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广告营销宣传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2-09-20 11:39 信息来源:靖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县广大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

今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加强广告宣传导向审查,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安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秋国庆佳节临近,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在这举国欢庆期间,望全县广大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在广告宣传与网络直播营销宣传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秉承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宣传内容。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充分发挥广告在服务生产、引导消费、塑造品牌、推动创新、传播文明、构建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把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健康的思想导向、高尚的道德导向、丰富的文化导向摆在首要位置,在广告策划、设计、制作、经营、代理、发布(直播)、代言全过程坚决抵制和杜绝以下违法违规宣传情形:

1、不得借党的二十大进行商业炒作、利用或者变相利用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重大活动、相关决议决定、宣传报道、领导人讲话等严肃政治主题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与网络直播营销宣传,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党和政府重大庆祝活动标志标识、庆祝活动宣传报道等进行商业炒作,包括借机营销宣传各类禁止销售的“勋章”“奖章”“纪念章”及伪造的“纪念币”“纪念钞”“纪念邮票”等物品的违法行为。

2、不得设计、制作、发布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的商业广告;不得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军”字号商品或者“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在广告及商业营销宣传中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工会、残联、红十字会等机构的标志标识。

3、不得设计、制作、发布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广告及商业营销宣传,包括在广告及商业营销宣传中违法宣称“特供”“专供”“给领导干部送礼”及“RMDHT”(人民大会堂)、“GYZY”(国宴专用)、“JD”(军队)等情形。

4、不得设计、制作、发布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以及使用不规范中国地图的广告及商业营销宣传。

5、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6、不得设计、制作、发布涉及政治敏锐性问题或者具有社会不良影响、宣扬错误政治理念、影响政治安全、歪曲党的历史或者宣扬历史虚无主义等危害意识形态安全、妨碍社会安定的广告及商业营销宣传。

7、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卖惨、炫富、恶搞经典、恶俗营销、伤害民族感情、挑战公序良俗的低俗庸俗媚俗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内容的违法广告及商业营销宣传。

8、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各类宣扬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思想,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地域、职业等歧视内容和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欺骗误导老年人的广告及商业营销宣传。

9、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或涉及“养老投资”“针对老年人投资理财”等宣传高回报、暗示或明示保本、无风险、保收益的广告及商业营销宣传。

10、不得违反规定设计、制作、发布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的内容。

11、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的广告及商业营销宣传。

12、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其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广告及商业营销宣传。

13、自觉防范和抵制煽动过度消费、宣传奢侈浪费等违背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的广告及商业营销宣传。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