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62号问题涉及靖州县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14 11:52 信息来源:靖州县住建局

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62号问题涉及靖州县整改情况的公示


2018年6月22日至7月11日,湖南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怀化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了《怀化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对“意见”第62号涉及我县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交办的基本情况

1、反馈问题。绝大部分乡镇没有建污水处理厂,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的现象普遍,已建成的农村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由于无经费保障和人员管理,不能正常运行,部分污水处理设施成为摆设。

2、整改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系统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运行维护管理体系,推进落实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大力提升乡镇污水处理能力,切实提高乡镇水环境面貌,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实现全县乡镇集镇污水处理率达标,杜绝乡镇集镇生活污水直排现象。

3、整改措施。将全县13个集镇污水处理设施整体打包,统一规划、统一招标、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将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提高项目实施效率,节约建设运营成本的模式建设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二、整改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

1、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甘棠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于2018年开工建设,并于2019年9月底竣工并投入运行,安排了运行经费10万元,并指定专职人员1名负责管理,有效避免因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而引起的农村水体、土壤和农产品污染,确保农村水源的安全和农民身心健康。

2、已全面启动前期筹备工作。我县于2019年9月9日召开了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面启动新厂镇、平茶镇、坳上镇、大堡子镇等13个集镇的排水与污水专项规划编制等工作,并安排编制经费130万元,有效推进前期筹备工作落实。

3、已全面启动PPP模式前期工作。已全面完成了13个乡镇集镇污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选址意见、用地初审意见及规划编制设计等,专项规划编制已于2019年12月7日原则通过省住建厅专家技术评审,目前县城投公司正与二十冶公司洽谈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目前我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正按时效稳步推进,甘棠污水处理厂于2019年建成并投入运行,新厂、平茶、坳上、大堡子等乡镇4个污水处理厂正按照《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2022年)》(湘政办发〔2019〕43号)文件要求分年度、分批次实施,该问题已经按照省要求按时持续阶段推进,请求对该问题进行阶段性销号。

特此公示。

公示期5天,联系电话:0745- 8222249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