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卫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3-26 14:51 信息来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靖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一个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编制数为361人。其中: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6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3人,工勤编制2人,差额拨款编制320人。现在实际人数为424人,其中: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在职人员20人(在职人员副处级2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6人,科员及以下4人),事业人员5人,工勤人员12人,差额拨款人员387人。现有退休人员98人,其中行政全额退休人员28人,差额退休人员70人。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县红十字会、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县药具管理站和16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含城乡卫生会计核算中心)。本单位内设10个股室:办公室(加挂宣教股牌子)、人事股、规划财务信息股、行政审批股(加挂法规与综合监督股牌子)、体制改革和药政股(加挂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科技教育股牌子)、基层卫生股(加挂疾病预防控制股、妇幼健康服务股牌子)、爱国卫生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股。

(二)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本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和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实施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报告工作。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负责全县并指导基层食源性疾病监测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拟定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协调指导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与效益评估;负责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监管;协调指导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息管理工作。

(5)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监督医疗机构执行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合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6)贯彻执行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措施。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机构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8)组织监测全县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贯彻执行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扶贫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全县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贯彻执行流动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实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

(13)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贯彻中医、西医、民族医并重的方针,制定全县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传承与创新,中医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

(16)贯彻执行保健政策,负责组织保健对象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县内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

(17)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县保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承办县人民政府及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预算包括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9003.7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788.7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万元,上级公共财政补助2212.97万元,其他收入99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082.1万元,主要是增加人员工资、乡镇卫生院业务收入及贫困人口财政医保补贴等。

2、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9003.76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38.2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579.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30.64万元(含贫困人口财政医保补贴996万元),项目支出75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07.7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8248.7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设备购置费、专用材料、日常公用经费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38.22万元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579.9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日常工作的开展及保障机关正常工作运行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30.64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及健康扶贫项目中贫困人口财政医保补贴支出。 

2、项目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75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和2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各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应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为476.8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46.93万元。原因是健康扶贫各项工作经费及计生等各项行政经费增加。

 2、“三公”经费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没有。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根据机关运行情况未安排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预算公开表: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部门经济分类)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0-12、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4、“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附件:靖州县卫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