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20 09:40 信息来源:靖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靖城执〔2021〕8号

县城管执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 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靖党史学〔2021〕6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与范围:各党支部、各部门

二、时间要求:活动从 4 月开始,5—7 月掀起办实事热潮,12 月底全面完成任务。

三、重点实事

1.做好脱贫群众后续帮扶工作。坚持“扶上马、送一程”的帮扶理念,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四不摘”要求,继续做好联系户的后续帮扶和政策宣传工作。

责任部门:全体帮扶人员

2、持续推进党员进社区活动。推动法律知识进社区、政策解答进社区、志愿服务进社区。同时,发挥自身优势,经常性地深入社区参与社区组织的便民利民、平安建设、文化体育等志愿服务活动,共同创建文明社区、建设美丽社区。

责任部门:各党支部

3、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结合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法等不同形式的服务活动。通过设立宣传栏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活动。

责任部门:局法制股

4、进行城区大清扫。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对卫生责任区、公园广场、城区河道河堤、绿化带等地进行卫生清理,并开展爱护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对乱丢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教育引导。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环卫所、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5、开展群众反映热点问题大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场舞、门店促销等噪音污染问题,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等油烟污染问题,违规占道、违规搭建等影响市容问题进行大力整治。对破损已久、年久失修的市政设施进行全面维护。

责任部门:市容执法队、公用事业服务站、路灯管理股

四、工作要求

1、党员领导干部每人带头办 1 件以上让群众得实惠的实事。

2.各基层党组织办 3 至 5 件以上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

3.每个党员为群众办 1 件力所能及的实事好事。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点任务,各支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标准,作为党员评议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落实,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2.加强督促检查。局党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局督查室严格开展活动进行情况督查,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通报,对做得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党支部、部门、党员予以通报批评、限期督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担当、不作为的予以追责问责。

3.加强舆论宣传。各党支部要加强“我为群众办实事” 活动报道,每月及时向局党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的信息,我局择优推荐宣传为群众办实事的好典型,营造为群众办实事的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