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发布时间:2023-01-05 15:10 信息来源:靖州县卫生健康局


一、县卫生健康局内设10个股室

(一)办公室(股室负责人:欧邦秀;联系电话:0745-822316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化、后勤等工作。

(二)人事股(股室负责人:白玉;联系电话:0745-8188167)

拟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承担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和组织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组织开展国(境)外培训和智力、资金引进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和合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指导所属单位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务股(股室负责人:夏文飞;联系电话:0745-8188108)

承担局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四)行政审批服务股(法规股、综合监督股)(股室负责人:夏祥梅;联系电话0745-8188226)

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法规、地方性法规,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五)医政医管股(体制改革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股室负责人:尹庆慧;联系电话:0745-8188126)

组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的监督和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承担健康靖州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

(六)中医药管理股(科技教育股)(股室负责人:王庆仁;联系电话:0745-8188126)贯彻执行中医、民族医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组织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保护、挖掘、整理、开发和利用。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临床应用推广。推进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化建设。负责中医药事业建设项目管理;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科技相关政策。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医学继续教育工作。

(七)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股)。(股室负责人:黄美院;联系电话:0745-8188227)

组织实施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推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

(八)基层卫生健康股(妇幼健康股、职业健康股)。(股室负责人:黄美院;联系电话:0745-8188227)

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县乡村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县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九)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老龄健康股)(股室负责人:李雨频;联系电话:0745-8188127)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宣传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股室负责人:李旭;联系电话:0745-8188129)

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和城乡环境卫生评价,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负责卫生城市创建和管理。

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