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9-26 16:48 信息来源:靖州县林业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第四部分  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靖州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全县植树造林、国土绿化、林业基地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对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景点实行宏观管理。

(2)负责征占用林地的审核管理;调解和处理行政辖区内的山林权属纠纷。

(3)具体承担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林业区划、规划,林业专业调查,营林规划、设计、验收,林业采伐作业设计,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林地,林木的资产评估。

(4)负责对全县林业改革进行政策研究与探索,推广林业改革经验,深化林业体制改革。指导林产工业和木材行业的管理,负责国有森工企业的改制和宏观管理。

(5)负责林业资金的征收和管理,检查、指导及使用。负责转让的林地林木资产评估,招投标及拍卖委托,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林业科技推广及应用等林业要素市场的管理及服务。

(6)负责全县木材生产、运输、经营、加工管理和全县木材生产计划分配,木材限额采伐管理,森林资源建档和数据更新。

(7)宣传有关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的法规、政策;负责对辖区流通领域的木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检查、监督管理;依法查验木、竹和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运输证件,制止违法运输。

(8)负责林业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和抗灾,森林植物检疫,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野生动植物保护,野生动物疫情监测,湿地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全县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林业生态创建。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设置。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单位,单位编制188人,实有164人,单位1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林业改革试验办公室、人事股、监察室、计划财务股、林政资源管理站、营林管理站、林业工业管理站、林业基金管理站、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木材管理站、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森林保护站、林地林权管理办公室、法制办、林业要素市场管理中心。离退休91人。

(2)决算单位构成。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16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单位全年总收入5078.87万元,比上年减少116.53万元。总支出4904.54万元,比上年减少339.5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2018年退休人员在县社保局发放工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单位全年总收入5078.87万元,公共财政拨款5078.87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单位总支出4904.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34.43万元,占总支出的35.36%;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57.1万元,占总支出的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70.39万元,占总支出的56.48%;其他资本性支出42.62万元占总支出的0.8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5078.87万元,比上年减少116.5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904.54万元,比上年减少339.5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2018年退休人员在县社保局发放工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4904.54万元,比上年支出决算减少339.5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2018年退休人员在县社保局发放工资。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4904.54万元,基本支出4904.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04.82万元,占91.85%;日常公用经费399.72万元,占8.1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行政运行支出1523万元,比年初预算1584.6万元减少61.6万元,主要是“三公”经费节约,离退休人员支出(财政发放人员:离休、提前退养)57.4万元,比年初预算190.5万元减少133.1万元,主要是2018年退休人员在社保局发放退休金。其他林业支出3324.14万元比年初预算1838.5万元增加1485.6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涉农整合扶贫项目开支、抚恤金、退耕还林、木材公司改制遗留问题和林汽公司改制遗留问题、其他等林业资金没有纳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04.54万元。

(一)工资福利支出1734.43万元,占基本支出35.4%,其中:基本工资594.49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34.27%、津贴补贴370.1万元,占工资福利性支出的21.34%、奖金415.57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23.9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73.7万元,占工资福利性支出的10.02%、职业年金缴费1.1万元,占工资福利性支出的0.0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7万元,占工资福利性支出的4.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8万元,占工资福利性支出的0.85%、住房公积金49.8万元,占工资福利性支出的2.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87万元,占工资福利性支出的2.2%。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57.1万元,占基本支出7.28%,其中:办公费7.8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2.2%、印刷费25.6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7.2%、水费7.8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2.2%、电费8.4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2.3%、邮电费13.4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3.8%、差旅费52.4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14.7%、维修(护)费14.3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性支出的4%、会议费1.4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性支出的0.39%、劳务费0.6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0.17%、公务接待费8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2.24%、工会经费24.8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6.9%、福利费1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0.3%、公车运行维护费22.7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6.4%、其他交通费支出19.4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5.4%、专用材料费57.5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16.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1.9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25.7%。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70.39万元,占基本支出56.5%,其中:离休费19.21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退休费38.2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抚恤金32.66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生活补助8.1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9%、医疗费补助12.42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4%、个人农业生产补贴2454.3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6%、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5.5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4%。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42.62万元,占基本支出0.82%,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6.8万元,占其他资本性支出62.9%、专用设备购置15.82万元,占其他资本性支出37.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0.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3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7万元。

2018年与2017年三公经费比较情况:2018年、2017年公务接待费分别为8万元、31.01万元,2018年较2017年有大幅减少,2018年、2017年公务用车维护费分别为22.7万元、22.84万元,2018年较2017年有小幅度减少,原因是2018年严厉控制公务招待、公务用车费用。2018年度、2017年度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由于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级县委规定的标准、陪同人数等要求进行接待,餐桌不上烟、不用高档酒,大大减少了接待费用,车辆出行严格把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单位公务用车保有6辆;国内公务接待123批次,接待927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在经费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本单位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合理配置资产,2018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一般性公用经费开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等于100%。2018年本单位抓好造林补助面积1690亩、森林抚育16000亩、生态公益林面积划分50.1万亩、楠竹低改2000亩、森林病虫害飞防面积2.6万亩、林区公路维修40余公里等林业方面的建设,有效地促进了我县林业事业的发展,对我县提高林分质量、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和美化生态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发展旅游业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林农临时就业,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61.1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印刷资料、扶贫攻坚差旅费增加及办公、工作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附件 

   林业局决算公开表