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发布时间:2023-06-24 11:38 信息来源:靖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一)  办公室 

 负责人:姚 骏    办公室电话:8252910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新闻宣传、主要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信访工作和机关文书档案管理;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保卫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管理制度的拟定;负责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综合性会议会务、重要接待和重要活动安排;负责车辆安排、维修保养及后勤管理;负责机关内务管理;负责办公自动化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局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人事督查股

负责人:陈学军 (暂无办公电话)

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考核;负责对本系统全局性工作部署和上级重要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负责局系统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社会保障及老干老龄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技术职称的评审的报批工作。

(三)法制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股长:熊颖(暂无办公电话)

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法制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矛盾纠纷调解、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行政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对口衔接、文书送接、执法协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综合执法文件的拟订和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承办涉及本局的其他法律性事务。

负责本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负责对即办件、只需进行书面审查即可做出决定的事项的审批;负责对承诺件、联办件、报批件的预审处置;承办本局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四)财务装备股

负责人:舒彩辉(暂无办公电话)

组织编制行业和财务收支年度综合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监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作、劳资统计和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行政处罚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产拍卖工作的管理;负责罚缴分离制度的实施;负责车辆等装备的计划、配置及更新等管理工作。

(五)公用事业管理股

负责人:汪永祥(暂无办公电话)

组织编制县本级环卫、园林绿化、公园、广告、路灯、燃气等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业务指导、工作计划、改革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一般性改造、扩建、维护工程项目的立项报批、招标投标、安全生产、功臣质量管理;组织和参与市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市道路、广场、路灯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及维护;负责局所属单位建设项目的管理。

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