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第一次不合格食品风险监控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22 10:06 信息来源:靖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我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收到靖州玉华泉饮料有限公司被抽样检测不合格任务,品名玉华山天然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不符合GB8538-2016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监控及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不合格食品玉华山天然饮用水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玉华山天然饮用水;被抽检单位:靖州玉华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年10月20日规格:18.9L/桶;数量:583桶。

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1月29日,我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认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后,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30日向靖州玉华泉饮料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书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现场核查,靖州玉华泉饮料有限公司2021年10月20日生产的玉华山天然饮用水,已全部销售完毕。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经当事人电话回访没有造成社会影响。

核查处置情况:

靖州玉华泉饮料有限公司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负责人认真进行了研究分析,做出如下整改:1、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增强了食品安全意识;2、加强了生产工艺的管理;3、加强了责任心确保产品质量。

靖州玉华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作出了:(1)没收违法所得583元;(2)罚款20000元,罚没款共计20583元。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