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招聘信息

靖州县统计局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3 11:38 信息来源: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统计局

根据工作需要,经靖州县统计局党组会议研究,报靖州县编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乡镇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农村经济抽样调查队专技岗位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编在岗的并符合选调条件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农村经济抽样调查队专技岗,年满35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3.参加工作3年以上,服务期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表现优秀,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推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约定未满服务期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1年 9月 22 日至9月 26 日(8:30 -12:00,15:00-17:30)。

2.报名地点:县统计局办公室(电话:0745—8224367)

3.报名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资料:

(1)报考者如实填写《靖州县农村经济抽样调查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红底免冠2寸彩照2张,并交电子档照片。

(二)资格审查 

县统计局办公室按规定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2021年 9 月 28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1.笔试。选调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才能开考,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统计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笔试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电脑操作、统计基本知识等。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如笔试分数末位相同,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出现放弃者,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统计局办公室承担。体检合格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廉政情况和群众公认度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直接取消选调资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出现放弃人选时,由统计局办公室决定是否递补,并向统计局公开选调领导小组报告。如果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

(五)公示  

考察合格,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县统计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统计局办公室具体实施。选调工作过程全程在县政府派驻纪检组监督下进行,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45-8228313(县纪委党风室),派驻纪检组组长杨小平。

(二)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次公开选调政策由统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靖州县农村经济抽样调查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1年9月13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