣传,稳步推进责任福彩、品质福彩、青春福彩建设。计划到规划期末,总计销售额达到1.2亿元。

(六)健康发展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健全社会组织体系

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的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以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为目标,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改革和发展,到2025年形成覆盖广泛、门类齐全、层次多样、结构优化、布局合理、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

1.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

对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直接登记、备案管理并存的新型混合登记管理体制,探索“一业多会”登记制度。深化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脱钩工作,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公平享用公共资源、公平开展市场竞争的秩序和环境,建立健全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社会组织的综合监管机制。

2.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

重点培育和发展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开展“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创建工作,推进社会组织专业人才的培养。推动“互联网+社会组织”制度建设。

(七)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民政服务水平

1.夯实基层基础

配优配强县乡民政干部队伍,推进乡镇社会工作,补齐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

2.提高服务能力

发展“数字民政”,加快民政信息系统建设,突出抓好低保、养老、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殡葬、地名等系统建设,提高民政工作效能;加强民政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加快民政信息库、数据池建设步伐,整合现有信息系统,推进部门资源信息共享,实现各级民政数据互联互通;深化养老、救助、社区、慈善等领域信息技术应用,大力促进民政机构与互联网有机结合,实现民政窗口服务网上网下结合。加强法治民政建设,完善民政工作制度,健全民政标准体系。

3.加强安全管理

严守安全底线,落实各级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和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五、“十四五”民政事业保障措施

(一)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建设

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强化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清廉靖州建设”在民政系统落地落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建设摆在全面从严治党核心位置,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清廉民政单元为载体,将清廉建设与民政各领域、各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着力建设清廉处室、清廉直属单位、清廉服务窗口,通过示范引领、比学赶超,推动民政系统清廉建设,坚持“抓系统就要抓建设,管行业就要管清廉”。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政治型、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廉洁型“五型机关”建设,在知行合一中做到“两个维护”,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建立完善完备的制度体系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民政工作制度体系,规范民政资金项目管理,落实《内控制度》,厉行勤俭节约,加强民政资金管理,全过程公开政府采购行为,确保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制度支持。完善社区建设、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民政公共服务的政策标准,设施建设、设备配置、服务内容以及管理流程规范。增强法治思维,做好民政工作相关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确保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得到切实提升。深化民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并公布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民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处罚等执法裁量基准,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确保民政执法责任有效落实。

(三)多元化、多渠道资金投入

探索建立民政事业财政投入自然增长机制,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坚持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为主渠道,以福彩公益金筹集和慈善募集为补充,以优质项目尤其是优质养老项目吸引社会资金。积极稳妥健康发行福利彩票和稳定扩大公益金筹集额度,提升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率。引导慈善资金、社会捐赠等社会资本投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民政服务社会化,建立并拓宽社会资金进入渠道。

(四)健全统筹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督促各级党委定期研究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重点民生工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以社会救助为重点,加强部门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健全基本生活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政策制度。

坚持项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快速推进民政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重点围绕社会养老、殡葬事业、公共福利等领域,推出能够引进社会资本及专业运营机构进入的重大项目。鼓励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等多种服务供给方式。

(五)加大培养人才队伍力量

完善人力资源保障机制,形成以行政力量为主导、专业力量为支撑、公众力量为基础的民政工作人力资源保障格局,确保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人力支持。创新民政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培养管理、激励保障机制,确保民政干部能力素质全面提升。加强乡镇民政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与业务水平提升,保持乡镇民政工作人员队伍的总体稳定。强化乡镇社工站的建设,培养一批专业水平高、扎实工作的乡镇社工队伍。

(六)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构建民政大安全格局。坚决捍卫政治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统筹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民政事业各领域和全过程。民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抓好安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务必坚持标本兼治,加强日常防范、源头治理、前端处理,全方位织密织牢防护网。

(七)强化监督检查力度

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将规划指标项目融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推动重大项目纳入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客观性。完善规划中期和末期评估制度,加大执行公开力度。主动接受舆论和公众监督,建立规划期中、期末评估制度,及时分析规划实施效果,查找解决问题,推动规划动态完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