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县行政检查主体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9 10:04 信息来源:靖州县司法局

靖政函〔2025〕10号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县行政检查主体名单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定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5号)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通知》(怀政办发〔2025〕4号)要求,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将本县行政检查主体名单公布如下:

行政机关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使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职能)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商务科技和工业

信息化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司法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财政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统计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国家保密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国家密码管理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档案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新闻出版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版权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人民政府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平茶镇人民政府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新厂镇人民政府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甘棠镇人民政府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坳上镇人民政府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大堡子镇人民政府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藕团乡人民政府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三锹乡人民政府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文溪乡人民政府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寨牙乡人民政府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太阳坪乡人民政府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受委托的组织

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执法机关名义开展行政检查

上述名单不包含在靖垂直管理行政执法单位;上述名单的行政检查主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改、修订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各行政检查主体应当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5号)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受理行政检查投诉举报的机构及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受理行政检查投诉举报电话:0745-8224674。

除上述行政检查主体及具有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的垂直管理单位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以各种名义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严禁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